phantom 发表于 2004-7-1 13:59:33

因为以前偶也是在一时之间决定实行NW网王复兴计划的,SO在大家报名时没有想出一个好的角色管理办法,造成了现在的混乱局面。如果再不进行改革,这将严重制约本区的发展,打击新人的参与热情。现拟订如下角色管理办法:

本办法决定结合积分制来进行角色管理:


1,
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58076
这帖里的ID拥有公布的其对应角色,同时拥有25分的基本积分(斑竹和委员为100点)

2,会员违反版规的,除按版规处理外,还视情节给予扣除积分的惩罚

3,本区角色需每月进行一次签到(每月1号-10号),不到者扣除5点积分

4, 角色积分为0后,视为自动放弃本角色。

5,本区帖子加精程序:

好的原创帖子斑竹可以直接加精;好的转帖由斑竹和委员投票决定是否加精,3/5通过即可加精

6,在本区发的帖子被加精后,发帖ID同时获得一定积分(一般原创+4,原创舞台剧剧本+6,转帖+2,另外每期抓贼王+2)

7,角色竞争方法:

如果一个新会员想获得某已经被人占有的角色,他可以先赚积分,当其积分追到现占有角色会员的积分后,就可以到专帖提出申请,然后在申请后1周再和原角色会员比较积分,积分多者可以获得角色所有权


8,会员可以参加舞台剧中其拥有角色的戏份的演出和一些相关活动
舞台剧中表现优异的成员亦可获得一定数目积分奖励。

9,新人申请角色积分必须达到25分方可
————————————————————————————————————————
委员名单:
星野冰河       傲の不死鸟       不祥の子飛影

————————————————————————————————————————
本条例从7月1日开始实行!

アクセル 发表于 2004-7-1 14:26:50

7,角色竞争方法:

如果一个新会员想获得某已经被人占有的角色,他可以先赚积分,当其积分追到现占有角色会员的积分后,就可以到专帖提出申请,然后在申请后1周再和原角色会员比较积分,积分多者可以获得角色所有权




反对

phantom 发表于 2004-7-1 14:27:55

委员名单:
星野冰河
傲の不死鸟
不祥の子飛影

phantom 发表于 2004-7-1 14:32:44

7,角色竞争方法:

如果一个新会员想获得某已经被人占有的角色,他可以先赚积分,当其积分追到现占有角色会员的积分后,就可以到专帖提出申请,然后在申请后1周再和原角色会员比较积分,积分多者可以获得角色所有权




反对
原因

アクセル 发表于 2004-7-1 15:00:43

很可能会引起争斗


以上

寒寒 发表于 2004-7-1 15:03:25

本以为 自己的是个没有什么人抢的角色,谁知道出现这家伙
http://bbs.newwise.com/index.php?showuser=1134

yuy916 发表于 2004-7-1 15:34:07

抢人物啊,怪麻烦的,反正我肯定是没人抢的角色,青学的要担心了

傲の不死鸟 发表于 2004-7-1 16:19:27

很可能会引起争斗


以上
积分制可以缓和
不然'垃圾'太多了

アクセル 发表于 2004-7-1 16:22:16

说起来……
楼主还跟我抢菊丸呢……

傲の不死鸟 发表于 2004-7-1 16:24:36

说起来……
楼主还跟我抢菊丸呢……
希望你和他抢
8过他有先天优势!~

phantom 发表于 2004-7-1 16:36:48

很可能会引起争斗


以上
积分制可以缓和
不然'垃圾'太多了
要的就是竞争……

yuy916 发表于 2004-7-1 17:10:00

对了,申请那些没人要(包括自动放弃后)的角色不需要那么高分吧,另外,时间限定的太死了,我觉得一个月报道一次就可以了,另外准备要消失的提前说明也应该可以放过吧

傲の不死鸟 发表于 2004-7-1 17:14:53

对了,申请那些没人要(包括自动放弃后)的角色不需要那么高分吧,另外,时间限定的太死了,我觉得一个月报道一次就可以了,另外准备要消失的提前说明也应该可以放过吧

phantom 发表于 2004-7-1 17:16:28

对了,申请那些没人要(包括自动放弃后)的角色不需要那么高分吧,另外,时间限定的太死了,我觉得一个月报道一次就可以了,另外准备要消失的提前说明也应该可以放过吧
假是可以请的……
但是好象米怎么考虑到请假ING的人这个WT,考虑下

PS:报道就1个月……
竞争时间还是1周的好(本来偶是希望2周的)

十夜^o^ 发表于 2004-7-1 17:25:34

报道报道报道…………………………………………………………[省略10次]

phantom 发表于 2004-7-1 17:33:25

报道报道报道…………………………………………………………[省略10次]
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68933
这里报道的……

lyt777 发表于 2004-7-1 17:55:24

本以为 自己的是个没有什么人抢的角色,谁知道出现这家伙
http://bbs.newwise.com/index.php?showuser=1134
黑ZERO大概用这个头有好几个月了,这个我知道,但是他并没有来过网王区,所以大体是可以忽略的。

lyt777 发表于 2004-7-1 17:59:52

另外,ZA反对驳回,这条规则的本意就是让老角色们产生动力的。

PS:抱歉,我最近也不想用这样的口气说话的。

yuy916 发表于 2004-7-1 18:03:58

精华很难加的,不然遍地都是精华也就不叫精华了,我觉得两个版主(最好在加一个)看情况加分也许比较好吧.

应该把报名和争角色分开,现在都没人报的鸭子,金田一郎山吹的东方,还有青学的荒井这类的人,如果有人想报还要加那么高的限制有点太不合理了.

人气高的角色要争(不二肯定激烈),没什么人气的就算了

phantom 发表于 2004-7-1 18:07:21

精华很难加的,不然遍地都是精华也就不叫精华了,我觉得两个版主(最好在加一个)看情况加分也许比较好吧.

应该把报名和争角色分开,现在都没人报的鸭子,金田一郎山吹的东方,还有青学的荒井这类的人,如果有人想报还要加那么高的限制有点太不合理了.

人气高的角色要争(不二肯定激烈),没什么人气的就算了
现在要的就是精华~

网王区成立那么久就只有2篇精华

某大人都如此说了,偶们还在乎满地精华吗?
只要好,就有加精的理由!

后面那点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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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NW网王区角色管理办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