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ty 发表于 2013-4-5 16:08:11

杨嘿条嘿人又搞出事..

exia_00 发表于 2013-4-5 16:23:49

乜 代工 都可以代成甘,,,得噶啦

奸人G~ 发表于 2013-4-5 16:28:28

绝对要顶啦,过去直接铲距啦,距唔够胆还口,如果有单顺便报警,可以定义为诈骗噶啦,中大招的强烈感受到你噶痛苦!!!!

wayne_yip 发表于 2013-4-5 16:40:14

奸人G~ 发表于 2013-4-5 16: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绝对要顶啦,过去直接铲距啦,距唔够胆还口,如果有单顺便报警,可以定义为诈骗噶啦,中大招的强烈感受到你 ...


诈骗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
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量刑标准:诈骗罪具构成要件:





(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
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似乎“自愿地”交出财物。其实,这种“自愿”是
受犯罪分子欺骗而上当所致,并非出自被害人的真正意愿。





(三)在主观方面,应当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对于使
用欺骗手段,意图短期占有公私财物,追紧就还,不追就拖,一般不宜作为犯罪对待。私财

2
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3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20
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又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

诈骗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
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
失的;






4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诈骗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6

12

16
法发[
1996

32
号)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以下简称《刑法》
)和《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的有关规定。

wayne_yip 发表于 2013-4-5 16:43:11

奸人G~ 发表于 2013-4-5 16: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绝对要顶啦,过去直接铲距啦,距唔够胆还口,如果有单顺便报警,可以定义为诈骗噶啦,中大招的强烈感受到你 ...

要两千以上才能定罪,金额的话我知道杨曦欠一间商铺几万元了,包括现在橱窗出售中的物品都是这家店铺的,但对方不一定愿意出面,看看其他兄弟有没有同样受害的,报个金额和经过联系方式等私信给我,我同意报警

考拉 发表于 2013-4-5 17:06:59

最好多点人知道,没这么多人受害

172402359 发表于 2013-4-5 18:10:39

wayne_yip 发表于 2013-4-5 1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针唔吉到肉唔知痛姐!你试下打电话催距都打左几十蚊,仲要等左距几个下午比距放飞机果种感觉!
肖像权? ...

我都知道五少内部消息 距间铺到期后物管5会再租比距 你系要追数就快d了~~
求先5点半既时候我见到距翻来开档喔~~~
lz你应该都去过距铺头 都知道距卖咩噶啦 全部都系垃圾一样既野 就算你搬货都罗5值你付出果d钱~

wetlo 发表于 2013-4-5 19:28:10

呢个系败类就出晒名嘎啦~~ 距果边噶果D人都系老老HIHI感噶~~~ 人品超差~~
成日摆架子体唔起人嘎啦~~ 不过就杨老板系距地果堆人里面噶败类之中噶败类而已~~~

越富4楼就得一间尸体店 每次路过见到有好野就买 无好野就算 都无同距有D咩交情
成日路过都见到距比人直叼噶啦 司空见惯~~~
琴日都无见到距开店的了~~~

LZ以后要代工或者模玩要维修的话 可以找我 收你平宜点不会开你黑价 我也是广州的 经常出没越富星城一德路 虽然无距地噶朵禁响 但质量方面我有保证~~~

SARS比亚 发表于 2013-4-5 19:49:13

真系人怕出名~猪怕肥咯~距仲可以租越富几耐啊~

040785 发表于 2013-4-5 20:40:45

呵呵!LZ不知道NW有权贵是杨曦朋友吗?

wayne_yip 发表于 2013-4-5 20:42:07

杨曦刚才不断打电话来,话无收到我账号的短信,而我则有爪机截图为证,证明已成功发送至他爪机,旺旺也有留言,而他却说关于我账号的短信所有都收不到。我已给他建议,在明天18:00前他可以到柜员机前打电话给我,我报账号姓名给他核对后汇款,18:01后我将不再接听他任何电话,留待报警解决,请各位作证!

minandayami 发表于 2013-4-5 20:51:22

杨曦俾人拉~呢单新闻爆啊~哈哈~

再造人毕加 发表于 2013-4-5 21:04:06

LZ代工的货估计早被杨先生卖掉了

死神关平 发表于 2013-4-5 21:37:39

叼杨曦正7头

maxblood 发表于 2013-4-5 22:46:54

估唔到越富居然有甘噶人渣,小弟很久没逛过越富鸟。

史提彬周 发表于 2013-4-5 22:59:39

棒顶LZ,呢间铺,我只喺望两眼,识得买嘢嘅人,都唔去佢度买啦,价格灰常“好”

koerer3 发表于 2013-4-5 23:20:04

我知道是谁了,要他家地址么?我有的!

Nobissa 发表于 2013-4-5 23:26:40

捏几日没开店的原因,应该系佢飞咗去琶洲AniEx漫展度摆档

znwhr 发表于 2013-4-6 00:53:02

MD,我也中招了,说是发去给别人代工,其实是拿件去私卖!LZ报警的话叫上我,我也报!

ETHANSIU 发表于 2013-4-6 01:31:22

楼主应该发去主区,另外再找到他所在组织曝光其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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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投诉广州越富4楼311铺杨曦无信用+丢失客户代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