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吧吧 发表于 2004-10-29 19:10:17

字大一点!!!!! ~ ~ ~~ ~ ~

混沌黑魔术师 发表于 2004-10-29 19:14:17

这个人在干什么……

寒寒 发表于 2004-10-29 19:15:32

楼主想表达什么

Torn 发表于 2004-10-29 19:15:53

口责口责口责


顺便,推荐使用Window自带的放大镜

Ring 发表于 2004-10-29 19:22:14

楼主想说什么?应该不是嫌论坛的字体太小吧,因为你在顶楼的字体已经够大了。

如果在收到我的PM的24小时之内没有把意思表达清楚,那么就把楼主的行为论做站务捣乱,按照版规处理。

本帖暂时没有什么意义,因此请各位不要再跟帖了,否则一概以灌水论处。


PS:楼下Amynot原帖已删除。

Ring 发表于 2004-10-30 19:48:16

24小时已过,没有得到楼主的任何解释。对楼主做出警告+20%&禁言一个月处理。以上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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