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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希望能通过以下此ID与小松溪绘苍雪 的IP是否一致,感事有蹊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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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9: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04年注册ID  吻情ぜ ,此ID因为年前和DS板块的小松有过纷争,然后被其处理且有短信息告知禁言。但事后当天晚上就接到这些接二连三的威胁性言语,希望大斑竹查清是否此两ID的IP地址相同引用:
原帖由 小松溪绘苍雪 于 2008-10-12 17:19 发表
纷争?你很会混淆视听嘛
事实是你在DS区粗口,被我处罚,然后你就在站务捏造PM证据诽谤我
后来你捏造证据的罪行遭到揭穿,你也被追加禁言
当时我就提出你这种恶劣行为应当永禁,但管理层还是对你宽大了一下
你不 ...

另外希望能通过以下此ID与小松溪绘苍雪 的IP是否一致,谢谢!
很牛逼啊你 震三江 2008-3-15 21:31

这么牛逼
是不是不想混了
小心老子到厦门砍死你 回复 - 转发 - 标记未读 - 下载 - 删除 - 关闭
- - 小松溪绘苍雪 2008-3-15 20:31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10-12 20: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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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15: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斑主应该尽忠尽职... 不要偷懒!

这种事以前在水区发生很多次,一个月被封3次!恶意封号的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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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16: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希望斑竹能尽快答复,其实事情是因为年前和DS板块的小松有过纷争,然后被其处理且有短信息告知禁言ID一个月,可之后一个月之后一直到今天一直在本论坛里都是禁言,我是04年初注册的ID。希望能得到公正且合理的处理,切不可不了了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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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10-12 17: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纷争?你很会混淆视听嘛
事实是你在DS区粗口,被我处罚,然后你就在站务捏造PM证据诽谤我
后来你捏造证据的罪行遭到揭穿,你也被追加禁言
当时我就提出你这种恶劣行为应当永禁,但管理层还是对你宽大了一下
你不出现我还想不起来这码事
现在我正式向管理层提出,对楼主追加永久禁言的处罚

PS: 2楼来煽风点火是什么意思?知道不知道站务还有一条“禁止参与与自己无关的话题”的版规?

[ 本帖最后由 小松溪绘苍雪 于 2008-10-12 17: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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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18: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松溪绘苍雪 于 2008-10-12 17:19 发表
纷争?你很会混淆视听嘛
事实是你在DS区粗口,被我处罚,然后你就在站务捏造PM证据诽谤我
后来你捏造证据的罪行遭到揭穿,你也被追加禁言
当时我就提出你这种恶劣行为应当永禁,但管理层还是对你宽大了一下
你不 ...



另外希望能通过以下此ID与小松溪绘苍雪 的IP是否一致,谢谢!
很牛逼啊你 震三江 2008-3-15 21:31

这么牛逼
是不是不想混了
小心老子到厦门砍死你 回复 - 转发 - 标记未读 - 下载 - 删除 - 关闭
- - 小松溪绘苍雪 2008-3-15 20:31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10-12 18: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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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19: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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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0: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你们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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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20: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ofwindy 于 2008-10-12 20:01 发表
你知道MJ的作用了吧。。。。

是不是同样的道理身为斑竹使用马甲对人进行人身攻击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严重违规呢?为什么斑竹在规范他人言语的是否自己却大肆的使用语言暴力!请当事人好好解释并且自行处置。别的我也不想多说什么了,试问你们请了这么一个“义务者”来管理论坛其却把自己的情绪大肆的强加在本论坛的元老ID上,是否已是双重标准?再者对方使用马甲ID企图对我实施暴力威胁,从这点完全可以看出这个当事人脑子里有明确的一个想法就是报复和威胁我,但迫于自身的斑竹身份而不得已,逃避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而使用其另外的马甲进行多达数次的恶言。并且对我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我想只要这两个ID的IP地址是相同的也就说明了一切,而该怎么办论坛管理权限文件里很是清楚。
   我只希望不要有包庇,如果真是事实,情况属实的情况下能有人对此行为自行检点。其实有一点,当事人你也根本没什么面子和资格在DS区里做管理事宜了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10-12 20: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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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2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本来对这里很有爱的,毕竟从04年中旬到现在也是个4年多的中古ID了,那时要不是小松的态度傲慢也就不会发生以下那么多事情,谁都不喜欢闹得不愉快。很舍不得这里,虽然现在还常回来看看,但已经没以前那样的激情和动力了。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10-12 20: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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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20: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ofwindy 于 2008-10-12 20:45 发表
这就要谈到PM的问题上了。
PM这块数不属于版规的限制范围内。

就像你被领导骂了。你伪造个东西诬陷了领导被发现,之后被停职一个月。
事后领导心里不满,用公用电话给你家打骚扰电话。
之后你又拿着骚扰电话的 ...

公道自在人心,既然事实都那么清楚了即使没法拉他下台,也足以让每个人我们大家都认清此人本质。之后该怎么做的事,就是各位自行去判断了。谢谢。我只想说一点,那就是为什么这样人品和道德基准的人能在本论坛对他人指指点点,又怎么能服众,怎么又让人有威信而言之,又怎么能管理好本论坛。
    我还想说,如果是以我放作为普通网友  注册ID对其操作有所不满然后就尽大的渲染别人的错误,而当自己做出此番更为夸张,无法解释让人无法理解的荒唐事时还能安然太落,其他斑竹还认为其甚是有理的话,那我们实在对本论坛管理的是否失当和管理者的素质产生严重的质疑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10-12 20: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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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0: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雪讲话一直这个语气,楼主何必斤斤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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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21: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我违规我承认也道歉,最后也甘愿受罚。但管理者对应也已做出处罚,事情结束后却又另开ID多次严重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且数次放话对我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要砍我要让自己兄弟在我住家逮我,指明我完了企图限制我人身自由让我不得已出门而承担上述的伤害!然后,介于其开马甲PM我的事,足以见到他明知此番做法会惹来不必要的处罚,却又明知而去行。可见其知法犯法和对自身的严重不自律。怎么能再担当斑竹重任,如果是你。你觉得除了辞职外还有辩驳和替自己开脱的必要吗?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10-12 21: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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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21: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做事过激我就被永久禁言。然而其在时间解决以后却使用更为夸张的语言暴力威胁对我进行人身伤害,难道我们作为论坛普通ID就只有被人鱼肉的份,而斑竹却可以自己以身试法逍遥法外吗?难道你们的板规是只规范别人不规范自己的吗?为什么还要为其争辩,你们查了IP把这两个IP公布出来,不寻私,公平公正不就好了吗,不就证明了一切吗?也对得起自己良心!难道19楼斑竹贴的不是其原话吗?对,当初是我先不对,我受处罚的不是吗?难道这就是你小松溪绘苍雪对我进行不当行为的借口和依据?难道19楼斑竹在未编辑过自己的19楼言语时说“是你自己先诬蔑他人,他会对你这么做也不能怪他,你咎由自取”这样意思的话也是正确的吗?难道你们的标准都是双重的吗?汗颜...这就是作为我03年至今支持本论坛而得到来的回报。谢谢你们,也让我了了再来此的信心,也的确是某人的那句名言“爱来来不来滚”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10-12 21: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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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21: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很奇怪
谁骂你的你不去投诉谁
放到要去咬着一个处罚过你的版主不放
是不是我现在封了你的号你也要对我咬着不放?
对于震三江这个ID
我会对其做出禁言3天的处罚
另外LZ,你是不是也该自己反思下自己呢
OK,我就说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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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21: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ofwindy 于 2008-10-12 21:42 发表
你既然是从03年就来的人.
也就是元老级会员了.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了.

归根结底。
又是MJ的问题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对MJ所属的主号处罚?
那么MJ的意义又是什么?
MJ是可以拿来当替罪羔羊用的?
还是MJ就是拿来 ...

从以上的回帖已经说明也足以让每个人都知道马甲背后的IP是同一个人,这个帖子让人们知道小松溪绘苍雪作为斑竹,他个人所反映出的拙劣人品和畸形的道德准则,既然证明这些,也就够了。但直到最后为什么你们引述也承认了她的过错,却不敢把这个马甲ID和小松溪绘苍雪的IP地址张贴出来!每个人说话摸摸自己良心。最后我算也看透了这里,我是不会再来了,你们也无须再辩驳什么。再见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10-12 22: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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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00: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的确是很蹊跷啊,
某人爆粗啊威胁啊什么的的的确确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不过呢,自称老子的这倒是第一次看见呢,另外啊,称呼LZ兄弟,威胁要上门砍死LZ什么的话,就以往经验看,就某人而言,这还真是罕见的措辞呢。别告诉我说是为了隐藏马甲哦,IP地址可是可以用道具查看的。
顺便,截个图作证据很麻烦么?LZ作为之前有前科,就不注意下证据在公众面前的可信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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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01: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啥,你有证据证明雪的IP跟那XX江的一样嘛?别凭空YY行不行?找到证据再吼,弄得自己是懂法很知法,你不知道

随便公布IP属于侵犯隐私权么?最近有迫害妄想症的人还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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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0: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雪粗口貌似还用不着开马甲……

lz真鸡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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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3: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事情的经过和处理过程,我不清楚。

但有问题为什么不当时解决

过去半年多了,意义不大。

对于马甲,一直都是单一去处罚的。因为不好判断。

就像LZ,原来的ID被禁,哪么现在的LZ的ID就是马甲了吗?是不是也该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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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4: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问7楼的粗口什么时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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