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1638|回复: 8
收起左侧

不知道怎么说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10 00: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bchuai 于 2011-9-10 09:11 编辑

http://news.sohu.com/20110909/n318879392.shtml

新进展
http://news.sohu.com/20110910/n318950841.shtml

求凯爷简单说说此案
说白了就是某龙懒得去度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0 01: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并不是疑罪从有,而是法庭认为通过已有证据可以认定被告的犯罪事实,不存在疑罪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0 07: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不是有所谓的证据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0 07: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此案除了有个李刚乱入之外完全没有战斗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10 08: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摆不上台的有问题的证据都算是证据?当然,其实其中有太多东西我是不懂了,不明真相的就想当然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0 09: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摆不上台的有问题的证据都算是证据?当然,其实其中有太多东西我是不懂了,不明真相的就想当然而已。
abchuai 发表于 2011-9-10 08:20

我是否可以这样猜猜办案人的心理
早搞定不要活受罪,这是证据确凿,没商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0 09: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疑罪从无只是一个刑法的原则。
既然是原则那么就有在个案中被破坏的可能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会反正其对立面,即疑罪从有的存在。
这个案子没必要洗地,公诉方的做法肯定是有问题的。
在明知证据存在问题的时候,只凭“相信被告是有罪的”就坚持要判被告有罪,而且是从重。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妥的。当然,除非是排除了那些瑕疵证据之后,其他没有瑕疵的证据,仍然能够形成完好的证据链,证明被告有罪。毕竟诉讼就好像是做文科题一样,你多写,写错,只要不错在原则问题上,都不会扣你分。

现在困扰刑诉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效率问题。出了案子,公安的心情是很急迫的,急迫的心情下,就会干出不合规定的事情。要是出了大案要案,那么就算是你想慢慢的,稳稳的,一步步的把程序走好,政法委书记他也是不会同意的。3天内破案,1周内抓住犯罪嫌疑人,这种东西大家应该都经常听到。这种时候,就已经不是司法机关一个人的问题了。

我说个我听过的最“有趣”的故事吧,当然,这也许仅仅只是一个故事

某地发生一起命案,群众反映很大,上级也非常重视,政法委书记更是亲自督阵,限期破案。
眼看着时间就要到了,案子还破不了,怎么办呢?
灵机一动,从精神病院找来了一个病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又没有亲属的病人。
经过我们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的刑侦经验和最新研究应用的先进仪器,终于成功的使得“犯罪嫌疑人”回忆出当时的犯罪情况,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OK。此案了结。

此案有几妙
1 按时破案,对人民对社会对上级都有交代
2 精神病人作案,这是偶然发生的情况,不能说明本地社会风气不好,社会治安不好
3 精神病人作案,根据相关法律,是不能给予刑罚处分的,也就是说,不能关,跟不能杀,既然没关没杀,那以后就算哪天案子真的破了,也不用对精神病人进行赔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10 09: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凯这楼说得真妙,实在太妙了,比林妙可还要妙啊!
所以我说天朝是人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啊。
附今天天气预报:多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0 09: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7# 凯渊-卓洛
这个,好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2-29 09:01 , Processed in 0.038373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