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4368|回复: 2
收起左侧

金田一少年事件簿R讨论帖 九龙财宝杀人事件 完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4 16: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过拿这一案做开头真的……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23: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分析含剧透和谜底解决,还没看的请忽略

























































可以说,一开始就有种强烈的违和感

首先是从OP开始,就有一种不适感。因为色调和从前相比,显然亮多了。较于从前,给人的感觉变得阳光、充满朝气。可以说,这和过去的动画版本偏暗色的基调大相径庭。实际上,咱家认为过去那种偏暗的色调比较适合金田一,给人以压抑、紧张的感觉。如今,看着高画质的,却没有了过去的气氛。

其次,一开始就来了个 【长得一样】的设定。我个人是相当反感这种设定的(易容术同)。用双胞胎来犯案已经不高明,利用毫无关系又长得一样的人来犯案,几乎已经可称为拙劣了。另外,尽管世界上是存在长相相同的陌生人,可是,如果出现在剧情中,给人的感觉就是不真实。

其三,剧情极其敷衍,剧情进展快得不合理。这一点主要表现在第一集。最不合理的一点就是,杨兰声称母亲嘱咐绝不能让人看到刺青,却暴露给第一次见面的金田一和佐木看,声称自己害怕被觊觎龙眼的人追杀所以不敢上台却跑到了香港。可以说言与行彻头彻尾的自相矛盾。但是……金田一居然相信了……只能说,为了压缩时间,彻底省略了双方互相介绍,表面、证明自己身份与所处境地的剧情了,实际上,杨兰叫金田一“金田一”的时候,细心的观众可以发现,之前并没有金田一自我介绍的剧情。


P.S.中国人互相称呼的时候只叫姓这种小事我就不计较了。


接下来我们看案件。


首先第一案,陈永福中毒案。不客气地说,这个案件的难度只有一分钟破案的水平。线索(碗特写)给了太多,也没有什么隐藏手法,相信观众基本都猜得出来。另外,这起案件同样暴露出了剧情的敷衍:核心诡计是利用陈永福对蝴蝶的反感、害怕。但一个人对蝴蝶有那么强烈的反应是不正常的,在以往的案子里,这类怪癖都会有解释(如悲恋湖的恐水症),而这次,直接一笔带过,在之前之后都没有解释,观众也只能被动地接受了。还有就是这么简单的案件还要放最后才公布,真不知道编剧是在鄙视观众还是金田一……

第二案,则是很典型的天树征丸式案件。不但隐瞒了关键线索(衣架是一体的),还用了冷门知识(记忆合金)。案件的可行性我无法验证,但需要指出的是,而要把衣服全部取下、把衣架拉成钢缆、运送尸体、恢复衣架、重新挂上衣服这一系列动作是需要相当的时间的,剧情上却没有说明杨兰是如何避开金田一等人来完成犯罪的,导致的结果就是,客观上,杨兰是最没有条件作案的人。最后,杨兰是如何保证新力不会发现家里的柱子被绑上天蚕丝的?

第三案,则是整个事件最大的败笔,漏洞非常多。

1:既然自己KILL自己需要握紧玻璃会割伤手,那么拿玻璃杀人的杨兰也该弄伤手吧?

2:杨兰是如何离开东涌派出所的?警察不管吗?

3:为何在找到“美雪”后,没有一个人想到杨兰还没回来。

4:“美雪”在送到医院后,医生难道没有发现绷带下面根本没有伤吗?(没发现刺青是不可能的,但医生不知道美雪有没有刺青)

5:杨兰脱衣服、给柳爱碧穿衣服、和柳爱碧搏斗、杀死柳爱碧、包绷带、铐住自己也需要不少时间,而金田一紧迫的追赶显然没给她如此宽裕的时间。

6:在房子外听到的惨叫声应该是柳爱碧被杀害,能听成美雪,金田一这多年的缘分是白瞎了么?

7:若使用这个手法,那么事后杨兰必须杀掉美雪灭口了,那么不仅杨兰的塑造会出现问题,后面兄妹煽情的剧情就更无从提起了……所幸编剧没有让这种惨案发生……

8:另外杨兰的身体素质也太好了。能对柳爱碧一击必杀、在短跑和杀人后不喘气……


最后是动机。尽管看起来是三人为了龙眼逼死杨兰母亲,但实际上,连19年前故意放走人的柳爱碧都参与进来,这个理由是说不通的。甚至从柳爱碧的反应来看,其目标不是龙眼,而是毒龙,这样来看,三人不但不是贪财之人,倒有点像阻止炸弓单爆炸的英雄了。反观杨兰母女俩,没有去寻找毒龙,放任毒龙的存在,差点酿出了惨剧。并且,杨兰母亲自己KILL自己前的态度简直就像是狂热信徒,让人怀疑杨兰母亲其实是支持王龙的恐怖活动的。

以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2 00: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楼主大部分观点一致。剧情简直都快烂到柯南的水准了,各种牵强附会的推理,各种神展开。

从台湾到香港调查N弓单这么大个事儿,只派一个人就不说了,尼玛两句就信了金田一把这么恐怖的秘密和盘托出刑警先生您的保密规章制度是怎么学的啊……

本来还蛮期待这次的R,看完第一个案件直接弃番了╮(╯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21 20:19 , Processed in 0.015727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