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
发表于 2006-8-3 12:35:06
原帖由 KVKV 于 2006/8/3,(59) 12:31 PM 发表
伟哥估计被人抽插的不少吧
没这回事
曾经的鳄鱼
发表于 2006-8-3 12:35:35
原帖由 KVKV 于 2006-8-3 12:30 发表
这想法......还真是有够单纯的....
反正先打了再说。
单纯点多好
wei
发表于 2006-8-3 12:37:36
原帖由 KVKV 于 2006/8/3,(01) 12:36 PM 发表
行了,咱俩心照了..
人家跟你没亲密关系啊 怎么这么快就心连心了
曾经的鳄鱼
发表于 2006-8-3 12:38:50
原帖由 KVKV 于 2006-8-3 12:37 发表
明眼人一眼就看到,停车场哪来的那么多"见义勇为"者.....
偶然偶然。
梧桐的秋天
发表于 2006-8-3 12:54:28
如果成功拍摄到对方扎轮胎的过程,并能拍到对方的相貌,这个是可以作为一定的证据的,要通过方律途径解决的话,请先向公安部门报案,因为一个轮胎的价格是在130以上,连扎几个就是破坏他人财产,公安部门是可以立案的。这类案件其实也不少,不过一般来说,会处以罚款+拘留的处罚,至于处罚力度,罚款可能在3000以内,拘留在15天以内,不过对方一旦被拘留,在工作单位的名声会非常难听--如果你一定要通过法院来处理也可以,但是……那就会浪费比较多的精力、金钱和时间,必尽国内法庭处理时间长的可怕。
给你讲个案例:在杭州一小区,某住户汽车多次被扎轮胎,一直找不到肇事者,后来他在窗口假设了一个摄像头,正对着自己的汽车拍摄,然后在临晨4-5点的时间里拍摄到邻居一老太太扎轮胎,于是该住户以此摄像片断作为证据,提供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在确认后对此老太太作出了罚款,赔偿损失,鉴于老太太的年龄,予以教育,未拘留。
再来个案例:在我居住的城市里,某小区中一住户由于心情不好,于是用车钥匙对小区中停放的多辆汽车刮划,导致汽车漆面严重刮花,肇事者被当场抓住,送交公安部门,被处以赔偿损失,罚款,和拘留10天的处罚。
梧桐的秋天
发表于 2006-8-3 12:57:32
发现这里真够乱的--
前面有人说就抓住他一天,不能作为拘留的处罚范围,但是由于车辆多次被扎,一旦抓住一次,前面所有被扎的行为均作为被抓的人的行为,除非被抓得人能提供前面几次都不是他扎的有效直接证据,否则他只能认栽,都算他扎的-v-
另外,楼主拍摄到后不要等对方扎完了,最后在还没结束的时候冲上去把他抓获,因为现行被抓和事后被抓是不同的,再者,考虑楼主的体力问题,可以陪同1-2个朋友,但要克制力好一点的,不要冲上去就把人打伤的那种,目的是抓活的,不是打人--当然,抓捕期间难免会有比较激烈的肢体动作不要太过激烈就好了,如果能在抓捕的过程中再召唤到几个路人,并拍摄下来,或能陪同作证,那就完美了
[ 本帖最后由 梧桐的秋天 于 2006-8-3 13:03 编辑 ]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06-8-3 12:57:59
私下打架没关系的吧。- -
梧桐的秋天
发表于 2006-8-3 13:04:15
原帖由 注射天使lili 于 2006-8-3 12:57 发表
私下打架没关系的吧。- -
私下打架是斗殴--要被警察叔叔处罚的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06-8-3 13:08:46
原帖由 梧桐的秋天 于 2006-8-3 13:04 发表
私下打架是斗殴--要被警察叔叔处罚的
是单挑啦,只要不出什么事,警察也管不了太多的吧。
jnmsatan
发表于 2006-8-3 13:35:58
猴子你小子够坏的,得,我知道怎么做了.
堕落の战神
发表于 2006-8-3 13:45:45
净你妈瞎说八道打也要轻打打前给他身上蒙上被子身上不会留下痕迹 然后随便打别打残 否则你们俩那点工资除了月供就没什么东西了
jnmsatan
发表于 2006-8-3 13:50:10
原帖由 堕落の战神 于 2006-8-3 13:45 发表
净你妈瞎说八道打也要轻打打前给他身上蒙上被子身上不会留下痕迹 然后随便打别打残 否则你们俩那点工资除了月供就没什么东西了
不是还有你个淫人么.
Sleeping_Forest
发表于 2006-8-3 14:25:39
照死里抽B王八蛋的
kunoichifans
发表于 2006-8-3 14:58:45
自暴自暴- -
如果是我就拿着BB木仓狠K他- -+
现在的BB木仓不同于小孩子玩的那种了-v-
DeathLin
发表于 2006-8-3 15:15:43
你要是拍下照片后 当场打他 他真垃圾
她要是个女人 就别打了 跟她说说吧。。。
华仔再世
发表于 2006-8-3 15:55:32
人家在局里有后台么那么猖狂...
必死克
发表于 2006-8-3 16:50:53
熟练SM的警察完全可以不着痕迹地痛的人要生要死.
LZ最好能找到这种人.风险为0就能报复.
ransoma
发表于 2006-8-3 21:29:14
第一,你抽他就是犯法
第二,你故意诱使他动手,然后你再防卫,你的行为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貌似我来晚了= =
Micah
发表于 2006-8-3 21:36:39
是什么车? 摩托还是大形车?
春风笑桃
发表于 2006-8-3 21:49:06
这帖子很受欢迎- -
不说啥了…… NW就我一个好孩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