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女生作弊被开除状告学校胜诉
补考也这么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0:2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新闻背景
今年初,沈阳农业大学大二学生韩冰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中作弊,被巡考老师发现并取消了她的考试资格。
不久后,学校给予韩冰开除学籍处分。同年5月,韩冰将母校告上法庭。
6月14日,此案在东陵区法院公开审理。据悉,这是沈阳市首例因考试违规被开除,学生起诉母校的行政诉讼案。
本报讯(记者 王欢)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与学校对簿公堂———胜诉。这是大二女生韩冰这半年多来的经历。
8月8日,东陵区人民法院对沈阳市首例“考试违规被开除,学生状告农大”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撤销开除决定。有法学专家认为,此案的判决将“推动司法体系的完善”。
农大败诉
程序违法、处理偏重
“太紧张了,双手冰凉,我都快窒息了!”这起官司的女主角———大二女生韩冰回忆着自己听到判决时的情景。
“韩冰确实存在作弊行为”,法院在判决书中,首先作出这样的认定。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17日,韩冰在校内英语补考考试中,将发放试卷时多出来的卷子拿到卫生间,交给了同学刘某,让刘某帮其答卷并将答案通过手机传给自己。但刘某还未将答案传给韩冰,就被监考老师发现。因此,农大给予韩冰开除学籍的处分。
法院认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农大享有对学生韩冰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职权。但韩冰的作弊行为并不属于农大处分通报中的“开除学籍的情形”,农大属适用法律错误。
此外,农大对韩冰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而农大对韩冰作出开除学籍决定,并没有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属程序违法。
韩冰在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但其行为尚未构成作弊行为严重,故农大开除韩冰学籍属处理偏重。
故一审判决:撤销农大作出的沈农教字2号关于给予韩冰校纪处分的通报。即撤销农大对韩冰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通报。
女生胜诉
努力学习,争取考研
面对一审判决,韩冰哽咽地说:“过完暑假,我就可以大大方方回学校念书了!”
“外语是我的弱项,我要在假期里好好学习,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这个学习机会来之不易,我会倍加珍惜!”韩冰说。
记者:开学后,有没有想过如何面对老师、同学?
韩冰:努力学习,赢得老师、同学的尊重与信任。我开学上大三了,开始考研的学习准备了。
对此,韩冰的同学王某表示:“给她一个重新学习的机会,远远要强过直接把她开除。”
另一同学张某则表示反对:“既然规定作弊就要开除,学生就应该遵守!否则对其他参加考试的人来说,就不公平了!”
法律专家
“推动司法体系的完善”
对于此案的判决,一些法学专家和教育学者的观点也有不同。
“学生状告学校,能够在法院作为行政案件进行立案受理,这已经是司法实践中一个进步了!”中国法学会会员、法学专家李振革表示。
据他介绍,由于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也不属于民事主体,所以学生起诉学校,法院曾一度以“不属于行政案件范围,也不属于民事案件范围”而不予受理。而此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体现了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与进步。
教育专家
“助长学生作弊”
对此,沈阳某高校有着20年教龄的王教授,则提出了自己的担忧,“这样一个判决,会不会让学生产生误解,岂不是更大胆进行考试作弊了?”
法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教授田鹏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学生在考试中作弊,是错误的行为。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剥夺了学生的合法受教育权利。学校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对学生作出一个适度的处罚。”
据他介绍,目前全国各高校纷纷面临“考试作弊,如何处罚”的难题,学校如何把握一个处罚的“度”就尤显重要,所以出台《考试法》的呼声也日趋高涨。
由于还没有过上诉期,沈阳农大是否提出上诉,暂时还不得而知,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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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7日,天津师范大学女生张某在学院组织考试中,请他人代考,被监考教师发现。校方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张某开除学籍处分。张某因此提起行政诉讼。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关于对外国语学院学生张某考试作弊问题的处理决定》。
2005年12月24日,遵义某学院2003级本科生林某在本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过级考试时,涉嫌作弊被开除学籍。她认为学校剥夺自己受教育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审理后,称学籍处分系内部管理事务,不属司法审查对象,故予以驳回。 要补考的路过
- - 原帖由 snakejake 于 2006-8-10 12:04 发表
补考也这么严…………
大四补考,30人被关28人…… 原帖由 Alucard 于 2006-8-10 13:17 发表
大四补考,30人被关28人……
成功率才6。7%。。。。万恶的补考 万恶的学校~ 万恶的应试教育。。。 找到好工作的话才不稀罕那张破东西…… 问题是未必能找到。 运气。。。加努力,学历也是一部分。。 原帖由 Zeous 于 2006-8-10 16:55 发表
找到好工作的话才不稀罕那张破东西……
要不读书就能找到好工作的的话还要学校干什么- = 某大叔一定是学识渊博出身不凡呢。 原帖由 最新版F·G·D 于 2006-8-10 17:01 发表
某大叔一定是学识渊博出身不凡呢。
啊?我什么都没听到.......... 一看某大叔就是经常在水区里混的,NB都没几个。 原帖由 最新版F·G·D 于 2006-8-10 17:06 发表
一看某大叔就是经常在水区里混的,NB都没几个。
聪明..................... 靠,还胜诉?这种就应该被开除~~~作弊最可恶 农大的…… 原帖由 KAIBA 于 2006-8-10 18:53 发表
靠,还胜诉?这种就应该被开除~~~作弊最可恶
作弊是万恶的,但是太过分了点,不应该开除,应该留校观察 原帖由 尐禕 于 2006-8-10 19:28 发表
作弊是万恶的,但是太过分了点,不应该开除,应该留校观察
估计你也作弊被抓到过吧 原帖由 幻魔皇拉比艾尔 于 2006-8-10 19:30 发表
估计你也作弊被抓到过吧
没,我不作弊都会考优(语文除外),我为什么要作弊呢?
我想的是能不能给人家一次机会,让人家自己改掉呢? 原帖由 尐禕 于 2006-8-10 19:32 发表
没,我不作弊都会考优(语文除外),我为什么要作弊呢?
我想的是能不能给人家一次机会,让人家自己改掉呢?
好孩子啊................................
给别人机会了,开了先例了
以后别人都说:反正作弊,就算抓到也不能开除,那又怎么样.......................
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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