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提前打开圣诞礼物和盗窃也能划等号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赠与的物在还没转移占有之前仍然归原主所有。 偷钱去买已经过时的GBA而不去买最新的NDS...真有趣呀==
不过说到底偷钱仍然是不对的.
[ 本帖最后由 babywong 于 2006-12-7 21:52 编辑 ] 美国的思想和法律是千奇百怪, 究级BT, 我都受够了......... 果然很难理解。。。 原帖由 <i>babywong</i> 于 2006-12-7 21:49 发表<br />
偷钱去买已经过时的GBA而不去买最新的NDS...真有趣呀==<br />
不过说到底偷钱仍然是不对的. <br />
怎么感觉偷东西的小孩他妈…… 这, 他妈也太恶心了,什么年头拉,还送GBA
现在送NDS都要lite的 原帖由 babywong 于 2006-12-7 21:49 发表
偷钱去买已经过时的GBA而不去买最新的NDS...真有趣呀==
不过说到底偷钱仍然是不对的.
贝贝到底看了文章米有 所以老美的教育是很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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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要说国情不同,他们太不合谐了 原帖由 <i>fantasy_x(暗)</i> 于 2006-12-6 23:01 发
……什么年代了
还送GBA……要送就送ps3
还好是送gba
要是ps3...抢ps3的都被击毙了==
[ 本帖最后由 米迦勒 于 2006-12-8 15:59 编辑 ] 原帖由 米迦勒 于 8/12/06 15:57 发表
还好是送gba
要是ps3...抢ps3的都被击毙了==
警察不至于击毙一个小P孩吧 原帖由 長門王道 于 2006-12-8 17:24 发表
警察不至于击毙一个小P孩吧
是真的...几天前的新闻 原帖由 独行战士 于 8/12/06 17:48 发表
是真的...几天前的新闻
我的意思是这个小P孩
那帖子我也看过了
比起来,中国的算什么了- -
[ 本帖最后由 長門王道 于 2006-12-8 18: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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