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fdemail 发表于 2007-11-25 13:06:06

支持原厂的辛苦劳动?笑死我了,玩ROM的你也说这话?支持原厂最好的方法就是买正版,你买正版玩游戏的,我没话说,可是你玩什么的你自己清楚,还有什么感谢汉化者的无私奉献,这无私是你自己给别人硬套上去的吧,这么辛苦的做汉化,做点广告又有什么不可以,只要不影响游戏就可以了,反正随便什么汉化组的作品,开头带点广告什么的我都乐意接受,他们做汉化也更有动力,何乐不为呢

0vermind 发表于 2007-11-25 13:09:18

我是懒得跟你不会说话的人缠了.自己往上看,不愿意玩就去买正版日文带,买不起也别玩人家辛苦汉化的东西.自己装B装圆了,这看不上那看不上,结果不还是把人广告去了继续玩人家ROM?当婊子还立牌坊,什么东西.

睁大眼睛看清我注册时间,叫木仓手也得有证据.

[ 本帖最后由 0vermind 于 2007-11-25 13:11 编辑 ]

fdfdemail 发表于 2007-11-25 13:11:40

明白了,那个NB什么的,反正对自己不利的人说的话都是木仓手,笑
还有,这个文件去了广告了,里面的内容还是BUS汉化的,既然这么有骨气,那。。。。。

[ 本帖最后由 fdfdemail 于 2007-11-25 13:13 编辑 ]

nbnbnb 发表于 2007-11-25 13: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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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原厂的辛苦劳动?笑死我了,玩ROM的你也说这话?支持原厂最好的方法就是买正版,你买正版玩游戏的,我没话说,可是你玩什么的你自己清楚,还有什么感谢汉化者的无私奉献,这无私是你自己给别人硬套上去的吧,这么 ...
是啊,既然可以玩ROM,为什么不可以玩去广告后的汉化ROM?汉化者的辛苦是辛苦,人家原厂的辛苦就不是辛苦了?你汉化一个游戏用多长时间?人家做一个新游戏用多长时间?你凭什么把人家LOGE去掉?凭什么在人家编的剧情文本中,随便加文本广告?你觉得不影响那是你的事,代表不了其他人,其他人觉得有影响,当然就可以用这个去广告的补丁。你玩有广告的汉化ROM,有人干涉你了吗?那么你凭什么跑过来干涉别人玩去广告的ROM?
汉化组无私奉献是历来的传统,你打着汉化组的幌子,却行D商之实,活该被人骂。谁让你不大大方方承认自己是D商呢?照你的话说,承认是D商,也没影响你玩汉化游戏吧?怎么不去建议BUS承认他们是D商呢?

nbnbnb 发表于 2007-11-25 13: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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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懒得跟你不会说话的人缠了.自己往上看,不愿意玩就去买正版日文带,买不起也别玩人家辛苦汉化的东西.自己装B装圆了,这看不上那看不上,结果不还是把人广告去了继续玩人家ROM?当婊子还立牌坊,什么东西.

睁大眼睛看 ...
木仓手和注册时间有关么?
很多职业木仓手,早在刚出道之时,就在各大论坛注册N个MJ以备不时之需了。何况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种行为叫破解,破几个注册时间早的ID有什么大不了的

0vermind 发表于 2007-11-25 13:18:55

原帖由 nbnbnb 于 2007-11-25 13:13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既然可以玩ROM,为什么不可以玩去广告后的汉化ROM?汉化者的辛苦是辛苦,人家原厂的辛苦就不是辛苦了?你汉化一个游戏用多长时间?人家做一个新游戏用多长时间?你凭什么把人家LOGE去掉?凭什么在人家编的剧 ...

D商收玩家的钱,BUS打广告用你一分钱了?

你口口声声说BUS去了人家的LOGO,那BUS汉化的产权就不是了?你们去人家LOGO的时候说啥了?

做事别太绝,NW上也有北通广告,自己脸都没擦净,有什么资格说人.

0vermind 发表于 2007-11-25 13:20:21

原帖由 nbnbnb 于 2007-11-25 13:1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木仓手和注册时间有关么?
很多职业木仓手,早在刚出道之时,就在各大论坛注册N个MJ以备不时之需了。何况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种行为叫破解,破几个注册时间早的ID有什么大不了的


睁眼说瞎话.我注册帐号只为了上游戏王区的.难得来一次DS版就看到这种嘴脸,真是恶心.

fdfdemail 发表于 2007-11-25 13:22:28

你对原厂的支持都只是空谈,你是游戏的制造者你最希望是什么?是游戏者看一下LOGE还是买你的游戏,玩ROM就别说支持原厂什么的 。(我不知道他是把原来的LOGE去掉,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承认,这点是不好)
还有,我没有干涉谁不能玩去广告的 ROM,只是看到了这个消息心里来气,很不爽,所以就要来说几句。
汉化组=免费为人民服务?谁规定的?我想应该有的汉化小组说过这样的话吧,但不代表所有的汉化小组都这样,正如第一页那个人说的,开创点新模式有什么不可以,我一直就相信一句话,付出就有收获,

nbnbnb 发表于 2007-11-25 13:23:39

原帖由 0vermind 于 2007-11-25 13:18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D商收玩家的钱,BUS打广告用你一分钱了?

你口口声声说BUS去了人家的LOGO,那BUS汉化的产权就不是了?你们去人家LOGO的时候说啥了?

做事别太绝,NW上也有北通广告,自己脸都没擦净,有什么资格说人.
D商还有免费赠送的呢,打广告是很明显的商业行为,这个你也要否认?这木仓的水平太低了点吧
BUS汉化的产权?ORZMAX,自己去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行使这种翻译权的前提是不损害原作者的权利,你把人家LOGE都去掉了,还好意思提产权?
NW有广告怎么了?有广告侵害谁的作品了么?我说你啊,回去再培训几个月再出来喷吧,目前明显不够格啊

fdfdemail 发表于 2007-11-25 13:25:19

哈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0vermind 发表于 2007-11-25 13:29:06

不要脸也要有个限度.

你到关键问题就回避,到关键问题就回避.我只问你,你用ROM是不是侵权?

nbnbnb 发表于 2007-11-25 13: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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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也要有个限度.

你到关键问题就回避,到关键问题就回避.我只问你,你用ROM是不是侵权?
第一话是在说你自己么
使用ROM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之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可以合理使用相关作品,所以才有网站在提供下载时提示,仅供测试,24小时必须删除之类的话。而在ROM里放广告,明显超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范畴,属于赤裸裸的商业侵权行为,如果厂家想管,你请谁做律师也跑不了的

nbnbnb 发表于 2007-11-25 13:42:30

原帖由 fdfdemail 于 2007-11-25 13:22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对原厂的支持都只是空谈,你是游戏的制造者你最希望是什么?是游戏者看一下LOGE还是买你的游戏,玩ROM就别说支持原厂什么的 。(我不知道他是把原来的LOGE去掉,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承认,这点是不好)
还有,我没有 ...
你可真逗,什么都不知道还好意思出来说一通
免费是一种传统,用不着谁规定,大家约定俗成的。比如说D商汉化游戏后卖卡带,就有人把这种卡带DUMP出来给人无偿玩。你说对于这种DUMP的人,我们能不感谢么?D商的汉化是一种商业行为,在取得利益这一点上,和原厂商出新游戏差不多,所以我们玩这类ROM,至多也就是说一声支持,谈不上感谢。这种支持可能仅仅是心理上的支持,但谁也不能否认在某种情况下会转变成对作者利益上的支持。经常在论坛上看人说“XX游戏正版必收”,如果这个厂家或这个系列的游戏之前没有深入人心,就不会有人抱有这种想法。而让作品深入人心的途径,试玩也是其中一种,当然也包括玩ROM的。商家打广告,并没有收看广告的人一分钱,但谁又能否认这种行为不会给商家带来切实的利益?
至于说什么“不代表所有的汉化小组都这样”就可笑了,大多数人都知道诚实劳动,但不代表所有人都会诚实劳动,所以小偷小摸就是合理的行为?杀人越货也是你所支持的?传统之所以能成为传统,当然会有其优越性的一面,如果仅仅是以反传统,就说这种行为是正当的,显然太过肤浅了

fdfdemail 发表于 2007-11-25 13:42:31

NB,这话就不用说了,五十步和百步的区别,你的ROM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fdfdemail 发表于 2007-11-25 13:47:21

传统?你这个人很搞笑,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什么用?DUMP的人当然我也感谢他,他有本事给自己做个广告我也乐意,看了你上面的话,对你这个人的感想就2个字,自私

nbnbnb 发表于 2007-11-25 13:48:38

原帖由 fdfdemail 于 2007-11-25 13:42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NB,这话就不用说了,五十步和百步的区别,你的ROM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是50步和100步的区别,但在某种程度上,这却有很大区别。比如说你偷999块钱,最多拘留15天,可你要偷1000块钱,尽管只差一块钱,却要被判拘役、管制甚至有期徒刑,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区别。
模拟界本来就是在合法与违法的缝隙中艰难生存,犹如走钢丝一样,稍向一方倾斜,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所以在模拟界混的时间比较长的人,都会谨小慎微,保证自己远离违法。如果你连这点觉悟都没有,这个话题还是不要谈了

0vermind 发表于 2007-11-25 13:50:04

还翻法典...为什么不发全文?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
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
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
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
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
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
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
像;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
利的限制。

适用于什么看清楚了没有?网站发布擦边了,你一直游戏是用的哪条?

没人说去广告不行,其实打广告和去广告行为上没什么区别.大家看不惯的是去人家广告之后玩人家汉化ROM骂街这茬.还要脸不?

[ 本帖最后由 0vermind 于 2007-11-25 13:52 编辑 ]

fdfdemail 发表于 2007-11-25 13:51:50

你是玩正版的,我今天一句话都没有,我向你认错,你自己都玩ROM的你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nbnbnb 发表于 2007-11-25 13:52:52

原帖由 fdfdemail 于 2007-11-25 13:47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传统?你这个人很搞笑,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什么用?DUMP的人当然我也感谢他,他有本事给自己做个广告我也乐意,看了你上面的话,对你这个人的感想就2个字,自私
并不是所有的东东都要由法律来调整,法律也不可能调整所有的事。比如说你玩完你一个女的就把人抛弃了,法律肯定不会对你说三道四,但自有其他东东对于的肉体和精神做出惩罚。这是现实社会,无法无天和唯法律论都是要不得的。比如说吧,法律是没规定汉化组一定要免费,但法律同样也没规定不可以出去广告的补丁。法律没有禁止你过来JJYY,同样也没禁止其他人批评你,至于谁对谁错,那就是公道自在人心了。不过起码从现在来看,你们连个基本的理都占不住,一方面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一方面却要求别人尊重你们,这种无理要求,想要被人普遍遵从,恐怕很有些难度呢

0vermind 发表于 2007-11-25 13:53:34

又看了一遍,我说怎么感觉这么别扭.
 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实施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是:
  (一)文字作品,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指话剧、歌剧、地方戏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表现的作品;
  (七)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八)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九)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指为施工和生产绘制的图样及对图样的文字说明;
  (十一)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指地图、线路图、解剖图等反映地理形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图形或者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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