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1 20:41:05
顺便再高喊一句“资本主义水深火热,社会主义好”
wbsnb
发表于 2012-6-21 21:23:55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1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顺便再高喊一句“资本主义水深火热,社会主义好”
凯叔,国内盗版横行跟国情有关,最基本的其实就是人太多了,谁的便宜大家用谁的
11去残念, 人口基数不够啊 233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1 21:26:41
wbsnb 发表于 2012-6-21 21: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凯叔,国内盗版横行跟国情有关,最基本的其实就是人太多了,谁的便宜大家用谁的
11去残念, 人口基数不 ...
我国绝大多数的盗版使用本身是“不违法”
而11区已经是可以判刑了
这还不让我高喊一声社会主义好?
至于为什么,谁关心啊,用盗版的关心么?
alexab
发表于 2012-6-21 21:28:51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1 2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国绝大多数的盗版使用本身是“不违法”
而11区已经是可以判刑了
这还不让我高喊一声社会主义好?
如果天朝把盗版灭尽了反而不是什么好事情。。。。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1 21:31:08
这就和如果把全国的“失足妇女”都解救了,也肯定不是什么好事一样。
但是这和“失足妇女”和“救助失足妇女”的行为的好坏其实没有直接关系。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那句话,是好是坏,谁在乎?
用盗版的也好,做盗版的也好,在这个时候眼里只有“钱”,绝对不会有什么民族大义,有也是牌坊。
Gundaman
发表于 2012-6-22 11:49:21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2 0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购买CD,买到的是这张CD的所有权,而不包括CD所载内容的著作权,其中就包括复制权。
另外著作权领域尤 ...
其實最想說的是,買回來的CD“同步”到itunes上就不算是“拷貝”嗎?
如果同步算是違法的話,itunes上就不可能出現這個功能。
就是說把物理媒體上的東西數字化到其他東西上不算做非法拷貝了?(同步≠複製)
當然前提是itunes本身有它的合法性跟限制(授權制)。
如果itunes算是特例的話那只能說水果帥爆了。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2 14:11:30
穷逼没有任何水果产品
但是我以为,同步和拷贝的确是不一样的
室友用爱吐同步的时候有时会失败,据说就是因为有版权方面的问题,也不知是也不是
如果是,那么你用爱吐同步的内容,如果发生版权纠纷,那么你肯定是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的。
如果不是或者你干脆就连同步都不是的话么……
Gundaman
发表于 2012-6-22 15:15:01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2 18: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穷逼没有任何水果产品
但是我以为,同步和拷贝的确是不一样的
室友用爱吐同步的时候有时会失败,据说就是 ...
那回到我最原始的那個問題,
假定所有人都用itunes,那我把我的CD“借給”全世界的人回家同步
我就不算違法對麼?
要是答案是肯定的話,那就再說一遍喬幫主萬歲···
水神修
发表于 2012-6-22 15:25:17
这个是亲告罪, 也就是版权所有方举报才会抓,
水神修
发表于 2012-6-22 15:28:04
告诉你们CD自己用(大前提)同步也好拷贝也罢没问题的,和DVD不同的是CD不带防拷,而DVD带防拷复制本身就是一种破解行为.
水神修
发表于 2012-6-22 15:32:33
将来DVD的拷贝就属于非法物品了, 自家的实体和数据都算, 以后警察叔叔想别件逮捕就又多了一个利器.
至于一般市民恐怕没啥影响, 也许就跟骑车打伞最高罚10万一样, 根本就没见过没听说过有被执行的.
wbsnb
发表于 2012-6-22 20:34:32
反正在盗版没消失之前,绝大多数的人是收益的
这点,确实社会主义好,不过话说回来,那些盗版的东西都是资本主义过来的, 如果他们都没了,咱想社会一下都没机会啦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2 21:32:36
wbsnb 发表于 2012-6-22 2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反正在盗版没消失之前,绝大多数的人是收益的
这点,确实社会主义好,不过话说回来,那些盗版的东西都是 ...
一个绝大多数人受益的行为居然被认定为犯罪!这妥妥的是恶法!
wbsnb
发表于 2012-6-23 09:28:18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2 2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绝大多数人受益的行为居然被认定为犯罪!这妥妥的是恶法!
木仓杆子出政权。。或者是权利,真理在这里
午夜鹦哥
发表于 2012-6-24 14:22:37
这个时候我是应该劝凯叔辩证地看问题呢,还是该说凯叔太偏激了呢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4 15:55:11
这俩不是一个意思么?
午夜鹦哥
发表于 2012-6-25 02:12:05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1 20:41顺便再高喊一句“资本主义水深火热,社会主义好”
虽然这方面问题我一个爱玩卡牌爱看漫画的完全不懂,但究竟是怎么样才能扯到意识形态上的。
爪机页面查找了一遍:这话题第一个提社会主义的应该是凯叔的16楼恩恩。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5 02:14:50
午夜鹦哥 发表于 2012-6-25 0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虽然这方面问题我一个爱玩卡牌爱看漫画的完全不懂,但究竟是怎么样才能扯到意识形态上的。
爪机页面查 ...
原帖打滚就算了
这都打滚滚到别的帖子里去了,真不怕磨破皮么?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12-6-25 02:35:59
凯叔说的就4个字吧 体亏屁思 对吗?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5 09:38:44
我一直再说我国民幸福好不好
至于11区,谁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