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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电玩巴士和五大论坛的人看一下――诸论坛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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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球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4 11: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告】《电玩巴士和五大论坛的人看一下――诸论坛的黄昏》
                              
        在下作为一个老游戏人,当知道了这件事情的时候,心中不仅仅是愤慨,同时感到悲伤。为什么?电玩巴士剽窃的内容之中包括了被老游戏玩家尊为“儿时经典”的《重装机兵》,而《重装机兵》的小说现在尚在连载当中(作者消息:小说会被改编成其他形式的媒介),最重要的是,它的作者柴大官人是在下的兄弟。在下也算是为了朋友说话。《重装机兵》这部小说在下几乎是看着它一天一天长大的,因为当时自己也在写一部小型连载评论,而且同在几个论坛工作,所以两个人的关系可以说是心照不宣。而当某个专题站的站长把这次剽窃事件告诉在下的时候,在下惊呆了。那部洋洋洒洒21万字的小说居然就这么被侮辱了,当兄弟在第二天早上联系当事人的时候,居然是他的女儿接待的,说:他还在睡觉。当时看来他的确受了很大打击,因为当时知道自己的文章被无故转载的他(他的原话是:不愿意转载,因为玷污了我的“孩子”。),没有和任何人联系,而当在下得知那天同时也是他父亲的。。。。的时候,心里猛然一震。后来也不想说了。
        在下是一个老游戏人,是从红白机时代一点一点打出来的,所以这些专题内容当中有半数以上都是自己的最爱。不过现在已经不是那个时代了,因为很多人都感觉游戏有转型的趋势,她不再是那个可以陪伴一屋子人、陪你奋战到天亮的游戏了,所以自己现在对于老游戏方面的事情比较敏感。去年开始以网络为第一新闻收集媒体。在下写过连载评论,也写过攻略和随笔,写了做管理员和版主的一部的实际理论,而且同时给近两位数的论坛做参谋,接触过的网友也比较多,自己更是深知一个成功地资料当发表时所经历的一道道工序,也许一篇文章不够长,但是这篇文章可能就是一帮整天忙碌的学生在宿舍里面奋战几天的辛勤成果;一篇文章有可能是网上网下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在多少个白天夜里的心血。这次事件绝对不是小事情,今天这件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也许明天就是我们其他网站的际遇,唇亡齿寒,任何一个做网站、做论坛的人都应该明白它在网络上的意义。      
       “剽窃”多么令人厌恶的字眼。不过这次的事情已经远远超越“剽窃”这个词语的范围了,“剽窃”的定义是:抄袭窃取。而复制呢?粘贴呢?Ctrl+C、Ctrl+V?这叫什么?现在是“知识爆炸”的社会,我们不懂,但是,它的性质绝对是人所唾弃的。
        转载――一个比原创不知轻松多少倍的工作啊。如果连这种事情都干不好,还有什么面目去对待作者;对待网友啊。兄弟特意留心观察了一下诸论坛代理人、网友和电玩巴士的管理人、版主的讨论,看过之后给人一种舌战的感觉。在这方面,火花给人的感觉很深刻,他们的代理人很有气度,语气很平静(可以做到这一点,的确不错),火花不愧是大站,他们的网友也有所行动,虽然有时候话语偏激,可是他们热爱论坛的心是相当可贵的。
        可是对于转载的正当与否,我们很多人心里都没有底,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是站在道义的角度考虑的。什么是网上的道义?也许少有人讨论这个,不过对于转载的“道义:,我们的看法一致的出奇――凡是转载,必须事先通知作者和所在网站,经过审批后,方可转载,即使转载也应该清楚标明出处和作者。现在翻回头,刚刚说的是“几乎”,所以还是有人持其他看法。在下有幸采访了一位国内知名网站的资深编辑(网站、姓名隐去),可是他对待此事的看法却是:不可能,因为网络上的东西是可以被自由转载的,充其量写上原作者的名字就很不错的,除非他们转过去后,把作者名字换了,一般来说,原创东西最不怕被转载,就怕没人来转载;至于授权转载即使文章已经标明“未经网站和作者许可禁止转载”,那也要看转载的是个人还是组织,个人转载属于个人行为,那是没办法的。。。。。。(以下云云)。
        我们结束谈话后,自己也有了一些感想,现在写下来:
        尽管发生这样的事情,相信电玩巴士的网站和论坛人气应该不会低的;对于这次事件,包括以前,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无奈的,因为一个事物的改变只能循序渐进,我们只能期待一点点变好,就象中国的足球一样,所以一口吃成个胖子是不现实的。我们也可以从一些事情中发现,我们中国一些游戏人的素质确实不高,最近魔兽世界在美国运营的同时,居然发布了全面封杀中国登陆IP!!而且在我们的网游的世界中居然还出现了专门的骂人机器人和职业的骂人专家!!同样,这个也可以折射出现在游戏人的素质,即使碰到这样的情况,在下也相信巴士网站和论坛的人气还是比较高的×近期会陡增),在一个常混的论坛中,有相当数量的人看重的是自己在论坛的积分,发贴量,头衔和地位,而尊重别人的成果的已经是凤毛麟角了,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太少了。可是话说回来,改变全部人既然是困难的,但是我们只要改版一部分人的观念,那就是成功,那就是一个论坛迈上了成熟之路,这也是在下管理论坛所获得的一些经验。可是对于今天巴士的这种行为,大家声讨确实是必须的,但是在下和一些朋友的思考却是相反的――我们大家现在先要明确声讨的目的。咱们现在声讨的目的就是要巴士能够从此改正这个错误,能够撤掉剽窃的东西,个人感觉强硬的声讨是势在必行的,但是只是单纯的声讨是不能够让巴士认错道歉的,而且在各个论坛散兵游勇地讨论也确实不好看,所以我们在声讨之外是不是可以再考虑一下其他地外交手段?估计巴士网站也不舒服,他们的隶属论坛同时也在给他们网站的人背包袱(他们应该是两拨人,所以大家声讨不要和版主过不去,他们也是普通玩家啊),所以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有魄力的调停者以及一个有相当能力和人际关系的外交人士(类似于论坛参谋长、人气策划那种),两个人最好都是论坛高手,同时是老游戏玩家。现在五大论坛和巴士的格局就是这样,巴士现在可以做的这么大,也反映了他们的高层绝对不是昏庸无能的,这也证明了他们有一定的实力,众多网友想要把巴士网站一棍子打死是不容易的,你们倒是可以考虑如何利用这个机会来创造各个网站自己的效益。善于变被动为主动,得到主动再升华,这才是扭转一个僵持的局面的唯一路子,还可以形成双赢的局面。
        题外话,自己当时脑子一热,差一点联合数十个论坛联名声讨(状纸都写好了,同时也有一些站长朋友开始报名了:P),后来自己静下心从新考虑后,觉得大家同时纠集数百万个站长、版主、会员在几个论坛上征战也不现实,甚至以后会被人说是“道德差劲,办法低俗”,最后决定还是以个人的身份做一个叙述,主要是写一篇文章,因为你们这些大头衔的风云人物都已经聚齐了,在下作为这次事件的一个间接受害人,无论是讨论的理由还是争辩的动机都是是大不过你们六个论坛的站长和代理人的,现在我们应该静下心看看民间人士的反映,因为既然没有法,只有舆论才是正道了。
        在下认为一个成功的网上环境,应该具备这三点:攻人心;审清势;法量度。“攻人心”是集体形成团结,可以大幅度减少我们的内耗;“审清势”是了解网上各个论坛之间的内外关系(特别是管理层人员),以自变应外变;“法量度”是保持各个网站的公平竞争性,树立荡然明朗的风气。
        你们六个网站的高层不妨开一个QQ群,各方代理人再加上调停人和参谋进行协商,然后把号码公开化,叫所有网友去旁听(发言者严重鄙视),这样的效果可能还比较好一些。
        谈判的结果是很难预料的,但是我们必须把出现的结果是最坏的打算也计算起来,到那个时候,在下会带动自己的关系网络毫不犹豫地加入声讨并解决问题的行列,但是这样的混乱局面是在下最不希望看到的,所以是最坏的打算。
        当然,在这个事件结束以后,我们必须要居谨思危了。因为游戏的存在本来没错,但是在社会舆论上不得宠,为什么?简单的用社会上一句话形容一些游戏: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舆论总是把我们本来的一部游戏和玩游戏上瘾,然后导致玩物丧志。然后把一些造成的典型强加于无罪的游戏身上。说真的,玩物丧志在下认为不在于游戏,志是什么?兄弟自己就是游戏人,在下丧志了吗?没有,这也算是自己的生活,完全不是一个频道,他们根本不懂什么叫游戏(游戏精神)才这么说,而在咱们国家,最终哭泣的不仅仅是游戏,而是我们。“暴盲”的故事你们知道吧。这种事情可是多方面造成的,把它其完全归加于沉迷游戏身上绝对是不公平的!!!这是失败的家庭教育所吃到的恶果,这也是失败的教育体制产生的恶果。我们有自己玩的自由,凭什么这样禁止!!再有就是几个游戏节目的停播(比如:CCTV的《电子竞技场》,旅游卫视的《游戏东西》,多好的节目啊),在下作为一个十几年游戏的老玩家痛心的感觉是难以表达的。
        所以在下正式提议创建一个游戏在网络中的“政府”,以各游戏论坛选出十三个公认的代理人,把他们分散于不同的论坛,调节一切游戏论坛的矛盾,也就是把这十三个人编成一个“游戏论坛调节委员会”,因为我们之所以相信老游戏玩家、尊重老游戏玩家绝对不是因为他们的经验,而是他们接触游戏久了,见识过游戏界的风风雨雨;接触的深了,体验过政府对于游戏业的一次次冲击,有了这些,他们可以保证对于游戏方面事情的公平性和深刻性。
        行了,在下的牢骚发完了,如果有人觉得这个发言的家伙烦人,想要一棒子打死他,欢迎你来发泄。不过在下也不是那么弱不禁风的人,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说,请先不要激动,因为现在这件事情没有结果,谁也没有权利下定论,你们说对吗?
  (此文章任何人均可以无条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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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球长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5-1-24 11: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格式怎么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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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11: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语文水平不高,看太长的文章就抓不住重点……
先说一下文章最后的所谓“政府”,个人以为基本是没用的。没有强制力做后盾,调停很难有实质结果。联合国大会评议再广泛,没有安理会的武力支持,不也是白搭么。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心存幻想,愿意搭时间和精力搞这种东东,我还是从精神上支持他们的~
顺便,网络不是无法无天的地方,非典期间不也有因为在网上造谣而被判刑的人么?刑事尚且介入,何况民事纠纷~问题只是相关人士是否愿意诉诸法律罢了。

最后再说下GBGBA和TGBUS的关系,楼主认为前者是替后者背黑锅,可就我掌握的资料来看,很多主页上的非法转载就出自论坛某些不负责任的会员的非法转载。如果GBGBA的论坛版主及时删除有版权问题的帖子,主页问题也不会如此严重。如果楼主不信的话,可以比较一下ME的金手指和GBABA修改区的帖、TGBUS金手指专题就明白了。再举个近两天刚发生的例子,火花事件出来后,ME在签名里声明不允许相关网站转载,ME写的1869就没有出现在GBGBA的论坛里,而主页上也一直没有1869的金手指。后来GBGBA的某人在论坛上非法转载EZ论坛krizal916130的金手指,而第2天我再上主页时,就赫然发现rizal916130的文章出现在金手指专题里,而文章来源依然是两个未知,这还能不说明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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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12: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语文水平不高,看太长的文章就抓不住重点……
先说一下文章最后的所谓“政府”,个人以为基本是没用的。没有强制力做后盾,调停很难有实质结果。联合国大会评议再广泛,没有安理会的武力支持,不也是白搭么。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心存幻想,愿意搭时间和精力搞这种东东,我还是从精神上支持他们的~
顺便,网络不是无法无天的地方,非典期间不也有因为在网上造谣而被判刑的人么?刑事尚且介入,何况民事纠纷~问题只是相关人士是否愿意诉诸法律罢了。

最后再说下GBGBA和TGBUS的关系,楼主认为前者是替后者背黑锅,可就我掌握的资料来看,很多主页上的非法转载就出自论坛某些不负责任的会员的非法转载。如果GBGBA的论坛版主及时删除有版权问题的帖子,主页问题也不会如此严重。如果楼主不信的话,可以比较一下ME的金手指和GBABA修改区的帖、TGBUS金手指专题就明白了。再举个近两天刚发生的例子,火花事件出来后,ME在签名里声明不允许相关网站转载,ME写的1869就没有出现在GBGBA的论坛里,而主页上也一直没有1869的金手指。后来GBGBA的某人在论坛上非法转载EZ论坛krizal916130的金手指,而第2天我再上主页时,就赫然发现rizal916130的文章出现在金手指专题里,而文章来源依然是两个未知,这还能不说明问题么?
听了斑竹的话,在此再向vicente斑竹给出十万分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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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le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4 12: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宏观问题的微观化分析,微观好解决,宏观难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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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14: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事件都是牵涉到一个行业问题,还有一个是道德问题……

行业问题是什么?现在整个大陆的一些大型网站都做的是什么事?也不是互相“转载”着的吗?而这些源资料在哪呢?只是在一些论坛上。当然,这里我只是单指游戏类的。其他类的问题依然是存在的,只是涉及的面的大小不同而已。这个问题,一是要靠自律,二是要靠第三方(如特定的无营利的组织,或者是政府。这个组织可以和日本的“CERO”类似。)的行为约束。当然,还有其他的,就不说了……重要的就是这两个

道德问题,每个人,去做次换位思想想下……或者自己扪心自问。自己做的事,是不是对得起“良心”二字?一个中国人,应该是讲良心的。但是,为什么偏偏会这样呢?是某些虚荣心的问题?还是为了生不带来,死要留下的“名声”呢?还是其他的原因呢?有这个良心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事情要通过最终的手段:法律途径来解决吗?解决了之后,又会怎么样呢?吃亏的是做错事情的一方呀。不错,这里是网络,但是,对你个人的无形的履历上会留下十分难看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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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18: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巴士网站也不舒服,他们的隶属论坛同时也在给他们网站的人背包袱(他们应该是两拨人,所以大家声讨不要和版主过不去,他们也是普通玩家啊)

以上是楼主的话,那么他们论坛的人究竟如何,感兴趣的可以去下贴看看。今天跟一个小白理论了一天,还真是不得不拜一下,GBGBA真是的是“第一”啊~抄袭不说,还死不承认自己错了,真是抄得理直气壮。都一天了,那里的版主和管理员也不出来说句话,跟在站务的“效率”真是天壤之别。
http://bbs.tgbus.com/dispbbs.asp?boardID=19&ID=5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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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球长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5-1-24 18: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巴士网站也不舒服,他们的隶属论坛同时也在给他们网站的人背包袱(他们应该是两拨人,所以大家声讨不要和版主过不去,他们也是普通玩家啊)

以上是楼主的话,那么他们论坛的人究竟如何,感兴趣的可以去下贴看看。今天跟一个小白理论了一天,还真是不得不拜一下,GBGBA真是的是“第一”啊~抄袭不说,还死不承认自己错了,真是抄得理直气壮。都一天了,那里的版主和管理员也不出来说句话,跟在站务的“效率”真是天壤之别。
http://bbs.tgbus.com/dispbbs.asp?boardID=19&ID=56221
那个是昨天的看法,本来还抱有一线希望
今天又发生了这种事情,在下现在得看法又改变了!!!
看来在下把他们想象得太好了!!!
在下也是玩论坛出身的,可是像现在这种际遇真是离奇啊!!!
能让在下开眼界的事物原来是存在的啊
奇遇、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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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18: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在GBGBA事務所發的貼在以'茲事'為由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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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18: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有些事并非那么容易就能解决的。
有良知的人,犯了错会自己改正。可有的呢?不提了,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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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18: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巴士网站也不舒服,他们的隶属论坛同时也在给他们网站的人背包袱(他们应该是两拨人,所以大家声讨不要和版主过不去,他们也是普通玩家啊)

以上是楼主的话,那么他们论坛的人究竟如何,感兴趣的可以去下贴看看。今天跟一个小白理论了一天,还真是不得不拜一下,GBGBA真是的是“第一”啊~抄袭不说,还死不承认自己错了,真是抄得理直气壮。都一天了,那里的版主和管理员也不出来说句话,跟在站务的“效率”真是天壤之别。
http://bbs.tgbus.com/dispbbs.asp?boardID=19&ID=56221
还指望那的管理员?
此事出现后,游戏商人现身过几次?而全球通是怎么回复的? [wdb12]

http://bbs.tgbus.com/dispbbs.asp?boardID=4...ID=5598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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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stef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4 18: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的事件看起来牵连很广啊!

但为什么这么晚才发现呢(或者说是这么晚才提出来)?应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这个问题值得我们考虑,如果一开始就及时的制止.又怎么会发展到现在地步呢~!

TGBUS的行为我们当然要鄙视.但无论最后结果如何,我们都要深思.希望以后这种事情可以杜绝.

PS:楼主写得很不错,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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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19: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柴进兄弟的小说在连载时就被我们ZZJB老会员们一直拜读~~而柴进的文章也被抄到百度的贴吧上去过,以前有和那里交涉后就直接撤掉了,没想到在小说即将完成时居然被那个垃圾站全部抄袭,本人有询问过将柴进兄的小说做成电子书,被告知全部完成后还要全部修改一次,故耐心等待中,谁知道那个站……我说不下去了……望楼主代偶以及zzjb的众会员们向柴进兄问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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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4 19: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柴进兄弟的小说在连载时就被我们ZZJB老会员们一直拜读~~而柴进的文章也被抄到百度的贴吧上去过,以前有和那里交涉后就直接撤掉了,没想到在小说即将完成时居然被那个垃圾站全部抄袭,本人有询问过将柴进兄的小说做成电子书,被告知全部完成后还要全部修改一次,故耐心等待中,谁知道那个站……我说不下去了……望楼主代偶以及zzjb的众会员们向柴进兄问侯一下
感谢兄弟一直支持他的工作
大家的心意一定转达
他也许今天就会联系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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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4 20: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在GBGBA事務所發的貼在以'茲事'為由幹掉了
在下这个人在论坛上最喜欢干“赌博”的事情,
而且到现在为止从来没有输过。
相信这一次也一样,
因为在下正在撰写一个论坛理论的系列文章(尚未发表过),在下同时握有讨伐论坛的“核武器”和三张ACE,必要的时候在下会考虑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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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21: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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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21: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这个人在论坛上最喜欢干“赌博”的事情,
而且到现在为止从来没有输过。
相信这一次也一样,
因为在下正在撰写一个论坛理论的系列文章(尚未发表过),在下同时握有讨伐论坛的“核武器”和三张ACE,必要的时候在下会考虑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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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来头…………顺便期待那3张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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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23: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那個'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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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5 00: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不是道德问题那么简单了

法律,如果人人都不去遵守的话,那么法律还有什么意义

同样,本来我国的游戏业目前的现状看来就是一片混乱,需要有良好的秩序,需要有法律来进行维持

这个是属于著作权的范畴,连著作权人享有的基本的权利都不能保证,那以后那些作者还有什么动力去写文章?这太打击作者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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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5 08: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在下这个人在论坛上最喜欢干“赌博”的事情,
而且到现在为止从来没有输过。
相信这一次也一样,
因为在下正在撰写一个论坛理论的系列文章(尚未发表过),在下同时握有讨伐论坛的“核武器”和三张ACE,必要的时候在下会考虑使用的。
此致
有来头…………顺便期待那3张ACE………… [/quote]
呵呵
ACE是关于本人的能力的表现
核武器是一些外在的东西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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