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2080|回复: 10
收起左侧

[3/2] 大宇、SE大陸分家,各自成立子公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3-2 01: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宇資訊與日本SQUARE ENIX已於昨(28)日正式簽署『合資經營結束和營業轉讓契約』,預計將於今年12月起開始進行合資公司─網星史克威爾艾尼克斯網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之業務移轉及解散作業。至於《魔力寶貝》在台灣地區的營運將不會受到影響,雙方已經續約繼續維持既有的運作。
  大宇資訊表示,雖已與日本SQUARE ENIX正式簽署轉讓合約,網星史克威爾艾尼克斯網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目前還是會繼續正常營運,提供玩家服務至94年12月起進行業務移轉及解散為止。屆時雙方將各自成立100%持有的子公司,各自接收屬於自己的線上遊戲營運權利。


分或合都是為了發展大陸市場
  大宇資訊發言人黃文相表示,合資契約不再續約對方未來的發展都有正面助益,且雙方在決定拆夥時也沒有任何不和的情事發生。他進一步解釋,三年前決定合資與三年後不再續約都是針對兩家公司發展大陸遊戲市場所做出的決定,三年前大宇並沒有已經開發完成的線上遊戲,但大宇在大陸市場經營多年,已有一定的基礎,而當時的ENIX的情形則是剛好相反,因此促成了雙方的合作。
  而當三年合約期滿,大宇已經有屬於自己的線上遊戲,合併後的SQUARE ENIX也瞭解了大陸市場,雙方都有進一步的計畫要做,像大宇方面今年就要陸續推出《仙劍奇俠傳Online》《飛天歷險》《大富翁Online》。


完全持有獲利更多
  黃文相指出,大宇對上述三款遊戲深具信心,但因為網星史克威爾艾尼克斯的競業禁止條款,大宇必須將三款遊戲的營運權交給該公司而不能另外成立大宇完全持有的子公司,以大宇目前在該公司只有40%股權的情形來看,可預期的營收一定不如由自己營運的子公司多,而SQUARE ENIX也會面臨相同的問題,因此網星史克威爾艾尼克斯的解散是對雙方都有利的結果。
  他表示未來大宇在大陸的發展計畫就以現有的北京軟星、上海軟星、上海耀宇、北京寰宇之星及未來新成立的線上遊戲及手機遊戲營運公司來共同運作,而完全持有的子公司也才能對大宇「華人迪士尼」目標有確且切的推動力量。


GAMEBASE 呂維振 報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08: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宇的东西在中国比有号召力啊,哪个主机先得到就能先在大陆尝点甜头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11: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国94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11: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在解散后也成立了SQUARE ENIX CHIN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12: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宇就仙剑1好玩点~别的都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12: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完全是在无视轩辕剑………………


PS:民国94年即西历2005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14: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 仙 轩 现在都不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dangku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3-2 17: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轩辕剑剧情不错呀,3和4的外传都留下强烈印象,4外传的结局堪称经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18: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幻想XP at 2005-3-2 12:21
大宇就仙剑1好玩点~别的都不行~

我可以问下你几岁了吗?
I服了YOU  真有点想抽你的冲动  你白玩游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19: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宇在国内还是最高滴
轩系列就喜欢个云和山的彼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 22: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新的SE成立的公司代理服务好点
别让魔力全是外挂了

[ Last edited by saintj on 2005-3-2 at 22:11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28 08:49 , Processed in 0.016764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