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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随笔]银指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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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9 18: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坐在异国渔港边的长凳上,静静看着满载归来的渔船,享受初秋的温暖阳光,聆听身边鸽群与远处海鸟的叫声。我就是为了这些许的悠闲感受才来到北欧的。而当我眼角的余光落到左手中指上带着的那个小小指轮的时候。
  “更也许,我来这里,还是为了逃避……”
  每个人都会有不堪回首最好永远忘记的经历,更何况我现在这个年纪是最容易惹出这些烦人琐事的时候。爱情,对,就是恋爱这条捣蛋的红鲤鱼,让我不得不这样坐在初秋阳光下的北欧渔港边,一边嘘声叹气,一边回忆根本不想回忆的过往。
  习惯性的轻轻转动着戒指,阳光照得它闪闪的。


  “银戒指是能给人带来幸运的……”她微笑着这么对我说。
  “是么?这么说的话……”
  “这么说的话你就该戴上一个!”她不由分说的拉起我的左手,于是我的手指上便多了一个闪亮闪亮的银戒指,“看,很漂亮吧?”
  看着我呆呆的样子,她“咯咯”的笑了起来,她总是“咯咯”的笑,象只不知道忧愁而永远快乐的云雀。
  我只喜欢对着她发呆,在阳光下懒懒的瞧着她发呆,什么都不用想不用着急,这份悠闲,让我莫名的平静。


  我是个计算机工程师,年龄是正成长中的26岁。同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合作,撑着一个小小的网络公司。搞技术是乏味的,伴随敲击键盘的声音与屏幕上飞来飞去的鼠标,我所得到的,只有空虚和乏味。
  每天九点到公司,从冰箱里拿出啤酒,凑活着顺路买来的汉堡包,这是我的晨餐。我先吃掉汉堡包上层的面包,然后一口气喝掉半罐冰凉的啤酒,深深的呼口气,再慢慢品尝剩下的一半带肉汉堡包跟另半罐啤酒。天冷时不能喝冰啤酒,我便改喝热红茶,其余一切习惯照旧。任何东西都该是平衡而有条理的,一半对一半最好,我就是这么主张的。于是在平衡中造成了这无聊至极的平凡人生。
  吃完简单的晨餐便开始工作,一天的任务简报在昨日已由负责杂务的和谐信息整理好放在我的桌子上,我打着哈欠开始翻看。
  “要完成一家电机公司站点首页的设计,一家婴儿用品商店的页面主题。”
  真不知道业务部的那个家伙从哪里接来的这些生意,但他肯定有一张厉害的嘴。
  我负责的是美工,可以赋予一个页面无数的颜色,换回的灰白则留在自己心里,这样也是平衡了的,对嘛,就是平衡。


  认识她是偶然,公车上的第一次相遇,我打了想占她便宜的小流氓;商场里的第二次相遇,我抱住了差点从手扶电梯上滚下的她;至于第三次… …。
  “我都救了你两次了,所以,牺牲点时间陪我吃饭吧。”
  这是第二次见到她我放她下地时所说的话!她眨巴着眼睛看了我半天。
  “哦~~~~~~~~~~~~~~~~~,”她”哦”了半天,“应该… …可以吧。”
  “我不要你的电话,不要你的住址,在下次意外碰见你时,陪我吃饭,记得那天不要有约会。”
  看着她一脸的疑惑表情,我微微一笑。
  “我是说我预感就算我们不互道联络方式还是会在某处意外撞见的!感觉这东西,用在这个时候是最合适的。”
  “明白了!那就下次意外时,我接受你的邀约。”
  回答很干脆,我满足的转身离开。


  一口气把全部的工作都做完,情愿错过午餐,再错过下午茶,一般是下午两点多的时候,我把装着做好的东西的MO交给负责杂务的和谐信息,然后离开公司。
  “今天又早走?”
  “啊,是,去远处走走。“
  每天都见到这个女孩,惟独记不住她的长相,头发也许是长的,也许不长;脸也许好看,也许一般;身上穿的,也许是裙子,也许只是牛仔裤。不关心的事情,果然是很难记住的吧。
  离开公司,我先去补我的午餐,那为数不多的晨餐早已消耗殆尽,迟来的饥饿感让我感觉有点乏力。
  公司的隔壁有家不大的西餐厅,没有味道好的咖啡亦没有地道的乡下浓汤,惟独有道西柠汁炸鸡块做得不坏。于是我的晚午餐便经常是以这道为主菜。
  这个时候的餐厅很空闲,只有几对情侣在那里喝着咖啡闲聊。阳光透过延街的窗户,暖暖的照在人身上,我眯缝着眼睛看着往来的行人。几乎每天都来这个餐厅,所以餐厅的主人虽然不知晓名字,但就关系上,已称得上熟识了。
  每每看见我望着窗外发呆,他便走来做在我对面的位子上。
  “怎么,又闲得发慌?”
  “我不喜欢这个城市,怎么也喜欢不上。”
  “哦~~~~~~~~~~~~~~~~~~”
  “尤其是文化,要么太古老,老到掉牙,要么又太新,硬是想跟上时代。”我打个手势示意要侍者送上咖啡,“惟独缺掉了当中那一段,我最欣赏的那段!”
  “跟我一样,都是生错时代的人。你应该早生个四十年,我也早生二十年,而且最好不要在这个城市,换个欧洲小镇更为合适。”
  “那也许我们就会在某个酒吧喝酒聊天了!”我拿起小调羹,搅着送来的咖啡,“我开始领悟得到你开这个小西餐厅的初衷了。”
  “是吧!有那个时代的音乐,那个时代的装饰,那个时代的气氛。”
  “也正因为如此,我会天天坐在这里发呆得看着窗外。只有在这里,还有一点那个时代的感觉。”
  “也正因为如此,我会坐在你对面跟你说话!在这里,只有你是为了这个时代的感觉才来的。”
  他说着笑了,眼神中,同时流露出未能如愿的遗憾与找到知己的兴奋。
  我一气喝完咖啡,起身告辞。


  再次碰到那个女孩,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情了,我在公司附近的自动提款机上取钱,她走来我身后,轻拍了我的肩膀。
  “很远就看到你了,如你所料,我们又意外碰见了。”她微微的笑。
我把取出的钱随意塞进口袋,抬头看她,今次她穿着浅色的职业套装,样子成熟了不少。
  “这次没遇到什么危险要我救吧?”
她环顾四周,“暂时还没发现有什么危险的样子拉。”
  “恩,那好,就象上次说好的那样,今天陪我吃东西吧!”
  “no problem,不过,”她抬腕看了看手表, 一如她纤细手腕般小巧的手表。“现在时间还太早了吧?”
  确实,也不过三点钟的光景而已,午饭早已吃过,晚饭又还没到时间。
  “有空的话,陪我逛逛吧。”
  她看了看我没什么表情的脸,“也好。”
  我叫了车,一路直奔海边。
  “带你去个好地方,耐心等到达目的地吧。”
  我坐在副驾驶座,她坐在后座,透过后视镜,可以看见她的脸,淡妆、清秀、活泼,没有比这些更能形容她的词句了。
  开始没有人说话,于是能听见的,便只有很轻的汽车引擎声与车载收音机里播放着的电台节目。老一套的娱乐节目,主持人的无聊玩笑再加上二流歌手的炸耳音乐,我伸手一下关掉。


  我是喜欢海的,因为它的蓝色是唯一我能用心感受到的色彩,而海浪的“哗哗”声,也是在我听来最能让人心情平静的声音。
  所以我在海的附近租房子住,很漂亮的小别墅。周围虽然冷清,但对于好静的我来说,没有比这个更适合我的地方了。我有自己的花园,有个花匠每周来一次替我打理它们,因此几乎一年四季都有开放的花朵可以欣赏。房租很贵,加上花匠的工钱几乎相当于我薪水的一半,不过在我看来,这很值。
  海岸离我的房子不过一公里半的光景,隔着一条沿海公路跟沙滩。没事可做的晚上,我往往是带上三、四瓶啤酒,两、三张好听的CD,Sony的Discman,独自去海边吹风喝酒听听音乐。休息日的白天,则是带上钓竿去有礁石的那段海岸垂钓,当然也少不了啤酒跟音乐。我想不出比这样更能打发无聊时光的方法了。


  “去的是哪儿?”看厌了车窗外的景致,她忍不住好奇便问我。
  “我家的附近是一片海,那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心情不愉快的时候,好像也只有那个地方,可以当作容身之所,来包容我,安抚我。”
  “所以现在就带我去看那片海?”
  “不想?”
  “怎么会,我可也是喜欢海的哦,事实上,又有多少人是不喜欢海的呢?”
  “因为人总是希望被别人所包容,而海,恰恰把什么都包容了。”
  “刚才听你说你家在海附近?”
  “是啊,怎么?”
  “不欢迎我参观?”
  “当然不会,只要你愿意。”我很有些意外的看着她。
  “很奇怪?有女孩子硬要陌生男子带自己回家?”她带着恶作剧成功般的笑,也透过后视镜看着我的眼睛。
  “怎么会,再怎样也不会有事发生的,因为,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这回就轮到她的意外的看着我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认识我的人都在用同一个形容词来谈论我——“孤高”。
  或许真的是这样吧,因为连记忆中都找不出什么很接近过的人。与我合作开公司的那些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真正的意义也不过只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仅此而已。换句话说,我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朋友,理所当然的,更没有恋人。
  “孤高”的那个高,应该是清高,这在我看来也的确颇为合适。看着这灰色的世界,灰色的社会,灰色的人文,灰色的人际关系,只有我一个人躲开了,躲在城市的边缘喝着加冰的威士忌,躲在大海的蓝色里沉睡着不出来,能说我不清高?我也是有这个资格说自己清高。
  而另外的那个字,于我想来,也甚为苦涩。缺乏可以信赖与陪伴的知己,有时候连个可以说得上话的人也没有,只能靠着依稀酒精的麻醉与香烟的缕缕青烟在朦胧中打发掉亢长的时间。明知不好过但清高如我这般,又抱定朋友宁缺毋滥宗旨的人,找个可以交心的同伴,谈何容易?
  不容易谈便索性不谈,别人怎么说随别人去,我有我的加冰威士忌,我有我的海之蓝就够了。


  从市中心到我的小房子,即便坐计程车也要近一个半小时,很远,车费自然不便宜。
  “好远的地方呢,都快睡着了。”她揉着惺忪的睡眼下车。“平时都这么回家的话,开销太大了吧?”
  “平时我坐地下铁再换长途公车。”我付了计程车费,打发司机离开。“否则,任我赚多少也不够来去这两个世界。”
  “才发觉你是如此厌世的。”她说,“不大好。”
  我没有理会她的话,轻轻打开别墅的大门。
  “这里算是我的世界吧,请进。”
  她打量着四周,跨了进来。在玄关脱了鞋。
  “随便参观,不必客气。”
  我径直走过客厅,拉开另一端落地窗的窗帘并打开了窗户,后面是我的花园,时值秋日,几株白菊开得正艳。
  “还是你带着我参观吧,在别人家里乱跑的话,在我看来也不大好意思呢。”她仍是微微的笑。
  “一楼是客厅,餐厅,厨房,洗手间,二楼有两间卧室,一间书房,也有洗手间。”我指着每扇门与楼梯,一一的告诉她。
  “一个人住不是太大了吗?而且……”她蹲下身小心的用手指摸了摸地板,“打扫得那么干净,实在是很不可思议哦!”
  “事实恰是如此,我是个有洁癖的人,看不出来?”
  “明白了,总觉得你是与众不同的。”边说着话,她边继续环顾四周,“那就也说说你房子与众不同的地方吧。”
  我看见她的目光落在客厅一旁的酒架上。
  “这酒架大概就是我的房子与众不同的地方吧。”我走过去,跨过了放置在那里的小柜台,并打了个手势示意她走过来坐柜台外的酒吧椅上。“藏酒量蛮惊人的吧?可要喝点什么?”
  “特别喜欢藏酒?”她的确略有惊讶,“都赶得上小酒吧了。”
  的确,酒架里威士忌、伏特加、琴酒、雪莉等一应俱全,打开外层的洋酒架,还有内层放满了各种中国酒,而小柜台里,还有不少的日本清酒。
  “但说实话,这些都不是我的。”
  如我所料的看见了她迷惑不解的表情,“不是你的?”
  “离这里向南两公里,有我的邻居,一对年老的夫妇,子女长年在外,所以无人照顾,我偶然救了那老伯一命,闲时也常顺路去看看。老人年轻时大概也是有权有势的人,家中藏酒甚多,得知我会喝酒,说什么也要送给我一些,我不收便借口身体不好,酒放着也是浪费不如寄放我家,于是便都拿来了这里,所以说这么多酒大都只是寄放品而已。”我打开酒柜拿出大半瓶的白兰地,“可会喝酒?要不要喝点?”
  她神情诡异的笑笑,“说到酒的话不如我来露一手?可有量杯跟橙汁?还有麻烦拿下那边的VODKA。”
  我拿出量杯跟伏特加放在小柜台上,“橙汁的话厨房冰箱里有一些,需要的话自己去取。”


  我爱喝酒,但从不酗酒;会喝很多,却从来不曾有喝醉的感觉,对别人来说这也许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可是在我看来,这很糟糕。因为我永远无法依靠酒精来麻醉自己,只能用清晰的头脑来承受所有不愿意面对的忧伤。
  那为何还要喝酒?
  “不知道。”
  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我还是不知道。
  记得第一次喝酒,是在很小的时候了,早就忘记了那时的年龄,只知是为了好玩而喝酒;后来大了,在国中,那是为了炫耀;再大了,在大学,那是为了朋友的友情;然后是工作了,继续喝是为了工作,为了应酬;最后,我开始无节制的喝酒,那是因为… …一个我封印在记忆中的理由。
  是什么理由?
  … …


  她自己跑去拿来了一整瓶三得利的橙汁,还顺带的拿了两个新奇士鲜橙。
  看她熟练的量了28ml的伏特加,然后是112ml的橙汁,倒进杯子里。
  “是Screwdriver,酒与橙汁的比例一分不差。”
  她笑笑,小心的剥出了新奇士的橙肉,加了进去。
  “可要尝尝?”
  “不用了,我不习惯喝鸡尾酒。”我为自己倒了小半杯的威士忌,咯拉咯拉的加进一把冰块,“还是喝这个让我感觉好。”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只对pure的东西感兴趣,正如我纯粹就是我。往大处说,我不接受别人的影响,做事既不会影响别人,亦不会允许有人来影响我;往小处说,我的衣服不论哪套永远只有一种颜色,不是纯黑便是纯白,也有可能是纯蓝或是绝对的红色,但没有一套是有花纹的,夹杂了许多颜色的。
  这种盲目的追求物质本质上的pure的精神似乎是也我灵魂的一部分,遇见与之违背的东西便说不上来的讨厌。如果我能看见自己的血原来也是红细胞混杂白细胞的话,大概就会情愿把血放光的吧,一如会发疯的拔光花园里偶尔开出的三色堇的花朵,谁叫它带着杂色斑点的?


  “不奇怪我为什么会调酒?好像到现在你还没问过我叫什么名字,年龄多少,干什么工作嘛。”她小口啜着她的Screwdriver。“我可以算来历不明的女子么?”
  我耸耸肩,“没必要问,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不想说的话问了也白问,况且知道与不知道也没有任何的差别,你还不是一样会坐在这里喝酒?”
  “你真是个特别的人。”她又微微的笑。
  “不如说是个怪人。”
  “那为了你这个怪人干一杯好了。”
  “可以,不错的提议。”于是我们各自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她把玩着手中空了的水晶酒杯,我走过一边打开了我的CD唱机。
  “可有什么好听的CD?”
  “你喜欢听什么?我这里只有New age的。可要听听ENIGMA?”
  “这就行了。”
  我放进CD,旋开了音量,很快整栋楼里就弥漫了ENIGMA的节奏与虚幻。


  我喜欢音乐,但并不发烧,我所有的音乐装备就只有这么一架普普通通的唱机与Discman而已,牌子倒都是Sony的,但都不是什么很新的型号。
  买CD时倒很挑剔,只欣赏很少的几个乐队与音乐人。ENIGMA的是买了全套,几乎每一张都是一上市就买了的,我特别喜欢它的节奏感,鼓与Bass够味道;James Last的也有很多,排箫吹得够悠远;当然也少不了Bandry的天籁之音。其他的就记不上名字了,我欣赏的是音乐,至于是谁出的,我还是不敢兴趣。
  悠远,虚幻,节奏,对我来说,音乐亦如烟与酒,都是用来麻醉自己的,区别在于音乐麻醉精神,后两者麻醉肉体。


  “可能去看看你的书房?我老爸说过,书房是一个人的精神所在,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书房。”
  我想了想,“很有些道理,你老爸倒是挺会看人。”
  “每个人都这么说,可惜死得早。”
  “哦~~不过我的书房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地方,那里有我的半个灵魂与全部的回忆。”
  她有些不解的看着我眨眨眼睛,
  “可方便?”
  我没有回答,在一旁的小桌上放下空了的酒杯,然后向二楼走去,她紧跟随后。


  我有一间很精致的书房,也只能用这么一个形容词了,因为房间并不算大,15个平米见方,有一扇做工考究的欧式木门,也有一扇同样风格的窗子。书房的左侧整面墙都是书架,从没统计过确切的数量,约莫近千本吧。有小说也有散文,但绝对没有任何政治、经济、时事的书籍,我向来与这些无缘。
  靠窗,有张不大的书桌,依然是没有任何现代气息的书桌,上面除了一个缠着银制十字架项链的相架外就什么也没有。别人总以为我的书房肯定是个被计算机这类东西所占据的地方,然而不是,我的房子里甚至连电视也没有,客厅里那架不新的Sony唱机是我所拥有的唯一的科技产品。


  我打开了书房的门,这个被书的气息所笼罩的地方。
  她小心的从门后探出头来,打量了一下四周。
  “哇,真的有不少的书呢!”
  她满脸的惊喜,倒弄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还好吧,是蛮喜欢这些的。”
  嘴里这么说着,我的头却转向了窗口,眼光只落在那挂着银项链的相架上。
  也许她感觉到了什么,顺着我的眼光看向了书桌。
  “这是... ...?”
  “抱歉失礼”,我走过去,把照片放进抽屉。
  看得出她的好奇,我只好摆摆手,示意她什么也别问。
  敏感的她象是感觉到了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呢。”
  我应承般轻哼了一下。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秘密,压在心底最深处,泛黄却永恒的存在。
  从有意识开始,一点一滴,波澜不惊的部分被时间的漏斗所滤去,剩下的就只有大喜或大悲,在心中慢慢的沉淀积蓄。
  我自认为自己是经历了很多的,虽然26岁的年纪就常人来说并不是能说自己成熟的年龄。
  能锻炼出与年龄与外表所不符的成熟的,只有一样东西——死。
  我曾那么的接近死亡。
  并非死神要来找我,相反的,是我想召唤死神的到来。
  活着是为了什么?
  每个人所为的都不同,凭依着心中的支柱,由此而存活于人间。
  支柱的崩塌就意味着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与勇气,而连这些都失去了的话,就算生命还持续着,那也不过是行尸走肉。
  我的支柱崩塌过,是的,那些散落在我灵魂基座周围的碎石就是证明,我能继续活着,只是因为一个人,只是因为一句话。
  “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修补的,即便有裂痕的存在。但裂痕也是一种美,有一颗没有伤痕的心同有一具没有伤痕的身体一样,这样的人不能称之为男人。”
  她替我重心沏起了一半的生命支柱,又要求我自己慢慢的沏完另一半,所以我现在只能这样的活着,拥有着半个灵魂的活着,因为我至今,还是没能拥有沏完它所必须的黏着剂。


  “有些故事,有机会的话倒是可以讲给你听听,但不是现在。”我象是有些不好意思般多加上一句补充说明。
  “你总是神神秘秘的样子,存心要人琢磨不透啊?”
  “大概吧。”我摆个微笑给她,“时间差不多了,我做点东西,一起吃吧。”
  “啊?你会做菜的,你会做菜的?”
  “不用那么大惊小怪吧?一个人生活,这是必要的生存技巧,况且做菜又不是什么难事。”
  我带着她走回楼下客厅,厨房在客厅的另一边。
  “还以为你会长年在外就餐呢。”
  “那可太奢侈了呢,况且外面做的也不见得比我自己做的来得美味。”
  “对自己的料理很有自信啊!”
  我一笑,走进了厨房,她也跟了进来,站在一旁安静的看我做菜。
冰箱里有昨日买的一块三文鱼,拿来切片,稍稍腌滓,放进热好了牛油的不沾锅里一煎;土豆、胡萝卜之类的,一起切丁做成日式咖喱;同时煮上一锅米饭。晚餐就是带了炸三文鱼的日式咖喱饭,简单、新鲜又美味。


  我喜欢做菜,每天工作劳累,回到家吃着自己做的简单又美味的食物我自认为已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比较喜欢做中国菜与日本料理,口味偏向于清淡。
  每当做东西给别人吃的时候,心里总会荡漾起异样的温柔感触,是有些莫名其妙,但我不否认喜欢这样。
  有人戏说我是持家男人,这真是有点讽刺的味道了,我只是在养活自己而已,如我这般孓然一身者,无家可养。


  同她一起在厨房里站着吃饭,托着盘子,边吃边聊天。
  “味道可不坏?”
  “恩,很好来着,地道的日式咖喱呢!”
  “别捧我了,论味道大概还过得去,说地道那真是太抬举我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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