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2312|回复: 12
收起左侧

盗链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9-15 15: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15 15: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来了……麻烦楼主把下面这帖删了,我可没授权什么PS2转载我的文章……
http://bbs.emu-zone.org/showthread.php?t=3252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9-15 15: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得找“什么PS2”论坛说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15 15: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STAROTH 于 2005-9-15 15:50 发表
那你得找“什么PS2”论坛说去

笑,如果那人说他在楼下某地摊买的机战J金手指,我还得亲自跑他家楼下去一趟?
这就是EZ版主的办事逻辑啊,今天算领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9-15 16: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废话
不罚卖的难道罚买的?

阁下样的“阁下=罪犯”这种逻辑确实是偶不能理解的
老龙当时一看您老哪个帖子立刻就笑翻过去了
回头喀嚓掉帖子之后就一句话,您老神人!再犯病立即送火星没二说
大人,地球是危险的啊~

阁下能不能管事?
不能管的进来干什麽的?
别跟偶说NW的站务就是些您这样的二溜子充斥的

[ 本帖最后由 ASTAROTH 于 2005-9-15 16:09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15 16: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我在NW和PPX的帖子上原原本本的写着“转载须经过作者同意”之类的字样,如今一篇与我文章相同的文章出现在EZ,且并未经过我授权,我现在要求EZ版主将其处理掉,难道有错了?
照你的逻辑,行,以后人人都可以非法转载他人的文章了,大不了后面来一句“文章来源 莫须有论坛”,然后有人追究,就让他去那个根本不存在的论坛去找呗,是那个意思不?

PS 嘴放干净点,你说谁是“二溜子”?你以为你在EZ当版主,就可以随便在其他论坛骂人?你还真把自己当什么大个人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9-15 16: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v2003 于 2005-9-15 16:12 发表
呵,我在NW和PPX的帖子上原原本本的写着“转载须经过作者同意”之类的字样,如今一篇与我文章相同的文章出现在EZ,且并未经过我授权,我现在要求EZ版主将其处理掉,难道有错了?
照你的逻辑,行,以后人人都可以 ...
1 您也知道是EZ的事啊?
那您不去EZ投诉在NW这神经....不,精神什麽呀?

冲您老这逻辑,刚删完的偶又找回来了
不见您老在EZ的投诉这个帖子不删

2 您老对中国语言的造诣偶已经无话可说了
二溜子是北京话里里不务正业的流民的意思
这里是事务专用区,事务专用贴。你老有权限,并且能解决这里的问题麽?
当然是没有(您老不是这的管理者罢?)那您老进来不是“流民”是什麽?
只有本站的管理者参与此帖才是正确实行权利与义务的“正业”
说您老在这里掺和是“不务正业”还不服~
“不务正业”+“流民”不是二溜子又是什麽?
您老倒是说道说道啊~

好可怕的被害妄想怔啊~~~~~~

[ 本帖最后由 ASTAROTH 于 2005-9-15 16:28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15 16: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EZ投诉?饶了我吧,上次也是投诉一个非法转载的问题,您老楞是跟我磨姑了将近2天。我可陪不起,有那2天工夫,多少修改都研究出来,谁闲得得没事陪你磨牙啊~
别人盗链你的东东,就马上出来义正词严的要求别人删除;自己的地方出现盗窃他人作品的情况,却不但不处理,在别人提出来后,还在那里没理辩三分,这就是某人的作派啊。
不给处理拉倒,反正文章上面也有我的名字,我又损失不了什么。只不过堂堂EZ版主居然是这副德兴,不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管理版面,反而挑衅别人去投诉,还真是开了眼界呢。我去投诉对你能有什么好处?想借机禁我言还是封我号啊?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9-15 16: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磨姑您老?
表说笑了好不好

今天这跟您老没关系的事您来硬要是插进来“磨姑”两下捏
可想而知那天是个什麽德行了~~~

至于道理
老龙锁了帖子没改标题
您还想怎麽自我安慰就怎麽去罢~
自慰这事确实没得挡

投诉——》处理
这是规矩懂麽?(算了,明知道您老这样持有“阁下=罪犯”这样强盗逻辑的大人是理解不了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听过麽?(EZ的站务就没有您这样的二溜子出现不是麽?这就是规矩的效果)
最后也算是留个凭据,事后也不怕某些人颠倒是非乱造谣。(您看,偶怎麽拿您“阁下=罪犯”这样强盗逻辑刺激您您都反驳不了这不就是成效麽~~~~)
还是以前那句话,对偶有意见找偶本人,对EZ有意见找EZ管理者,别在别的地方撒野,没教养那叫~
事情已经解决,偶当然就闪人了
放心,偶不会像阁下那样嘴里说着删了就好手上却不停的回帖



最后感谢管理人员迅速处理,希望以后合作愉快

[ 本帖最后由 ASTAROTH 于 2005-9-15 16:53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15 18: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STAROTH 于 2005-9-15 16:51 发表
偶磨姑您老?
表说笑了好不好

今天这跟您老没关系的事您来硬要是插进来“磨姑”两下捏
可想而知那天是个什麽德行了~~~

至于道理
老龙锁了帖子没改标题
您还想怎麽自我安慰就怎麽去罢~
自慰这事确实没得 ...

这位,人身攻击的话劝你少说点,你在这里乱叫也只是让有最基本分辨能力的人看笑话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16 01: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STAROTH 于 2005-9-15 04:51 PM 发表
偶磨姑您老?
表说笑了好不好

今天这跟您老没关系的事您来硬要是插进来“磨姑”两下捏
可想而知那天是个什麽德行了~~~

至于道理
老龙锁了帖子没改标题
您还想怎麽自我安慰就怎麽去罢~
自慰这事确实没得 ...

怎么看就怎么没文化,没教养,没道德,没家教,没能力,没品德,没头没脑,and etc.
这么想要自卫的话,自己做去不要牵扯他人。
这里您又有权限在这里撒野了?
如果您知道您妈掉入河里还不去救,要等人通知您才去救?or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16 08: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STAROTH 于 2005-9-15 15:50 发表
那你得找“什么PS2”论坛说去

按您的说法,这个事情你还是找 小谭billy 这个人自己说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16 09: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STAROTH 于 2005-9-15 15:41 发表
盗链帖: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 ... &extra=page%3D1

原帖:http://bbs.emu-zone.org/showthread.php?t=325266

那帖地址斑竹编辑掉了
其他事情别在这里说了
锁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15 15:11 , Processed in 0.022940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