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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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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的炒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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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6: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炒作哪个公司没有?

我们并非为盛大出头,只是看不惯对还没有出的国货如此评价而已。
说实在的虽然会玩玩盛大的休闲游戏,但还不会玩到和盛大谈感情。

[ 本帖最后由 psgame2 于 2005-10-27 16: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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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6: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换个中国公司出游戏机我们照样会支持,但这里有些人只要是中国出的就都喊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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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6: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xc 于 2005-10-27 16:28 发表
喂喂各位,首先我要声明:我并并没有盛大出的掌机怎么怎么烂,也更没有说中国的掌机就怎么怎么不入眼,我只是对盛大的声誉以及做出的所谓承诺提出质疑,并且不相信他能过做到他说出的,并以此怀疑这是恶意炒作而已 ...


并不是说盛大士中国的未来,只是敢于踏足这一领域,这就说明他很牛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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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7 16: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道德上讲:不能因为每个公司都恶意炒作就纵容这种行为,这不是个理由。难道每个人都杀人的时候杀人就合法了?
从事实上讲:一个要用恶意炒作来吸引别人注意的公司你何苦勉强为他辩护?盛大玩弄玩家的事实是众所周知的,从法律的角度上看,杀人犯是要木仓毙的,诈骗犯是要坐牢的,而不是任由他们走在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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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7 16: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是的,我必须承认盛大很牛,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但问题不在国货日货,而是人品,我只是呼吁大家看清楚盛大的本质,如此而已。另外,本贴的目的是聚焦在“盛大这个公司”,而不是“国货怎样怎样”,如果想讨论爱国主义,请移玉步到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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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6: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uai 于 2005-10-27 16:46 发表
说白了,换个中国公司出游戏机我们照样会支持,但这里有些人只要是中国出的就都喊成垃圾


支持,sd只不过是国人们口中的一个理由而以,如果是别的公司,那一定会说诸如“什么狗屁公司,听都没听过,骗钱的吧”或是“噱头,没前途”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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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6: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东方爬爬 于 2005-10-27 16:52 发表


支持,sd只不过是国人们口中的一个理由而以,如果是别的公司,那一定会说诸如“什么狗屁公司,听都没听过,骗钱的吧”或是“噱头,没前途”之流。


严重同意。
说到实际并没有搂主说的那么严重,炒作每个公司都有,这只是一种商业手段,也没有看见过那个公司因为炒作而坐牢的。

至于盛大玩弄玩家,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除非它不想在这一行混了。

[ 本帖最后由 psgame2 于 2005-10-27 17: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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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6: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xc 于 2005-10-27 16:51 发表
是的是的,我必须承认盛大很牛,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但问题不在国货日货,而是人品,我只是呼吁大家看清楚盛大的本质,如此而已。另外,本贴的目的是聚焦在“盛大这个公司”,而不是“国货怎样怎样”,如果想讨论 ...


也许一次骗你,你栽;两次,你又栽;三次,你还会上当吗。
拜托他们是企业也,不是诈骗犯骗你一次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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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7 17: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太对了,就是因为盛大是这种骗你一次,再骗你一次的主,所以我才揭发这个事儿的,就是希望大家别上当。每天报纸上都有这里那里失火,但还有人出门开着炉子,就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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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7: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xc 于 2005-10-27 17:02 发表
说得太对了,就是因为盛大是这种骗你一次,再骗你一次的主,所以我才揭发这个事儿的,就是希望大家别上当。每天报纸上都有这里那里失火,但还有人出门开着炉子,就这个道理


打你[wdb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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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7: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xc 于 2005-10-27 17:02 发表
说得太对了,就是因为盛大是这种骗你一次,再骗你一次的主,所以我才揭发这个事儿的,就是希望大家别上当。每天报纸上都有这里那里失火,但还有人出门开着炉子,就这个道理


揭发还得有真凭实据,貌似这种揭发很难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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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7 18: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大家都知道盛大是怎么回事,还要我举例?没空呀,哥哥
被耍过的地球人都知道
没被耍过的愿意的话就栽一次当漲涨经验好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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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8: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xc 于 2005-10-27 18:35 发表
哈哈哈,大家都知道盛大是怎么回事,还要我举例?没空呀,哥哥
被耍过的地球人都知道
没被耍过的愿意的话就栽一次当漲涨经验好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想让人信服,就拿出一点诚意,不然会让我们认为你在整天胡扯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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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7 18: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终于看出来了吗?我的确是一点跟您在这扯蛋的诚意都没有的~~有您出现的帖子都被封了啊~~还不知道是谁在胡扯呢~~~您老灾星同志请移玉步吧~~
看来这贴也快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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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8: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觉得盛大很好
我不玩他的游戏,但是盛大旗下的 起点--边锋--浩方,我都是付费的,我觉得这些网站没并入盛大之前和并入盛大之后,在服务上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盛大的服务还是对得起消费者的
楼主总是说盛大怎么怎么差,可是一点实质性东西都拿不出来,怎么去让广大观众去信任你的话?
全国几千万盛大用户,有那么几百个投诉是很正常的现象。就像全球几千万PS用户一样,几百个投诉的难道就证明SONY是卑鄙无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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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8: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xc 于 2005-10-27 18:44 发表
哎,终于看出来了吗?我的确是一点跟您在这扯蛋的诚意都没有的~~有您出现的帖子都被封了啊~~还不知道是谁在胡扯呢~~~您老灾星同志请移玉步吧~~
看来这贴也快了,哈哈哈


看出来了,你在另外一个银河系,的确不能和你靠的太近,不然就离地球远了。

拿不出那就是胡扯,也只能这么认为了。[wd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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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8: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SD相关的帖一定会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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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7 19: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盛大公司在“神迹”中的公开聚众赌博行为  



我是一名“神迹”网络游戏玩家,第一次接触这个游戏是因为它是国内开发制作的一款较好的3D游戏,在游戏中,玩家凭借自己的实力去争夺装备、地位。但最近,盛大公司在“神迹”中接二连三的活动,有严重的赌博欺诈嫌疑玩家用钱在游戏中“凭运气”就能得到任何高级虚拟装备,但这“运气”是人民币投入的越多,运气则越好。现在的新活动甚至简单到,用人民币猜npc人物的左右手,换取虚拟装备。
游戏中物价暴跌。
现在玩家要想在游戏中生存,只有用大量的人民币去参加“活动”,获取装备。而新出的虚拟装备只有通过“用人民币参加活动”这唯一的途径去获取。这是盛大网络公司对国家的“虚拟财产保护法”的公然挑衅。希明察,给数十万玩家一个合理的交代。  

  
发布时间: 2005-9-7 23:31:27                        -  诚信网

盛大涉嫌“不当敛财”成被告 玩家投诉无门

2005-06-1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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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网讯 众多网游玩家都有过被网络游戏商以规则为由删除武器或者骗钱的经历。假借修改网络游戏规则维护网上权益,并借此敛财,几乎成了网络游戏商们惯用的伎俩,可惜目前国内并没有相应的法例可以监管。2005年4月,浙江乐清市柳市镇居民林先生将盛大经销商、柳市镇某电脑耗材商店告上法庭,将上海盛大列为第二被告,总共索赔人民币24800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10000元。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此案管辖权归盛大所在地上海法院审理,林先生不服并上诉,目前此案已移交温州市中级法院,盛大按规定须于6月5日前就管辖权争议提供书面答辩状。
  而该起官司正是出在游戏玩家与盛大对游戏规则的不同理解上,玩家认为由盛大制定的游戏规则不合理。同样,包括网易、九城、光通等多数网络游戏商都曾出现这种不合理规则的情况,最后甚至引发出暴力冲突。盛大早已不是第一次与玩家产生纠纷,去年3月31日,上海青年罗琪在盛大就以自焚行动抗议盛大侵犯用户权益。

  网游规则单方面制定

  不少玩家向记者抱怨,网络游戏服务商是裁判又是玩家,由他们制定出来的网游规则过于偏向服务商的利益,根本没有顾及玩家的利益。

  今年5月11日,一网易《精灵》游戏的广州玩家状告网易删除其账户并同时删除武器的官司,以玩家败诉告终。其败诉原因,正是由于其违反了与网易有关的游戏条款约定,“玩家在游戏进行时不许使用外挂程序,否则就会受到强制离线、封停账号等处罚”。

  不过有研究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表示,这名玩家是由于使用了外挂程序引来了惩罚,从法理角度看,其获得的游戏中的武器装备都含有欺诈获得的成分,不过这些虚拟财产究竟有多少是玩家非法获得,似乎网易方面并没有给予解释。从公平的原则出发,玩家应该拿回其账户,并且拿回其并非欺诈得到的武器装备以及游戏等级,不过这些合理的诉求,都因为网易所制定的游戏规则而被完全抹煞了,玩家同意了这个规则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正当权益,最终玩家输掉官司也就是意料中事。

  该律师表示,目前大部分网络服务提供商所制定的服务条款,在法律上多数都被视为服务合同,一旦玩家同意,就按照《合同法》生效,而网游服务商恰恰是利用了这点,尽量把合同条款修改向有利自己的方面,而置玩家的正当权益不顾。而对于玩家而言,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弃玩游戏,要么接受不合理的规则。

  这种近乎霸王的条款不仅仅在网易,在盛大、光通、九城等游戏服务商们也同样存在。

  假借规则的敛财高招

  某玩家称,盛大们在服务条款和游戏规则上煞费苦心,无非是想从玩家身上赚更多的钱。不过这种煞费苦心已经向不择手段的方向发展。

  盛大玩家林先生的诉讼案虽然没有开庭,不过已经引起不少玩家的呼应。不少玩家在网上都表示,林先生碰到的事情在他们身上也发生过。

  据了解,林先生是柳市镇最大的酷酷网吧三个老板之一,酷爱盛大运营的网络游戏《传奇2》,在游戏里面的级别达到目前最高的47级。

  2004年7月28日,盛大开发出一套名为“金刚石”的系统,这套系统允许玩家购买充值卡后,通过一定的操作实现“不用上网,也可以升级”,同时可以得到副产品“金刚石”。如果集齐6000颗“金刚石”,配以1010裁决2+力量,就可以拥有一把游戏里面最强的武器“屠龙刀”。于是一心想得到游戏顶级武器的林先生在柳市镇某电脑耗材商店购买了100张月卡,注册了100个账号,并给这些账号充了值。

  按照盛大的规则,玩家只有在不登录玩游戏的时候才能炼“金刚石”,每3小时可得1颗,每天可以得到8颗。不过盛大又规定,月卡的玩家月卡离线修炼9小时扣除一天,这等于说一张月卡设定一个虚拟人物的话,8.2天后就用完了。

  而且,盛大规定“每个账号里的人物需要练到8级才能修炼金刚石,至少需要花4到5个小时”。可惜,在月卡用完后,他再次为这些账号充值5元(否则无法进入游戏),查看修炼结果。林先生发现,全部炼出来的金刚石合计才1566颗,100个账号炼成的金刚石最少的只有2颗,多数为5到50余颗不等。只有一个账号炼到了88颗。与原计划相比,差了7434颗。

  盛大方面表示,当初林先生到盛大找客服理论的时候,已经向其解释过,主要是林先生对规则理解有误。

  记者发现,假如按照盛大方面的规则,月卡平均可以得到56-65颗左右的金刚石(扣除练功8级的损耗)。网上众多玩家也对购买月卡修炼金刚石的方法和收获做过很多分析,得出的结论也差不多。

  林先生最终的结果和分析相去如此之远,很难让人理解。

  一位玩家帮盛大算了笔账,理论上一个玩家如果想得到屠龙刀,光靠买月卡收集“金刚石”的方式,至少要投入3000多元,而盛大目前有5000万以上的玩家,只需要其中千分之一的人投入这笔钱,盛大就可以获得1.5亿元的收入。这比正常卖点卡赚钱快多了。

  其他网络游戏商的敛财手段也很高明。假借打击外挂私服的名义,以惩罚玩家这种行为为出发点,定期公布一些高级玩家,惩罚性地删除其账号或者没收武器装备。这种有违公平的所谓“打击不法行为”的做法,在很多收费网游中都存在。

  而这些被删账户中,有很多人人想要的顶级装备,如把这些装备放回到游戏中,或者标价在网上出售,游戏商就可以在不增加武器装备总数的情况下,合理合法地循环赚钱。

  无奈的法律真空

  既然利用规则,网络游戏商可以从中获得不当利益,为什么法律不站出来维护玩家的合理权益呢?

  业内人士称,涉及到网络游戏以及游戏虚拟财产的关系比现实情况更为复杂。2003年底,曾经由19名律师联名写就《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据说已经送达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但至今还没有下文。

  法律方面的长期真空,是最让玩家无奈的,他们面对强大的网络游戏商,没有办法和合适的手段与之对抗。问题得不到公正解决的玩家,自然就造就了九城公司暴力冲突、金山玩家逼宫、盛大玩家自焚等恶性的暴力事件。

  据IDC的调查,2004年网络游戏市场一个不可忽视的利润来源是虚拟物品交易。据调查,2004年有大约20%的网络游戏用户购买虚拟物品,年人均消费为700元左右。

  调查也显示,玩传奇3年以上的玩家,被盗过号的占68%。而瑞星公司及网游公布的“网络游戏安全市场调查报告”也显示了同样的数据:受到安全威胁的游戏玩家中,有61%的玩家经历过装备和虚拟物品被盗,被盗号的占33%,被黑客攻击的占6%。

编辑:林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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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黄乐欣                              转自 南方网

安徽首例虚拟财产纠纷案审结 玩家告赢盛大讨回极品装备

作者:孔华  发布时间:2005-02-25 16: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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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和游戏玩家赵明发现自己价值不菲的游戏装备丢失后,一纸诉状将游戏服务商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盛大网络)告上法庭,要求恢复自己的极品游戏装备。本报率先报道的安徽省首例虚拟财产纠纷案太和县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且原被告已于四天前达成执行和解,游戏玩家赵明通过法律要回了自己的虚拟财产,同时也确立了游戏玩家虚拟财产的法律存在与价值。
  《热血传奇》玩家丢失极品装备


  2002年9月和2003年8月赵明在盛大网络经营的网络游戏《热血传奇》注册了两个ID,并在两个ID中分别建立了两个角色支付相应费用,接受盛大网络提供的服务。在游戏过程中,赵明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并不惜花费3万多元从其他玩家手中购买了大量的极品装备。2004年3月、4月,赵明发现自己游戏角色身上和仓库中“复活戒指”、“骨玉权杖”等34件极品装备被盗(后该34种武器装备分别被多个玩家占有,但被上海盛大公司予以技术冻结),遂向盛大网络投诉,盛大网络答复让赵明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当赵明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赵明认为他在游戏角色中所拥有的武器装备属于其个人的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财产是他自己的劳动所得或用人民币购买的,由于盛大网络未能提供安全的服务,致使其大量虚拟财产丢失,因此,盛大网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虚拟财产价值应当保护


  法院认为:原告赵明所丢失的34种武器装备,虽属虚拟财产,且只存在于特定的网络环境中,但由于其在获得该装备的过程中,不仅通过游戏过程付出劳动,花费相应的时间,甚至还用货币购买了部分装备,因此,该虚拟财产的价值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院认为,作为网络游戏的服务商,被告上海盛大公司未能对赵明的网络虚拟财产提供安全的防护措施,致使其虚拟财产丢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于原告赵明丢失的武器装备具有特定的编号,且每个编号的武器装备是唯一的,因此具有特定物的属性,用现实生活中的货币价格不能确切地反映其价值,只有被告通过自己拥有的技术操作对原告丢失的武器装备予以恢复,使其分别重归原告赵明所拥有的两个ID角色,才能更准确地体现虚拟财产的价值。故原告赵明要求被告上海盛大公司对其所丢失的34种武器装备予以恢复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遂判决:上海盛大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原告赵明所丢失的34种武器装备分别恢复到原告赵明的两个ID内。本案受理费410元,由被告上海盛大公司承担。判决后,赵明和盛大网络已于2月21日达成了执行和解:盛大网络于执行和解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恢复赵明游戏账号内的装备。


  盛大网络:装备被盗与己无关


  庭审中,上海盛大公司对原告赵明拥有的两个ID及丢失的34种武器装备不持异议。盛大网络称赵明在起诉状中明确表示“发现自己的账号被盗”,这应当属于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盛大网络分析游戏装备被盗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赵明自愿交易给他人;二是被人以“木马”病毒盗走。盛大网络认为赵明游戏装置丢失与他们无关。盛大网络的辩解未被法庭采纳。

   

来源:中安网-安徽商报


随便找了几个,实在是太多了,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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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9: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ee 于 2005-10-27 18:57 发表
貌似SD相关的帖一定会战起来……


不是和盛大相关而是和国产主机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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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7 19: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少来了,又要借机发挥你的国产主义精神...看清楚咯,我们在讨论盛大,不是国产主机,别搞得到处巫烟瘴气
晚安,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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