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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霞·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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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大神出现,我特此注上作者为“美夕” 然后预言一下过些时候会出现一个置顶观赏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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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气氛很和谐~~~~

果然和乐融融的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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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ei 于 2005-12-13 21:35 发表

就只说一句话:
把你头像里的贴图加上作者与漫画名吧- -

你认为这是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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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目連 于 2005-12-13 22:06 发表

你认为这是相等的?

你别在这里参合[wd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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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目連 于 2005-12-13 22:06 发表

你认为这是相等的?

这里气氛多好,不要添乱

看我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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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mmer 于 2005-12-13 22:09 发表

这里气氛多好,不要添乱

看我头衔

你是谁?不认识

[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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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3 22: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搞笑
我实在不想说什么了 爱怎么吠就怎么吠 人一但遇上事不关己又可笔伐的事情来就会抓住机会闹一闹
要说得到版权 是建立在与作者联系通知并且得到同意后才能成立的
我就费解了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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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3 22: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素质是不好 我做的事情都是不能让人理解的疯狂行为
以我的智商的确理解不了这个版权的问题 别人大发撅词来指导我 是我不对 反咬他人一口
我就疯了 你这么有本事 你找作者来 或者给我作者的联系方式 我把版权去买下来行了吧 1万?2万?钱不是问题,人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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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一但遇上事不关己又可笔伐的事情来就会抓住机会闹一闹
<“事不关己一定要高高挂起”。所以这社会没救了

要说得到版权 是建立在与作者联系通知并且得到同意后才能成立的
<你看,知法犯法一般都会罪加一等。

我就费解了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出现
<估计,是因为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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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3 22: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知道 这些东西都可以于你身上成立么 脑子?
是你自己思维出了十分严重的问题 但我没那么闲来帮你挖掘你脑子里的10万种可能性
你继续装摸做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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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表战了,天天都有人打架,水区不是战场来的,大家来这里就是聊聊天,随便说些事情而已,还牵扯到什么版权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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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3 22: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nyafan 于 2005-12-13 22:29 发表
两位表战了,天天都有人打架,水区不是战场来的,大家来这里就是聊聊天,随便说些事情而已,还牵扯到什么版权都出来了……

我可不想战
那人实在太扯了 逼我放下画笔 为了我的不存在的劣根性利益跑来咬他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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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霞·雫 于 2005-12-13 22:16 发表
我素质是不好 我做的事情都是不能让人理解的疯狂行为
以我的智商的确理解不了这个版权的问题 别人大发撅词来指导我 是我不对 反咬他人一口
我就疯了 你这么有本事 你找作者来 或者给我作者的联系方式 我把版权去 ...

原作者HP
http://seijunha.com/

改图作者去问问萝莉志那里,他没在2D的发布贴里留下联系方式。


但愿你们沟通起来没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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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霞·雫 于 2005-12-13 22:31 发表

我可不想战
那人实在太扯了 逼我放下画笔 为了我的不存在的劣根性利益跑来咬他一口


姐姐消消气……那边的朋友也表战了……和谈吧,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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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霞·雫 于 2005-12-13 22:21 发表
你不知道 这些东西都可以于你身上成立么 脑子?
是你自己思维出了十分严重的问题 但我没那么闲来帮你挖掘你脑子里的10万种可能性
你继续装摸做样吧

你没有不对的地方,我说你不应该转载不注明作者是因为我的脑子有问题

既然我脑子有问题,你当然可以粗口,骂街,唯一不能做的就是根本不理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差别MAP武器回收。

我现在想说的是,“原来这样的人都能到NW来当版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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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3 22: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OK
论赔偿问题 也得先轮到改图翻译者先清算完后才轮的到我

另外你“你能保证你这帖不会影响原作者自称清純派的同人本销量么?不会影响翻译改图美夕的声誉么?”
我不能做出保证,但我可以保证LOLI志这本网络杂志可以说影响到了很多同人本,杂志的销量,请你放亮点罩子,真要我去追究的话,你可以说直接害了一群人。
所以我前面说了
“人一但遇上事不关己又可笔伐的事情来就会抓住机会闹一闹”
你自己非但没理解字面意思,内藏意思,还好意思继续战?先学学语文吧
然后
“我就费解了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出现 ”
是指费解你如此KUSO的在头衔上加上这种东西,论版权么?你有和作者沟通了么?贼喊捉贼么?还认为我教育问题?是你语文水平没学到家吧

我前面说的重点,句句都是在针对你,并不是别的什么意思,针对你自己的一类行为和另一类行为,叫什么来着?说一套做一套?一般你这类水平混混NW够了,但有些人是惹不得的,因为境界问题,不信你看这回帖前面打的字,你境界不够理解我说所的话,请别回避问题诸如沟通问题之类,我可给你解释的很清楚了。
有些时候,人的确会头脑发热到在文字上留下种种诟病,别人不计较又会继续留下诟病还没发觉,你就不知道这样会害那个人到最后变成跳梁小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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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2: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目連 于 2005-12-13 22:06 发表

你认为这是相等的?

嗯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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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3 22: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怀疑 有些境界低点的人 很可能会学前人作法拿这贴去转贴了 不过由于自己水平问题 很可能到最后会落的个收不了场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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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霞·雫 于 2005-12-13 22:43 发表
OK
论赔偿问题 也得先轮到改图翻译者先清算完后才轮的到我

另外你“你能保证你这帖不会影响原作者自称清純派的同人本销量么?不会影响翻译改图美夕的声誉么?”
我不能做出保证,但我可以保证LOLI志这本网络 ...

不管一个人不对还是许多人不对,不对的就是不对的。我不知道萝莉志里有没有注明作者,然而我的道德底线,和我一开始要求你做的,都只不过是注明作者

你对自己表达能力的盲信于我无关,你非要曲意汉语我也管不着。不过你喜欢靠执着于文字上的歧义,用来回避“转载要注明作者”这个我一开始就坚持的观点,我不奉陪。

当然这是在网上。在现实中,我几乎不可能为了与自己无关的人的利益扯这么多。当然你不能理解,即使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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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3 23: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霞·雫 于 2005-12-13 22:51 发表
我怀疑 有些境界低点的人 很可能会学前人作法拿这贴去转贴了 不过由于自己水平问题 很可能到最后会落的个收不了场的下场

我不自诩是君子,但小人常戚戚果然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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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3 23: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所谓的注明作者就是得到版权可以发布了?
我并非针对他们,我只是在就这个事和你说。
然而版权道德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你自己说出后又被力量反噬的,我管不着,我能做的就是为了补偿我所损失的时间,尽最大努力来用文字嘲笑你并且践踏你的人格,但我还没做的这么决,因为你大有潜力可挖,我不想毁了你的大脑。
我大可注上作者,哦对,是改图作者。但你这贴里的某些言论,我亦可保留使用权帮你挂个红顶让人鉴赏。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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