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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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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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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http://www.tv-tt.com/bbs/viewthr ... &extra=page%3D1
原创 作者: 闹ら
转帖请保留以上信息,谢谢!

开庭通告

 首先,先简单的自我介绍一下。很多人看到我的名字时会把我想象成一个可爱的小女生,这很令我郁闷。尽管两年前我还在为自己细皮嫩肉油光水滑而沾沾自喜。实际上我是一个还算比较有男子气概的男人。即使没有什么气概,从我的下体也能判断出我是个男人。我用闹ら作为笔名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也不是崇洋媚外的意思。我的乳名是闹闹,所以我就用上来了,平时写名字习惯用速记,但输入法里没有速记的符号,我看着这个不知道是平假名还是片假名反正是个假名的字符很相似就用了来了。本人不是什么博览群书的文学大家,我所看过的所谓文学的书甚至没有我看过的黄书多。这主要是我认为,看书多与写作好根本是两码事。所以如果有和别人文章雷同的地方,我只能说纯属巧合。我只是一个小混混,也就是你们这些知识分子眼里的痞子。不过我要强调一点,混混和痞子在性质及本质上都是不一样的,这基本上就像坐台和谐信息与妓女的区别一样。以后有机会我会详细说明。如果你是一个看不起混混的人,请你到这里打住不要再看下去。注意,我可不是怕玷污了你的眼睛,我是担心你的眼睛玷污了我的文章(这时候这种人一定会在表面上说,“我们不与小孩子斤斤计较”,实际上心里却在破口大骂,“靠,你这玩意儿也算文章!?”)。虽是个混混,但我的头脑却被周围的人包括老师在内所认可。有人给我起了个称号为“鬼才”,我也毫不谦虚地接受下来,说实话我挺喜欢这个称号的。这也是我们这种人的特点,绝不虚伪。应该是极少虚伪。我们不会像很多人那样被夸奖后虽然嘴上说着哪里哪里,实际上心里却乐得恨不能全球直播这句话。我之所以一再强调我是个混混,就是为了要让大家明白,我是以真实的态度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其实我有想过,在中国的言论情况下有可能判来判去就让人家把我给判了,而我对语言的细节又不是很注重,所以我在此声明:我所写的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而已,绝无宣扬反动意思。如果有幸它能存活下来的话,希望英雄所见略同的朋友能共同呼吁一下——如果你们可以像我一样的话。这句话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我也不喜欢当英雄,我的思想觉悟还没伟大到什么警醒世人,写这本书的原因只是,我对于自己看不顺眼的东西一定就要说出来,而我的眼光一向是比较公正的,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听到。听到我这个在如今社会里正常生活了十八年的鬼才至今的人生感悟。
  忘了说最重要的,闹ら法庭,于今天正式登场。
  当然,只限于这本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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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4: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文学评论家
                                    闹ら

  前些天朋友向我推荐说看看幻城这本书,那几日正闲得无聊,就去书店买了一本。首页就是一个叫什么某某人但不是作者写的序。很少见到自己小说的序是别人写的。至少我看过的几本书里这是第一个。应该说是第一个有序的吧。
  当我看完这个序的五分之四时,我发现我对这个不知是男是女是老是少的家伙的文笔还是有一点点欣赏的。但接下来的一段话,立刻使我对这个人的看法改观了。恃愚傲物的家伙。
  这段话是这样的:
  这些年看了太多的少年文字。其中十有八九都是一种玩世不恭的腔调。面对人世,冷嘲热讽,都不正经说话,尖刻乃至刻薄,一副看破红尘不想再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清冷模样。真不知这个世界究竟在哪里伤害了他,也不知他的内心之灰暗到底是否真的来自于他的生活经验和生命体验?但就是那样的姿态——一摆千年的姿态。纯真不再,温馨不再,美感不再,崇高不再,庄重不再,雅致不再,真诚不再,阳光也不再,剩下的就只有一片阴霾与心灰意懒。读到《幻城》,终于有了一种安慰。作品用的是一种高贵、郑重的腔调,绝无半点油腔滑调。我想这个世界总得有点严肃的氛围。如果大人孩子一个个都操痞子的腔调说话,且不分场合,总不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情。一个人成为痞子,还不大要紧,要是一个民族也成为痞子——痞子民族,那就很值得忧虑了。我想一个痞子民族,若要得到世人的尊重,大概是有一定的困难的。
  从这个人的语气上来看,我判断他是一个五十岁以上,头发接近秃顶乃至光头,腰肥肚大或是体型佝偻的顽固派分子。其实我完全可以先查到他的资料后再来评判的,那样可能会判得更彻底。我想这种人的资料在网上是一定找得到的。但我没查。我宁愿去翻一翻我那些崭新的教科书也不会在这种家伙身上浪费时间。那种老顽固共有的外型实在让我反胃。
  对于这种自以为是的人我实在是见得太多了。不过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我会以文字来表达对他们的不满。我想,这个老家伙可能也绝没有想到,他的一些不经意写下的东西竟会招来如此多的人的不满。我敢打包票,二十五岁以下的人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看了他写的这段话绝对会嗤之以鼻。
  先揪揪他的语病。“一副看破红尘不想再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清冷模样”,谁告诉你看破红尘就是不想再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了?那些和尚在理论上都是看破红尘,且先不究其是否真的看破红尘,哪一个和尚没活到七老八十了?
  玩世不恭正是现代年轻人的特点。除了那些玩不起来的。难道现在这个社会不值得冷嘲热讽么?对于这个社会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在这里我不想多说,大家应该都清楚。难道要年轻人都操着老顽固们那严肃而虚伪的口气说话?我想说的是,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有什么不对?难道我们就应该违心地写出一些赞美社会如此美好我们多么幸福之类的东西?作为一个写东西的,应该要为读者负责。如果读者想看那类东西的话,去看圣经好了。我不认为我们这一辈的会有人具备写圣经的素质。
  我想这位身份高贵的文学评论家还没见过真正的痞子是什么样的吧。在这种人的眼里,痞子大概就是像我这种,不思进取,吊儿郎当,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打架胡混的人吧。我说过,混混和痞子在性质及本质上都是不一样的。我现在不想再说明这两者究竟有什么不一样了,既然他们把我们这种人就看作是痞子了,本少爷这次就当回痞子,让你看看痞子是怎么说话的。
  痞子怎么了?痞子跟你们这帮老不死的比,哪点差啊?会写两个破字说两句废话了不起啊?论社交,论义气,论打架你们能行啊?靠,少他妈跟小爷我摆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爷我看着不爽。不服出来,咱俩单挑。文斗武斗随你选,爷我怕过谁?
  对于痞子腔,我可能模仿得不是很像,因为混混和痞子毕竟是有一定的距离的。其实即使是痞子,也完全不是那种人所想的那样的。任何一个人没有绝对的善或恶,就像我写的小说里的所谓的坏人也都有他令人佩服和感动的一面。至少我是没有丝毫瞧不起痞子的意思的。瞧不起人的人是最被人瞧不起的。并且可悲的是,那句话是他这段话里唯一一句并不虚伪是他自己真心想说的话。

  这些年听了太多的老顽固的话。其中十有八九都是一种自以为是的态度。面对年轻人,冷嘲热讽,都以一种严肃的态度说话,违心乃至虚伪,一副高高在上以为自己是看透世事足以批判人家的高傲模样。真不知年轻人在哪里得罪了他,也不知他对年轻人的态度到底是否真的来自于他的生活经验和生命体验?但就是那样的姿态——一摆千年的姿态。诚实不再,和蔼不再,轻松不再,亲切不再,仁慈不再,动感不再,道义不再,智慧也不再,剩下的就只有一片虚伪与教人姿态。我想这个世界总得有点轻松的氛围。如果大人孩子一个个都极度虚伪的说话,且不分场合,总不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情。一个人变得虚伪,还不大要紧,要是一个民族也变得虚伪——虚伪民族,那就很值得忧虑了。我想一个虚伪民族,若要得到世人的尊重,大概是有一定的困难的。

  最后,忠告这位先生一句:千万不要生气,人老了总生气不好,很容易翘辫子的。你翘辫子了我说谁去啊。

综上所述,闹ら法庭在此宣判:
  文学评论家,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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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4: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判·中国教育事业
                                        闹ら

  之所以把中国教育事业作为我第一个批判的对象,原因是我现在刚刚17岁,人生中大半的时间是在学校渡过的,包括现在正在提笔的我也是在老师的谆谆教导下行动着。我敢用全部家当打赌,她一定想不到向来连考试也不提笔的我一动手竟然就是批判她的工作。
  中国教育事业在理论上是相当冠冕堂皇的,可惜中国的一大特点就是从理论到实践的距离总是会比孙悟空的一个筋斗还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所谓的九年义务教育似乎是免费的,可是除去希望学校以外,我没见过有哪个学校可以不拿钱让你进去的。相反的,初小学的收费更是黑之又黑,今天交这费,明天交那费,我真的很佩服那些家伙可以想出这么多的名词。而收到命令的孩子们就跑回家向父母伸出可爱的小手,家长们也只是唠叨了几句就如数奉上。有势力的人家不在乎这点钱,普通人家忍受不了就偶尔会有几个胆大的告了上去,但都会被学校与教育局的强大利益关系镇压下来,而他们的孩子也就成了现代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请出学校。
  去年考试,我以全部挂掉的成绩顺利进入补考。当然,每科要交20元钱。于是乎,数百平方米的会室成了我们的考场,偌大的屋子里有着两大名老师坐在前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按照惯例,她们应该就是所谓的监考了。距离她们较近的学生可以清楚的听到,“我家买了什么什么”“我老公怎样怎样”的话不绝于耳。又于是乎,我的五张白卷全部及格,顺利晋升。
  胡乱收费,其大过之一也。
  呼,手有些累了歇了一歇,却正听到数学老师操着那血盆大口在大讲特讲黄金分割与微积分。本来正在考虑下一步怎么写的我眨了眨眼睛,灵感来了。
  我从来未曾否认课本的内容是毫无用处的,但我相信初二以后的课程多数都是没用的——对绝大多数人来说。
  我初一的时候曾问过爸爸,学习有什么用?得到的答案当然是一通不知所云的喝斥和铺天盖地的教导,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不外乎就是老师天天磨得我耳根子发痒的那些话。虽然嘴上没说,但我心里却一直想着,学那么多的古文与几根方程、多边模块有什么用?我实在想不透,难道以后写文章一定要带着“之乎者也”才算有学问?而那些方程方块什么的我更搞不懂除了在考卷上还有几个人会用得到。
现在学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深了,我的这个疑惑也越来越重。满是符号宛如英语课的化学除了让我觉得那个用火接近充满氢气的罐子会爆炸比较好玩以外全部一无事处。试问现今社会有几人会担心自己因为不懂微积分,不知高锰酸钾和没看过相对论而找不到工作?所以在我看来,中国的教育内容就是一个极大的错误。那些语数理化似乎只是为考试而存在的,而考试是为了什么?为了检测所学的语数理化。而这两样与发展个人、建设国家搭不上钩的,只是为了对方而存在的东西却恰恰是学校里最重要的内容。呜呼哀哉,难怪中国没有一流人才。所以我奉劝正在读书的各位,不要因为自己成绩不好而自卑,你们将来的作为没有任何理由会比尖子生差的。这句话绝对不是我在瞎掰,我很多朋友现在的成就已经很完美的证实了这一点。
因为在学校里学到的与你今后的作为基本沾不上边。你们不能怪我学了十年英语至今只记得Fuck是怎么拼的。
  教育内容错误,其大过之二也。
  接下来应该说说让绝大多数学生头痛的问题了——没人能够背得全的校规。如果把一个学校的校规以每行十字排起来的话,绝对可以与我们这边高速公路的长度相媲美。记得有人说过(忘了是哪位伟人了),学校就是学生的社会,而校规就是学生的法律。如果真是如此的话,中国就完全不必再受人口过多的困扰了——如果把法律的惩罚用在校规上,我相信没有一个学生可以活过初中。我可以再拿出全部家当打赌,绝对没有任何一个学生没犯过任何一条校规。
  我粗略地看过我现在就读学校的校规(只能是粗略,我可没有愚公移山铁杵磨针般的耐心去细看),除了不许私入异性寝室那一项外所有的我都犯过了。而唯一没犯的那一项原因是我还没发现有值得我那么做的女生。
  我很不解这么多的校规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存在,官方的标准答案是为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保障身心健康成长。我原以为他们会搬出“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之类的话来,后来想想自己的想法实在可笑,表面上永远是冠冕堂皇的他们又怎么会说出这种江湖话来。我不得不佩服校方为科学进步而费尽苦心的精神——按照这些校规“健康成长”出来的一定会是个震惊世界的活生生的机器人。
  更令我觉得可笑的是在学生的眼中,所有的校规都只是个摆设。如果会有学生因为校规里的“不准吸烟”而把烟戒掉的话,我想一定会有一大票人恶狼般的扑上去将此人解剖,观察外星人的身体是怎样构造的。也许校方确实想要禁止不良行为,但他们忽略了一个极重要的因素——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很叛逆的,越是叫他们不要做什么他们越要触犯神威。所以校规还有一个引导学生走向恶途的作用。搞得太过火的话,神也是会发怒的,这时候他们就会用出杀手锏——开除。比较倒霉的几位兄台就会在新生入学的时候遭到杀手锏的攻击——看来神还是懂得“杀鸡给猴看”的道理的。
  监狱般的学校,其大过之三也。
  老师,几人喜欢万人骂的角色。身为“抗师主义”忠诚信徒的我当然不会忘了他们。“几人喜欢万人骂”出自我的原创,我可没有夸张,喜欢老师和讨厌老师的人数比绝对可以达到1:10000。
虽然我不下百次的看到听到过“师生平等”这个词,但我从来没见过哪个老师可以真正做到的。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就像官和民,而民在作乱时就成了贼,官自然是不遗余力的抓贼。遇到些较暴躁的官,被抓到的贼往往会被就地正法——初中时我班一个比较可怜的贼每天都会遭到官的毒打,为其默哀。
这个比喻可能很不恰当,因为现在的官一般都很少抓贼的。
  如果有人问我讨厌什么样的人,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婆婆妈妈、欺软怕硬和极度虚伪的人。而这三种特点组合起来,绝对是一个标准的现代老师。
  婆婆妈妈似乎是每个老师必备的特征,每天的唇来舌往使他们练就了骂学生时可以达到每分钟五百字的速度。我深知老师此招的厉害,尖锐的声音如机关木仓一般扫射而出,感觉就像一个三天没睡觉的人终于找到了张床,但身边却围了一百只苍蝇一样。如果不幸与一百只苍蝇的身高相当的话,更是会被喷得一脸口水——不知道这算不算间接体罚。强烈建议各位同学随身携带口罩,在接受喷射前戴上,我试过的,可以抵消大部分伤害。
  与甘愿牺牲体力和口水的老师相比,另一些老师就显得明智多了——直接找家长。这绝对是一个事半功倍的绝招,老师只需要轻松地用电话拨几个号码——这也只是少数,多数的还是会吝啬这几角的话费,而直接叫学生把家长找来。这对学生而言更是痛苦万分,往往在接受真正的酷刑之前就会先受一顿皮肉之苦。
  家长在老师办公室时通常都是很痛苦的。老师会将学生的罪行添油加醋后婉转地表达出来,而一旁的党羽也跟着火上浇油,配合得当真天衣无缝。就在这样猛烈的攻势下,往往只是未交作文的学生就会被说成鄙视中国文学,而打了架的学生则成了预谋掀起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
  在每个老师心中,他们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而同样的想法也存在于绝大多数学生的心里。这才导致了老师的猖獗。老师总是会以领导者的姿态操着不可违抗的语气来对学生说话,但在面对校长和领导的时候一转脸就成了龟孙子,马屁之声不绝于耳。
  如果评比哪个职业的有色眼镜最为厉害,老师可以当之无愧地夺得桂冠。成绩好的学生在老师那里百无禁忌,天大的过错也有的商量。而成绩差的学生上课时要去趟厕所都会被极大的白眼瞪回来。可悲,只因成绩差,连大小便的资格都被剥夺了。老师的眼镜不仅颜色丰富多彩,变化的速度也比红绿灯还快。以我为例,从前成绩好的我在老师眼里是天之娇子,而在我放弃学习后我在老师心中的地位从珠穆朗玛峰顶猛地坠入了太平洋海底。从老师的这个职业来说,不论男女,翻脸都比翻书快。
  有位朋友告诉我,活在这个社会里虚伪是必要的,否则将到处碰壁。我赞同,我也承认自己有的时候也多少会有虚伪。但如果一个人终日活在虚伪里,我就想不透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了。老师,就是这种人的典范。
  常到办公室做客的学生可能偶尔会见到,老师们像世界末日来临一般在屋子里抓狂。回到班级后正在考虑是不是某某彗星将撞击地球时,班主任出现并宣布了这一沉痛的事实——教育局的领导将来审查。于是乎,老师终于展现了那高深的谋略,教着学生各种应对之策,并以威逼利诱的方式迫使学生妥协。每到这时候,我总会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从来没上过学,那么这个人是否就不懂得虚伪了?
  记得初二时同年级三班的班主任结婚,要求同学送礼。同学们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决定了全班合钱送老师的礼物——时钟一座。我为他们叫好。
  老师腐败虚伪,其最大过也。
  
  随遇随感随想随笔,我一点都没有做到,但是今天发生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随附此文写下来吧。
  我揉着惺忪的睡眼抬起了头,黑板上几个模糊的字映在我的眼帘。我以为自己还没睡醒,又使劲揉了揉眼睛。没错,黑板上确实有字——我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在黑板上看到字了。
  凭着我扎实的语文功底,还是可以很轻松地认出那几个字的。尽管那字写得很烂。“遵守校规,迎接期末——主题班会”,还是用彩粉笔写的。我从来不知道一个星期也露不上一次面的导员会为了这点事开一个班会。况且这节是自习课。不过大家都习惯了自习课可以是除了体育以外的任何一门课。
  提到导员,有必要将她介绍一下。李××(不是我想隐瞒她的名字,我实在不知道她叫什么),自称很年轻,真实年龄不详。教导学生的格言是“宁可不吃饭,也不许迟到”,还美其名曰为学生负责。顺带一句,迟到会导致她被扣分,而她被扣分也就导致她拿不到奖金。经常拿开除来威胁不良分子,殊不知这狐假虎威的招式还有多大作用。况且连老虎也不敢轻易使用开除的。总的来说,除了身材好之外我没发现她还有什么可取之处。如果不是请假时需要她的狂草大名的话,我绝对不会记得她是我的导员。
  问了同桌后,我不禁拉长声音说了声“哦”——不知道哪个天杀的电视台要来采访。这也令我明白了为什么导员昨天要求全班今天必须穿校服。
  正在我思考是哪个电视台这么没眼光的时候,导员挂着一脸中了六合彩的笑容扭着屁股走了进来。
  “××,××(我班的班长和团支书),跟我到楼下迎接记者。”我麻木地望着黑板,那几个字变成了“为上电视,迎接记者——笑逐颜开”。导员在扭着屁股离开之前,一再地叮嘱同学在记者进来的时候一定要全力鼓掌。这和她让同学交钱时的语气是一样的。
  在我等得又快睡着的时候,坐在窗边的学生高呼起来,而班长和团支书也跑了进来,再次叮嘱大家要鼓掌。看来不只是好演员赢得掌声多,一个三流电视台的拍摄人员也不逊于他们。
  在摄像机的镜头刚刚进入班级之时,雷鸣般的掌声便哄响起来,我只得戴上耳机放起音乐。而电视台的人员显然就没我这样安逸了,只得摆手示意大家停下。同学们都没忘记导员吩咐的“一切听从人家安排”,立刻停下了。暴风雨来临之前是宁静的,这次的暴风雨过去之后也是很宁静的——除了我那开得声音极大的耳机以外。
  同桌捅了捅我,我也发觉出有些不对,将音乐关掉了——毕竟被一百多只眼睛盯住的感觉不是很好。
  在导员给了我两个大白眼后,拍摄工作开始了。导员站在讲台上激情地发表着她的演讲。刚说了一半,那个女记者说要重新来刚才没拍好。导员踌躇了半天,问了一下离她最近的学生:我刚才第一句说的什么来着?
  接下来轮到学生谈自己准备如何遵守校规和迎接期末了。我很庆幸没有叫到我,否则我就可能会在导员的强烈要求下被踢出学校了——我可不想对着那个镜头违心地乱讲。
  之后的文艺节目我实在没有心情欣赏,也完全没有什么欣赏的价值。有的同学不惧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带着吉他音箱只为了能在讲台上弓单那么几秒钟,难道上电视真有这么大魅力?最后由于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导员找来了外援——据说是学校舞蹈队的。她们跳的怎样我没有注意,我只是觉得她们的胸部抖动得蛮诱人的。
  在那些不能称为文艺节目的文艺节目结束之后,导员把大家叫到了外面站队,目标第八机房。我带着满头的问号跟着大队行动,在一栋不知名的楼里爬了N层楼梯之后,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第八机房——虽然也只是些三流机器,但比我们每天用的那些古董要强多了。
  在机房里又坐得昏昏欲睡的时候,导员终于宣布了放学的消息。我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出昏暗的楼道,夕阳放肆地打在我的身上。我第一次经过一件事想了这么多。我看了看在阳光下逐渐消淡的大楼,由此联想到了我们这一辈学子前途的颜色。我暗下决心,以后再也不看电视了——至少不看采访的节目。记得有一本外国名著名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经过此事后,我也突然想写本书,名字就叫《电视是怎样拍成的》吧。
  事后得知,那个电视台之所以来采访我班的原因是导员从班费里抽了三百元以人情买来的,看来导员掐着班费什么也不肯买的事情也真相大白了。我不由得爆出一句经典,万恶的旧社会。

综上所述,闹ら法庭在此宣判:
  中国教育事业,无期徒刑。中国老师,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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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篇,再眼花
迟些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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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懒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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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闹ら
......


我想起某只口袋妖怪...爆音怪....orz...

......看来同是电玩类站点,大家就不那么敏感...哦...不小心说破了...orz.                        [size=-2]   这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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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4: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名人名言
                                 闹ら

  今天在百般无聊的情况下翻了翻台历,发现其中每页都写了些名人名言。于是乎,我就在百般无聊的情况下写下这篇文章。
  所谓的名人名言,其实就是一个被人们捧起来的人说的一些自以为或他人以为的比较有些莫名其妙的道理的话。我想这些名人名言应该都是后人们编辑的,因为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会将一句毫无用处的话作为名言。其实我根本都不认同有名言的存在。一句话其实就要表达一些意思,一些应该实实在在存在的意思。但我看到的那些名言里面完全都是些废话,完全都是。我不认为会有什么人能因为看到这些话而从中学习到什么或是说领悟到一种根本不存在的境界之类的。比如说,比较常见的爱因斯坦的“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努力”,且先不究其内容正确与否,难道说真会有人就为了这句话而想到乃至做到些什么?况且我真的不认为这句话是正确的。一个人如果没有天赋,即使再怎么努力终究也是徒劳。用一个有些强词夺理的假设,你叫一个白痴去搞科研,我想他即使是二十四小时奋斗也终究还是个白痴。
  所以我说,名人名言都是废话。如果有一天我也会有某些话被收入到名言录里时,我希望就是这句。
综上所述,闹ら法庭在此宣判:
  名人名言,剥夺其言论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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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抢了LZ的楼,不过LZ的目的貌似已经达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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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4: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正邪
                                   闹ら

  正义与邪恶是对立的。正义的是好人,邪恶的是坏人。当然这不是我说的。而且,我也不赞同。我的观点是,没有绝对对立的事物,也没有绝对的好人与绝对的坏人。
  在现在的社会,执法者与违法者就是正义与邪恶的完美代言人。我就选这两者作为我这篇文章的主角吧。
  先说正邪对立。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一个很常见的事实就足以说明了。那些所谓的大奸大恶之辈犯法被抓后,为什么可以安然无事的逍遥法外?只要钞票上够了,什么正义邪恶的,全是一丘之貉。
  对于正邪对立的解释可能不是很恰当,因为我是把执法者看作正义来说的。而事实上,执法者们哪里正义了?执法者与违法者的区别大概就在于执法者可以坐  在家里收钱,而违法者就需要靠自食其力去赚钱。
  对于邪恶这方面,我想说的多点。这里我就选黑社会与恐怖分子做代表吧。
  黑社会,从字面上理解就是黑暗的社会。这是老百姓提起都会头皮发麻的角色。在老百姓眼里,黑社会就是坏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其实黑社会只是商人。与普通商人不同的是他们会用武力解决阻挡他们赚钱的人。我想这与老百姓眼里的那个层次还是有一定距离的。有人说黑社会欺压百姓。这是有一点点道理的。但是如果你不去招惹人家,人家动你干吗?黑社会又不是疯狗,见人就咬。又有人说黑社会祸国殃民。我敢用脑袋打包票,如果再有侵略战争的话,黑社会会是第一个站出来抵抗的。
  恐怖分子。这个脑袋上套只破袜子的刽子手。他们杀人不眨眼,世界上最穷凶极恶的事均出自他们之手。在这一点上我是赞同的。我个人也看过很多伊拉克恐怖分子的人质斩首录像。那场面如果只用血腥来形容的话似乎简单了一点,能听得懂他们的语言的人一定会有更确切的描述。不过我想除了母语就是那种语言之外可能没多少人会懂吧。因为没几个人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而去伊拉克移民旅游。那死法真的是很惨的。对于恐怖分子,我想说的不是他们的行为,而是他们这样做的动机。其实恐怖分子就是爱国爱到大脑一片空白并视此为生命全部的人。他们所做的种种恶行只是为了祖国。为了祖国,他们可以真正意义上的奋不顾身,舍弃自己的生命与外国斗争。在这点精神上,应该是那些爱国主义者们学习的。一样事物在不同的人眼里的看法都是不同的。你觉得恐怖分子是穷凶极恶的坏蛋,那些伊拉克人还把他们当英雄呢。

  这篇文章的标题似乎有些不太恰当,因为我只是判了正,而却赞了邪。而我整篇文章所说的又似乎与正邪没什么关系。在最后我想说,所谓的正义与邪恶都是人心里想的,正义与邪恶并没有什么分界线。正所谓,正亦邪,邪亦正。
  正邪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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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ee 于 2006-1-13 14:23 发表
好象抢了LZ的楼,不过LZ的目的貌似已经达到-0-



骗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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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4: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礼貌·规矩
                                         闹ら

  从小妈妈就总是不厌其烦地唠叨我,告诉我要做一个有礼貌的人。且不论我听没听烦,她说也该说烦了啊。从这点上我学到一个道理,不过这与礼貌不礼貌的没什么关系,我只是学到了女人就是喜欢唠叨。
  应该说,我是一个极其叛逆叛逆到事事违背常理打破人们世俗观念的人。当初放弃学习似乎也只是因为周围的人每天都跟我说要好好学习才能有前途,于是我痛下决心,再也不听课了。其实我从来都没怎么听课的。自从我对家人说了我绝不走学习路后,我就真的再也没有学过。我这是第一次做事情如此坚决彻底说怎样就一定怎样。补充一下,我上面所说的学习是指学校里课本上的东西。其实我现在一天学到的东西就是在学校里那些高分低能们一年也学不到的了。我想如果我当初没做那么明智的决定,我现在可能还是一个整天对着老师点头哈腰让语数理化陪伴终日的呆瓜吧。
  我说这些只是表明一下我是个做事看事都有违常理的人,或者说是孩子。我会这样绝不是单纯的为了彰显自己的个性,我的每一个理念都是有我那一套道理的。有人说我那应该是每一个谬论都有一套歪理邪说。既然如此,我就将我的歪理邪说公诸于世,让大家来判断。对错自在人心。

  说了很多题外的话,应该说回正题了。常听人说,中国是个礼仪之邦。我没有具体的理解到这个礼仪之邦的礼仪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似乎有礼貌的人都惹人喜爱。但这不包括我。我看到人家客客气气的样子实在是很反感。在人们眼中,似乎夫妻间最崇高的境界就是相敬如宾。我觉得这很不合乎常理。试想想看,一对在一起都活了几十年的夫妻了每天却都是你好谢谢之类的话,这实在令人感觉别扭。我想这也不大可能存在。除了妃子和皇上之间吧。我认为人们之间的交流,亲切是最重要的。至少我和朋友间见面打招呼都是说,还活着呐。
  说实在的,我应该还算是一个比较有礼貌的人。这都是妈妈从小给我唠叨而成的。可是我真的不愿向我不尊敬的人打招呼。比如老师。我见到老师从来是连个屁都不放的。所以老师们对我的印象及态度都不怎么好。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学生向老师打招呼。如果那些成天讲说礼貌的老师真的有礼貌的话,他们见到学生应该先打招呼才对。这与辈分是没有关系的。况且不是常说,师生平等么。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规矩则人人受制。自古以来,人们就被规矩束缚着。循规蹈矩似乎已经在人们心中深深扎根。这是世俗观念所造成的结果。如果没有了规矩,这个世界可能会混乱不堪,人人想做什么做什么。但这确实活的蛮狭意的。至少我就很喜欢。所以我做事时尽量不照规矩按自己想做的做。比如说,我上学时就完全无视校规的存在任意而为。这真的很痛快。那些因为担心这规那规而不敢做这做那的人,活的不憋屈么?
  我常在想,如果这个世界是一个混乱的局面,那将会是什么样子。可能会是人人争斗,弱肉强食吧。但现在这个社会就不算弱肉强食了吗?只不过是混乱的社会是暴力至上,而文明的社会是勾心斗角。在我个人看来,勾心斗角是要比暴力横行可耻多的。我有一个不可能实现但可以算是很伟大的理想,就是创造一个没有规矩的世界。没有了规矩,人人就会坦诚相对,做事时都依靠自己的意愿而行,这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或许有人会说我单纯天真甚至幼稚,但我反问一下,如果让你选择你想做的或你不想做的事,你会选哪个?白痴也会选前者吧。况且谁没有些天真的理想呢?就像有的人想要修仙做上帝一样。

  说实话,写这篇文章是有一定困难的。因为礼貌和规矩都已在人心中形成了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东西,想要判下这个几千年来人们养就的观念是很不容易的。我这不是在吹嘘自己多么有本事可以把如此难的题目写出来。我承认这篇文章写的很失败,我根本理不到头绪来判。但即使失败,我想也总有它一定的意义的,所以我没有把这篇文章取缔。我想,总有一天我说的话会成为人们心中的真理。只是我看不到罢了。

综上所述,闹ら法庭在此宣判:
  礼貌,无期。规矩,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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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判偶就不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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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4: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判·荣耀
                                     闹ら

  大多数世人所追求的无非就是名利。这两者是互相关联的,有了名就会有利,有了利也就很容易得到名。每个人所追求的名利的方式与内容也不尽相同。荣耀是归到名里的,在这上面更可体现出追求内容的不同。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的荣耀,就像我以我是一个混混为荣一样。你不能因为一个人追求的荣耀自己很不同意就说这人的追求低级,因为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同的。所以我不会说那些快要作古的老家伙们以自己是个所谓的某某专家为荣是很低级的。但实际上我确实是很鄙视他们的。
  这篇文章里我想说的荣耀是针对军人战士们的。对于这个荣耀,我已经越来越不理解它到底有什么作用。小时候我还很天真的想,一个战士,为国捐躯,拼死沙场,这是多么荣耀的事啊。后来看了一部电影,我认为那是对我影响极大的一部电影。那里面说,荣耀是什么?荣耀就是指挥官让你去送死以后为了安慰你的家人怕他们哪天把自己宰了而给你的一个称号。实际上就是个屁。这句话的效果远比我上了三年的政治课要好得多。电影里还有一一句话,是主角对一个小兵说的,他说,小心你的指挥官,他们的职责就是让你去死。这话令我激动得直想冲上去对那张围满胡子的嘴狠亲上两口。我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看到过这样绝对真理的电影了。
  而对于现在所谓的英雄更让我迷惑。尤其是死在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那些人。你说邱少云黄继光是英雄我没意见,但说死在大使馆的那些人是英雄我就很纳闷了。在导弓单击中大使馆的瞬间,那些人可能正在洗澡,看电视,做爱也说不定。我就不明白了这样怎么就成了英雄。我估计那时候如果有个小偷钻了进去也壮烈牺牲了,然后检查现场时发现了他,官方就会说:这人为了通知大使馆有导弓单要打过来冒险而入不幸牺牲,英雄。
  说了些很不尊重死人的话,在这里道歉。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有怪莫怪吧。但我想死在大使馆的那些人如果泉下知道了他们被莫名其妙地封为了英雄,大概都会脸红吧。
  
综上所述,闹ら法庭在此宣判:
  荣耀,哈,荣耀。什么玩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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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砂之私语 于 2006-1-13 14:24 发表



骗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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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4: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刑罚
                                  闹ら

  功过赏罚,自古皆有。闹ら笔杆子法庭也是我判刑的地方。不过我这只是个可以说是自娱自乐罢了,真正的关于刑罚的具体事宜——说实在的,我还真没研究过。不过我想总会比校规要繁琐多了。
  在我记忆里,刑罚的裁决就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刑和剥夺某某的等等类别。其实我认为,判决只需要有两个结果就够了,一个是死刑,另一个就是无罪。
  我记得官方说过,让犯罪之人坐牢是为了让犯人们能够在牢狱中痛定思过,改过自新。但无数的事实证明,刑满释放的犯人出来后所做的是比以前更加严重的犯罪。他们在牢里所下的决心就是,出来后一定要继续犯罪。而且不会被抓。
  鉴于中国的人口特征,死刑其实是中国最适合也最应采取的刑罚。如果所有案件的犯人只要是有罪的最后的判决都是死刑的话,那我想小偷小摸的案件将不复存在——反正是死,谁不去干些大的。能够真正在牢狱生活后改过自新的人毕竟是极少数。为了绝大多数刑满后的再犯者或是为了极少数的自新者,孰轻孰重我想还是应该很好分辨的吧。我想这对于制压人口也是一个很好的策略。

综上所述,闹ら法庭在此宣判:
  刑罚……还真挺难判的,想不到什么适合的词。衡量在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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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bsol 于 2006-1-13 14:24 发表
怎判偶就不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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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4: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念·爱情·义气
                                         闹ら

  我有的时候喜欢傍晚或天黑时到公园散步,而且专到比较僻静的地方去。广场部分有我不想见到的人,而僻静地方却有不想见到我的人——情侣们大多是不喜欢被人打搅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研究了好一阵子,直到我亲身经历过后才明白了原因。男方是因为突然有人出现会下意识地停止自己的动作,阻挠了自己占女方便宜;而女方则是因为男方正在占自己便宜,被突然出现的人看到而不好意思。
  于是乎,我就常常看到这样的画面:男方以极其凶狠锐利到如果拿来瞪日本人的话可以让他们马上承认南京大屠杀的眼神盯着我,手却以欲罢不能的姿势留在女方身上,而女方就两手放在身旁以鹌鹑姿势低着头。好在我的视力比较好,可以在昏暗的夜色中看到男方那两只翻得像山村老尸的白眼,要么他的一腔激情可就白白浪费掉了。只要我小小的在周围绕一圈,遇到的这种状况就可以用两位数来计算了。温顺一点的会在心里咒我下地狱,暴躁一点的就直接问候我的家人了。一群野兽,难道不懂得不知者不怪的吗?
  前面说了广场有我不想见到的人,指的就是那些扯嗓子嚎叫,追疯打闹的混混们。很难想象曾经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那时的我对这种生活的喜爱程度甚至超过了他们每一个人。我对这种生活不再感兴趣不是因为我从善了(原词是从良,朋友看了后跟我说从良是给妓女用的词,我想了想改成了从善),而是我领悟到了,真正的兄弟并不需要每天在一起吹牛侃山,即使是数年未曾联络,但只要有困难的时候说上一声,都会义无返顾不遗余力地帮忙。
  中国有句老话,兄弟是手足,老婆是衣服。
  我不同意。我的兄弟绝不是手足。
  而是我的生命。
  我的老婆也绝不是衣服。
  即使是衣服,起码也是耐克那个级别的。
  我这么说并不代表我是个不相信爱情的人,我曾经也为心爱的人拿鸡蛋去砸石头。而我对爱情的信念也绝对要比那些整天嘴上爱来爱去的家伙要强得多。只是在我这里,爱情永远排在义气的后面。
  有太多太多的浪漫主义者的格言是,爱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我的评论只有两个字,狗屁。
  在我个人看来,浪漫主义者都是不现实的。可能有一部分原因是我还听过一个主义是“现实主义”。这样说来,似乎我也是不现实的了——我是个完美主义者。
  上课无聊的时候偶尔会翻翻同学传看的那些文学杂志——我认为应该叫爱情杂志。本就不多的几十页竟然被爱情故事占去大半。不外乎就是××和××相爱,最终走到一起;或是××和××是对深爱的恋人,最后迫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分开;再么就是×爱××但××不爱×,而×就一直追随××等等等等的情节。就好像爱情是一个永远不会腻的话题一样,同一个故事只是换了一下人物的名字就成了一个新作——当然不排除会有文学剽窃的可能,但读者却甘愿一遍又一遍的看下去。尽管那文章写的很烂。
  
  现在的年轻人大多是激情旺盛型的,而能够令他们释放这些激情的绝不会是某个娇娇滴滴、温柔体贴的小可爱——当然,床上的情况除外。
  试问一下,有什么比兄弟们在一起批天判地、抽烟喝酒、砍人打架更爽快的事?当兄弟为自己拦下迎头一刀,当自己为兄弟去拼命的时候,那种感觉,是普通人一生无法体会,也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比拟的。
  义气,是每个真正的男人心里最崇高的感情。
  注意,我说的是真正的男人,那些唯唯诺诺自私自利的家伙不计在内。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什么“明哲保身”全他妈的滚到一边去。
  曾经有人评论,奸雄曹操是一个重感情的人,爱将典韦、郭嘉死的时候他为他们悲痛欲绝。去他的什么重感情吧,他只是为少了个可以为他卖命打天下的狗而惋惜。要么他为什么不为同样是为了掩护自己逃走而死的长子曹昂而伤痛?因为曹昂没用。与典韦、郭嘉比起来,就像一只宠物狗与军犬的差别。因果关系,我在玩三国志的时候从来不用曹操,抓到他时也很干脆地咔嚓掉。
  有很多好兄弟之间都希望来世可以做亲兄弟。其实,亲兄弟未必亲。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亲兄弟之间会因为家庭、个人关系而疏离感情。还有一个很大的因素是,亲兄弟之间的感情是亲情,而不是义气。我没有亲兄弟,所以我也无法过多的评论,到此打住。但我要说,事实上,我有一群胜过亲兄弟的兄弟。
  
  我有个朋友曾经评论我,“你或许是个好人,但不是个好男人”。当时我很不解,我那时真的很爱很爱我很爱的人的。多年后的今天,回头想一想那时,确实如朋友所说。爱情,到现在我还没有看透它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它不是一句“男女间互相爱慕的情感”所能解释得了的。我所知道的只是,在我所认识的情侣里十对中有九对是抱着玩玩的心理的。
  我不知道在现今社会里爱得深是个什么样的定义。我认识一对情侣,不过现在已经是过去式了。他们恋爱的时候每天海誓山盟如胶似膝,但在一个混混对男方说要他们分手时,男方立即听话的与自己的爱妻保持了百米距离。泰坦尼克式的爱情毕竟是不存在的。
  虚假的爱情。
  
  我一直认为一句我原创的话是很经典的:
  男人都是好色的,而色字头上一把刀,所以我们都爱拿刀。
  但是在战场上,最可靠的不是刀。是兄弟。
  我在一篇文章里看到这样一段话:一个人可以没有钱,但是不可以没有朋友;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可以没有兄弟。没有兄弟,就没有了生命。
  这段看上去有些矛盾又老套的话其实是很有道理的。虽然现在的社会没有那么多的生死之斗,但是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没有兄弟。
  比较尴尬的是我解释不出这里面的道理。
  这是我的信念,也就是题目的“念”。

  我有一件包含了爱情和义气在里面,并且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就用那些爱情故事的文风写下来吧。
  奇,一个鬼点子极多又超级任性的女孩。
  帝,一个头脑极简单又脾气超好的男孩。
  奇曾经是我的同学,是我最好的女性朋友。
  帝曾经是我的同学,是我最好的男性兄弟。
  帝和奇曾经是同学,现在也是同学。
  我们三个在一个班的时候我和奇的感情很好,而帝则基本上与奇没什么接触。
  分班之后,帝和奇分在了一个班,感情日渐俱增。当然,我和奇没有断掉联系,感情仍然很好。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在面对奇时似乎多了一种微妙的感情。每次被她耍时我不再会恼怒,反而会装傻去被耍。而她在我背后猛地将我嘴里的烟弓单掉时,我也不再对她吼叫,只是淡淡一笑。看到她我会很开心,看不到我也会很开心——因为我知道很快又可以看到她。
  如果没搞错的话,我想我是爱上奇了……
  就在我要向奇告白的时候,我想不到,帝竟然做了我想做的事。妈的,竟然巧合得像小说。
  其实奇也知道我对她的感情了,连帝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都猜到一二了,极其聪明的奇又怎会不知道。不过我很清楚,如果我对奇说了的话,她不会答应我和帝任何一人。而帝也一定会退出。
  那样做的话,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每天放学我都和帝一起回家,在路上对一切事情神吹狂侃。这一天我们也一起回家,可是两人却都静得像哑巴一样。
  是爱人,还是兄弟?
  我选择了……
  我狠狠地拍了下帝的后脑,笑着说,干吗苦着张脸,知不知道你这样会影响我的食欲啊。
  帝楞了楞,没有像往常一样还击,而是用深沉的声音回答着我,这与他平时的性格大不相符。
  他说,我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
  这次换成是我楞了楞,然后我说,没错,我退出。这种深沉的声音还是比较适合我的。
  帝又一次楞了楞,继续用那种声音说,你说了我想说的话。
  我没有再楞,我已经预料到了他会这么说。我说,你的理由?
他定神说,你们认识得比我早。
听到这句话我真想踹他一脚,什么玩意儿嘛,这么说最适合奇的应该是她父母了。不过这倒蛮符合平时的帝。
  我说,都是自家兄弟没必要谦让什么,她喜欢的是你。如果她喜欢我的话,还会给你小子机会。
  帝说,可是——
  我笑笑说,好啦好啦,这次的英雄就让我当吧,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罗嗦。
  ……
帝沉默了一阵后露出了笑脸,不过是那种阴险的笑:刚才……你是不是打了我的脑袋?”
  呵呵,感觉真好。
  每天看着帝和奇那么快乐,我也真的很快乐。即使是为了自己能快乐,我也要尽所有能力维持他们的感情。虽然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但是我不后悔。
  永不后悔。

  呼,这篇文章写得迷迷糊糊的,写完后自己看看都不知道怎么写出来的。算了,这次就暂且不判了,等我研究得透彻一点再做结论吧。
  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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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越写越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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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4: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VAN1707 于 2006-1-13 14:2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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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骗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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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4: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吧

  这个题目可能令人有些匪夷所思。其实对于这个题目也令我苦恼了一阵,我找不到适合的词来形容这篇文章,于是就不得已的取了这么个匪夷所思的名字。
  对于现在这个社会的进步有些地方令我很是迷惑。这话有些像顽固派们的口头禅。对于时下兴起的各种“吧”我实在不知道这算是流行还算是什么。就像有些人穿得极其炫世还总以为自己是QQ秀里的人物一样。
  第一次接触这个词大概就是网吧,而我第一次就给听成了王八。记得小时候王八是叫电脑房的,我不知道这王八是否算是电脑房的美化名。我只知道,如果你对一个陌生人说王八的话,那家伙绝对会拼了命也要让你变成王八。
  继王八之后各种吧就飞速出现。当时我以为是新兴产业,然后不幸地发现只是老产业们换了个名称。烤肉有烤吧,喝酒有酒吧,打电话有话吧,连卖彩票的都变成了彩吧。这样看来,超市变超吧,发廊变发吧,医院变尾巴也只是时间问题了。我在想,会不会有天学校也变成学吧——但后来发现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有这个决定权利的人都是些不会接受流行的人。除非哪天他们也肯接受王八。
  其实我对于这个吧的厌恶原因是很简单的。那就是一样我已经叫习惯了的东西,突然换了另外一个名字,这就要我浪费脑细胞的剩余空间来存放它们。而如果我没记下它们的话,在和别人说话谈论到这些的时候就会显得我很落后。所以我写了这篇文章。
  然后我就想到一个很好的宣判结果:
  吧,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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