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3533|回复: 23
收起左侧

[11/17]游戏王区关于最近一些争论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17 14: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新卡的出现,大家的讨论多了,同时发生的口角也多了,有必要管一下这些情况了

第一件事

首先要说的是新近发生的一件事

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272724
如果有关心这个帖子、看了回复的人估计都知道,在中途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很多站友们都在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后提出了不干扰原贴的建议,所以这里另外说,同时也感谢站友们正确地理性地对待问题

事务局的确是经常调整的,不过90%都是基于规则范围内的调整
毕竟不是全部站友都有时间去理解,或者理解有疑难的时候能得到很疏导的回答去理解规则,所以部分站友对事务局的调整可能带有“背”的性质。以此引申开来,对于部分合理的调整认为是“强词夺理”也是理所当然、可以理解的

作为斑竹我并不是不给你们说话的权利,不给你们质疑事务局的权利。但是,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渐渐地我发现有部分站友,例如此贴中涉及纠纷的S~〇天PIG站友,有了一种把自己思想干涉他人,引起争吵或者灌水的情况

昨天我已经就此事提醒过这种情况

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272694

回答问题贴是比较常见的帖子类型,我不希望对事务局有意见的人把自己的思想扩大化中心化去影响他人、扰乱秩序、引起纷争

我不想有一天有玩家咨询问题得到的答复都是“等事务局调整,事务局什么都作得出来”的赌气说话,即使那个问题不需要调整
甚至别人回答了这个问题,他都要坚持自己对事务局的不满,说人家回答问题态度不好什么的

第二件事
算是第一件事引申开来的,关于回答问题的情况

之前光暗龙调整出来,因为有专门的帖子还没掉下去,而且围绕一张卡,所以当时是把相关的咨询贴都要求统一到集中贴的
同时部分问题贴得到的答复是“请自行查询”一类的回答

这些关于提问的限制和回复,有站友表示不可理解

我想说的是,集中贴的情况为的是在短期内大量出现的问题统一回答,在有效率的同时也不影响版面——虽然提问者另外发问非常方便,但是你要知道这里不是你的私家Blog,其它站友不一定对你的问题有兴趣,同时还有其它站友需要空间
当然,就如光暗龙的集中贴那样,下去后、话题过了后,再有其他提问贴都没有处理

而关于回答问题,所谓授之与鱼不如授之汝渔,来到这里的站友我认为都是“学习”的,既然如此倘若有问题,被指点去看相关资料贴,日后可以自己查阅,对自己也是一种提高
每个热心帮助的玩家有自己衡量的本事,对于一个问题应该指点查找资料还是做详细回答自己清楚。这里游戏王区并不想限制什么问题去看资料什么问题要详细回复
希望各位站友在热心的前提下不要过分“溺爱”详细回答而导致提问者变成衣来伸手,也不要过分严厉打击积极性
也希望提问者不要拿着少爷的态度来要求别人做事,他们是站友不是管家


第三件事
第二件事引申开来的,关于有人强行要求别人的态度

最近有不少人指正别人的态度有问题,实际上被指正人的态度属于一个适当的范围内

只要一个人的行为没有触犯版规或者造成大范围的影响,本区绝对不干涉个人特色

也希望部分人纠正自己的态度,不要以自己为中心去要求别人的态度如你理想中的那样。你不喜欢可以不搭讪你不喜欢的人,可是不要搭讪你不喜欢的人然后走来给斑竹投诉人家不搭理你

第四件事
有违规自然有举报,保证被举报人的安全也是我们职责之一

最近我怀疑有人因为被举报不满而无理借题发挥对举报人进行群体报复行为,当时的纷争性是很大的

在这里我要说,希望有过失的人能自己检讨而不是采取报复的手法

我向来不掸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别人的,所以当时管理层并没有追究,也希望不要出现类似的令人怀疑的行为


同时也希望各位站友积极面对不良行为,不要因为任何事情而向恶势力低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5: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呢
大家上网都是为了轻松一下
吵架什么的最好是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5: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版规该遵守自然要遵守
在遵守版规的情况下,站友愿意怎么处理是自己的事了
不能说某些站友态度问题什么的,每个月看到几十次一样的问题总要厌烦的
希望一些站友问问题之前可以稍微搜索一下,看看置顶可以省很多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5: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 这贴到最后又会有多少个人看过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5: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以后不出现这个区就可以了
1,我跟卡拉吵,那事我承认,如果你们认为我是强词夺理,那我承认错误。
2,六武众那贴我说调整的事情绝对不是灌水,要我真是灌水,我发贴数才不会那么低!这个要抗议!
3,每个人发贴都是想别人认同自己,要不是就不是论坛。如果说我引起争吵,那哪天没有帖子引起争吵!我的思想干涉别人?你们哪个人的言行不在干涉别人!
4,某人的态度适当是你斑竹一个人的理解,既然你是斑竹,你个人认为是,那我无语。

最后留言:本来我来NW就是因为这里的新卡资料很快而已。既然我不适应你们的版规,那我以后潜水,不再回帖好了,免得说多错多。以上!

还有!某些人不要再点火!后果很严重!

[ 本帖最后由 S~〇天PIG 于 2006-11-17 16:29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5: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了,我一定遵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5: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〇天PIG 于 2006-11-17 15:38 发表
可以!以后不出现这个区就可以了
1,我跟卡拉吵,那事我承认,如果你们认为我是强词夺理,那我承认错误。
2,六武众那贴我说调整的事情绝对不是灌水,要我真是灌水,我发贴数才不会那么低!这个要抗议!
3, ...

抗议无效,记得我年中也踩过一次雷。
还有,那帖应该是严重偏题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6: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才离一会儿便吵过了么- -
这年头不管是问还是答似乎都欠和气
不问不答最宜人

说句公道话 如果回答问题时并没有给对方解决问题,那还不如不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6: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坛子大了不好管啊
换了我直接扔进XHW反省去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7: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玩游戏王是快乐的事 讨论卡是有意义的事 大家不要吵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7: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咳~请尊重NW的规则和帕的权威,没有道理的捣乱只是无用的。

PS:不要弄得和当年的我一样,时间一晃都3年了,现在我才知道以前的行为很愚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8: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一潜水最王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18: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想你一样论坛么前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20: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帕帕凯版对于那些“锁前留名“类的别手软

见一个砍一个

老实说 那些人带坏的是风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20: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架无谓啊,决斗是神圣的,这种做法不怕玷污神圣的“决斗者”这个称号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20: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和为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23: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不成方圆,有纪律才能不断发展,不然个个人都主观唯心主义,没有一个人来领导怎么继续运作这个论坛呢??
到了哪里就要听哪里的规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7 23: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忙于期中考试,没留意哦

希望能尽快平息,以和为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8 00: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和气气的当然最好了,但是对于有些固执己见的,话里挑刺,鸡蛋里挑骨头的,感觉是不是应该要严惩?
最近经常出现些总是为个很小的问题争论个没完,每人都有各自的看法,发表各自看法也是自由的,不认同别人的看法也是自由的,但是为了让对方一定要认同自己的看法那些行为是不是无聊了些?幼稚了些?根本是不怎么可能的事,何必非要争出个谁是谁非?
希望论坛能是大家交流和研究的地方,而且非吵架的地方,如果看到某些帖很无聊之类,就当看不到好不?不回那些无聊的话又不会吃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8 01: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hlixpfh 于 2006-11-17 18:25 发表
都想你一样论坛么前途..

= =bbb完全误解了
一 一某素指对于自己无把握的讨论自己在一跑看着就好,没必要跑过去献丑(= =|||话说某在每个论坛至少都潜水N月看旧帖才敢说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25 19:44 , Processed in 0.026454 second(s), 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