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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经常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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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恶魔为什么不能用过早的埋葬特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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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你说了算 还是事务局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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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规则都是按每个人自己的理解而定的话早就天下大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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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23: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你们这么说的话,这个游戏规则是很不完善的,连这种明显效果也得等事务局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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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经常锻炼 于 2007-1-11 23:13 发表
效果上又没写必须把自己场上表侧表示存在的「フレイズ・キャノン-トライデット」送去墓地的场合才可以特殊召唤.为什么不能用火口潜伏者或过早的埋葬特召?

你还没发现问题是在自己的理解,而不是要等事务局的解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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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这么多人都没发现这游戏规则不完善 现在被你发现了 了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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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经常锻炼 于 2007-1-11 23:18 发表
按你们这么说的话,这个游戏规则是很不完善的,连这种明显效果也得等事务局说明了


难道LZ现在才发现这个问题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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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23: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24楼的,不是我理不理解的问题.如果按正常理解的话,电子龙可以以本身效果特召,也可以用过早特招,那么火山恶魔应该也能用过早特招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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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还有其他人发现了这个问题的


我只希望是回帖不看贴的,而不是真的发现了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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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经常锻炼 于 2007-1-11 23:18 发表
按你们这么说的话,这个游戏规则是很不完善的,连这种明显效果也得等事务局说明了

如果这个游戏规则是完善的话,那还要事务局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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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已经无意义争吵很久了- -
该消停下了吧?
老师你又何必解释那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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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尚有司法解释,何况OCG乎?
比起让两个参与人脸红脖子粗的吼的谁也不服谁,还不如找个权威的第三者来作个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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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23: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我对规则认识很浅薄,请别见怪.不过我一直以正常人思维来理解问题.不说无里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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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ECHS·MERQUISE 于 2007-1-11 23:33 发表
各位已经无意义争吵很久了- -
该消停下了吧?
老师你又何必解释那么多呢?

楼主不理解记叙问,其他人继续回答是正常的,你觉得哪里无意义或者争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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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经常锻炼 于 2007-1-11 23:36 发表
小弟我对规则认识很浅薄,请别见怪.不过我一直以正常人思维来理解问题.不说无里头话.

那你就先把置顶的基本游戏规则看完了再回来发帖吧,火潜特召和早埋特召根本是两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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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经常锻炼 于 2007-1-11 23:26 发表
24楼的,不是我理不理解的问题.如果按正常理解的话,电子龙可以以本身效果特召,也可以用过早特招,那么火山恶魔应该也能用过早特招才对.

那你把电子龙对照来看看看看有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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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人在玩OCG和理解OCG的问题的时候,就一定会以OCG玩家的头脑来思考。也就是说,以OCG规则,包括潜规则为大前提下的思考。

另外强烈庆祝本贴内出现可以入选2007年NW游戏王区十大幽默发言提名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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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要用将勤补拙的方式令自己了解这两个不同的定义呢?建议把规则抄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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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23: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玩这个游戏只能任由事物局摆布了.连这个明显效果还得等事务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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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
我是被强烈的念召唤进来的……
您要不要仔细看下字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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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3: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规则不是由你定的
那你怎么喊都没用  明不明显也不是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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