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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超人X 于 2007-5-7 23:40 发表 #1111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5-7 23: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既然已经了解真相,留你存在也没意义了,干脆直接招一神光把你净化得了
原帖由 io02 于 2007-5-7 23:45 发表 伟大的光棍楼~~这是水区的诅咒~~认命吧。。。。[wdb29]
原帖由 shADem 于 2007-5-7 23:44 发表 现在只差21帖了。。。。。。。发完我就可以去死了。。。。。。。。。。
原帖由 超人X 于 2007-5-7 23:48 发表 你怎么个死法?最好自暴一个,贴上来
原帖由 shADem 于 2007-5-7 23:50 发表 家里很穷没有相机没有摄相头。。。。。。。。 而且我长过于的。。。。(以下是对我自己相貌的描述,省略1W字)怕害死一片人。。。。。。。
原帖由 超人X 于 2007-5-7 23:52 发表 没事,我的专业是帮人处理后事
原帖由 shADem 于 2007-5-7 23:54 发表 妈妈告诉我。。。。。。。自己的后事要自己做。。。。。。
原帖由 超人X 于 2007-5-7 23:57 发表 炸尸拉!1
原帖由 shADem 于 2007-5-7 23:58 发表 我还没死。。。。。。。好吗。。。。。 还差9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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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亚
原帖由 尤金 于 2007-5-8 11:17 发表 LY会缺NB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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