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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我也顺便问下,我禁言后的PM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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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楚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5-22 15: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wbbs.com/viewpro.php?uid=294508

我说……这个ID

虽说我知道自己为什么被禁言也的确是故意用MJ骚扰NW也的确是看那个发帖的小子不爽也的确是骂了很难听很难听的话但是……………………

啊,呼、呼、呼、呼(喘不过气了啊,给我杯水,谢谢

……但是也不能成为我被禁言被而没有任何PM的理由,对吧[wdb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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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15: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PM就是为了让你知道为什么被禁,如果你已经知道了,那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地P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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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楚儿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7-5-22 16: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liz 于 2007-5-22 15:26 发表
PM就是为了让你知道为什么被禁,如果你已经知道了,那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地PM呢?


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呢

请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我已经知道了(虽然我是知道了)

PM至少也是对受处罚的人的一种尊重

我没听说法院木仓毙人之后说,没必要出判决书,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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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楚儿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7-5-22 16: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了,不用回了,我知道你们管理层每次都要硬着头皮没理硬说理,是件非常苦恼的事情呢

禁言不给PM显然是你没理,但是我知道你肯定还是要说自己有理

(上次我就是删了个帖没给PM,结果你怎么教育我的?)

得,我自己撤消起诉。给您节省点脑细胞,留着对付以后的麻烦事

就当我没事找茬,高兴的话把这个ID也禁了吧(特准:不用PM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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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17: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NW最近火气很重啊……
混沌……小仙……然后是楚儿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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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17: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昨天就想问 某萧同学你是真因为那帖里说了而故意来陪我进的么 还是你只想喷那个人才无意进去的?


为了不是纯灌水,在此再强调一遍
PM不光是为了说明原因 更重要的是要让被禁的人知道是谁执行的操作 以免出现LY那种冤假错案的事件 被禁的人是查不到谁执行的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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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17: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to カイネル, 我同意你的说法。不过有时候的确不必这样多此一举。

[ 本帖最后由 xliz 于 2007-5-22 19: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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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5-22 19: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萧楚儿 于 2007-5-22 16:53 发表
行了,不用回了,我知道你们管理层每次都要硬着头皮没理硬说理,是件非常苦恼的事情呢

禁言不给PM显然是你没理,但是我知道你肯定还是要说自己有理

(上次我就是删了个帖没给PM,结果你怎么教育我的?)
...

作为一个相较于你的前辈,我想说,你装B

你这样等同于杀了人被木仓毙的时候还喊着我犯什么事了

脑子不行请吃核桃

犯了事儿知道错了就要识相


P.S.不用主ID是不想污了主ID的嘴

[ 本帖最后由 某某 于 2007-5-22 19: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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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0: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某某 于 2007-5-22 19:30 发表

作为一个相较于你的前辈,我想说,你装B

你这样等同于杀了人被木仓毙的时候还喊着我犯什么事了

脑子不行请吃核桃

犯了事儿知道错了就要识相


P.S.不用主ID是不想污了主ID的嘴

即使是木仓毙,法官也要宣布罪名。
某楚骂人固然不对,但即使知道自己犯什么错,还是有权利去听行刑者的执行令。
法院我去得多了,如果执行官连宣判这种行为也懒得执行就行刑的话,等下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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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5-22 20: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硬要拿执法部门和NW相类比,那我问你,你知道什么叫当场击毙吗?
请问我当场击毙你之前还要向你宣读判决书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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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5-22 20: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儿就和当场击毙一个道理,犯人已经明白他问什么要死了,再废话有必要吗?
最可笑的是居然还拿来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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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0: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楚犯了十恶不赦的罪?
对于一个偷了穷学生行李包的犯人实行当场击毙……是对的?

这个问题自己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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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0: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我确定你已经进水了。请你不要在幻想这是现世了,就x截的那图,就够禁很久了。
顺便陪你幻想一下,那人的那2话在nw就跟现世的杀人的重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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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0: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幻想,这就是现实。论坛里的每个人都不是幻想世界的人物,都是有血有肉真实存在的。
我也没说禁她言是错,但至少PM一下总要吧。这个问题已经不是个人问题了,某仙也发帖表示抗议了。

反正我只是个过路人。还要辩论的就和我的签名去辩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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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5-22 20: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了吧,现实和幻想都分不清的人,按你的说法,你骂了人我还直接就报警是吧?
顺便,告诉你件事,管理人员在处理事儿的时候,有一个键,是选择是否Pm当事人的。既然当初论坛的设定有这个键,那就说明有一些人是不需要pm的,像Lz。
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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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1: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笑

某人从后面踹你一脚难道你不回头看一眼是谁踹的么 我不信

同理 自己被禁也会想知道是谁禁的 这不是有没有必要的问题 而是条件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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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1: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某某 于 2007-5-22 20:52 发表
得了吧,现实和幻想都分不清的人,按你的说法,你骂了人我还直接就报警是吧?
顺便,告诉你件事,管理人员在处理事儿的时候,有一个键,是选择是否Pm当事人的。既然当初论坛的设定有这个键,那就说明有一些人是 ...


幻想与现实分不清的人是阁下吧,当然阁下喜欢报警没人去拦你。PM人是给于人最起码的尊重,不过,既然你觉得她是那种没必要得到尊重的人的话,之前的话我全部收回。

用马甲我管不着,但,“P.S.不用主ID是不想污了主ID的嘴”,说这种话是不是有点不妥当呢?不过你认为妥当就得啦,那么以后和你辩论的时候,我会用MJ就跟你辩论,然后就加句“P.S.不用主ID是不想污了主ID的嘴”,你不会反对吧

[ 本帖最后由 高野晶 于 2007-5-22 21: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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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1: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某某 于 2007-5-22 20:52 发表
得了吧,现实和幻想都分不清的人,按你的说法,你骂了人我还直接就报警是吧?
顺便,告诉你件事,管理人员在处理事儿的时候,有一个键,是选择是否Pm当事人的。既然当初论坛的设定有这个键,那就说明有一些人是 ...


很可惜,这是你想当然,论坛的规矩就是禁言需要PM,这是人定的规矩,而你说的是DISCUZ论坛的设置功能.分不清现实和幻想的显然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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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1: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e_B 于 2007-5-22 21:10 发表


很可惜,这是你想当然,论坛的规矩就是禁言需要PM,这是人定的规矩,而你说的是DISCUZ论坛的设置功能.分不清现实和幻想的显然是你

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我这个“恶”人被禁3次了,有谁PM过我?

还有,你那个用鞭子的表情还是删掉为好,这个表情已经被莫名其妙的列为禁止事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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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21: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カイネル 于 2007-5-22 21:05 发表
可笑

某人从后面踹你一脚难道你不回头看一眼是谁踹的么 我不信

同理 自己被禁也会想知道是谁禁的 这不是有没有必要的问题 而是条件反射

幼稚,请问你抢了别人的钱别人在后面踹你一脚你敢回头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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