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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帕伽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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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破集团式团伙&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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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9: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120楼的声名一下我没有参与到捣乱,我也是不知情的,我之所以去评论他,难道他就没有说过我了吗?难道你看了96楼最后的几句话会理解成别人正在指给你一条阳光大道,放弃读书去卖卡吗?你只是个风吹哪面倒哪边的人!


还有就是时间表只是想向Rn说明我们不是不分日夜地去顶!


我在这里只是在说明而不是辩解!Rn他说话不那么苛刻的话我这么说他吗?我才没那个心情惹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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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9: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到第七页了你还没能理解我的无孤了吗?


对于证明方面Rn不是自己亲自说了可以包在他身上了吗?但是他的方法是需要小东出现啊!若他不出现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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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0: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告诉你的是证明你与捣乱事件无关 也就是捣乱的不是你

捣乱的问题先放在一边 就假设捣乱的不是你好了 不向你追究这个责任 之前我已经这样假设过
可光凭你们在卖卡帖内的种种行径 就足以做出现在的判罚了 也就是即使没有发生捣乱的事 同样会这样处理

对顶帖的问题你也辩解过了 我都采信了 但不知法懂法显然不成为没有犯法的理由 这是常理
你已经承认了ID共用、存在MJ顶帖是事实 过度顶帖则是直观可见的事实 根据这些事实 现在的判罚不存在问题

如果你之前还没有明白 现在你明白了吗 不是只有一个问题 是两个问题

当然 捣乱的问题基本已查清 我现在掌握的资料(包括你提供的)足以证明你的清白(虽然是间接性的)
尽管你的ID因其它原因不能解封 还是要还你一个公道 我可以相信你不是捣乱的人 你的证明成功了

[ 本帖最后由 RuNe 于 2007-6-28 2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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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0: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小棒这个号顶的帖不只是我一张,为什么就封我的?难道就因为我是他的同学就拿我来开刀吗?

[ 本帖最后由 有事要解决 于 2007-6-28 20: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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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0: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ID和他的ID有相同IP 所以你的ID受牵连 就是这么回事
如果你知道有其它被他狂顶的卖卡帖 可以举报 我们会另作调查

如果你还想卖卡 可以尝试向主理这次事件的帕版申请 允许你用新ID在论坛继续活动
如果得到许可 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还有管好你的ID 不要给他人使用 这一次是个很好的教训
OCG终归只是一种娱乐 不是工作学习更不是谋生的手段 不要太沉迷其中

至于你的同学 既然他不出现 维持封锁 一旦发现他使用新ID出现 斩立决
这里要特别提醒你 切勿将ID再借与他用 如果IP再出问题 下一次恐怕你自己都不好意思辩解了

[ 本帖最后由 RuNe 于 2007-6-28 20: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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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0: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想问一下Ip是怎么算的?是范围还是主机?还是网线?


还有就是我一般都是在水区的,买卡只不过是换点饭钱,没得买也没所谓,回家饿一两天也不是大事情!

[ 本帖最后由 有事要解决 于 2007-6-28 20: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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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0: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是怎样上网 一般是ADSL上网、局域网使用同一条网线、手机上网

ADSL就是一台主机一个IP IP相同必然是同一主机
局域网就是多台电脑的IP都一样 学校机房可能就是局域网 自己小心
手机上网就是手机上网才有的IP 和电脑上网绝对不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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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学校上网就肯定避免不了的,因为每个星期都要更新!手机编辑的帖子是乱码!那我不是身边有个定时炸弓单?那我就算开新号也无补于事?我和小东不是同班的,我不可能了解到他做的事!就算他做了坏事我也不可能知道啊!

[ 本帖最后由 有事要解决 于 2007-6-28 21: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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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8 2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没办法理解你?因为你除了扯一些不相关的解释根本没有解释到点子上


还有,你要解释就快点了,3天的时间并不多的,留给你们解释的时间有限,我们也不是每天来看你介绍你充实的校园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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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21: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请说明点子吧,我自认理解能力底,可以好了吗?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算三天?我说我校的事是想你们可以从问题的根本出发来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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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8 23: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你是否需要从你小学的生涯开始说起,从根本的地方去解释你从小学开始就如何如何到了今天所以你才骂人、攻击言论、灌水、顶贴?

我们想知道的不是你活得如何不容易,而是你证明你没有参与此事等有用的


到了现在,你也承认了你们共用ID,我觉得你们都有可能参与那次事件

当然,2个人同时进行攻击言论有可能,也不太有可能,如果证实了是其中一个干的,那么另外一个问题倒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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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00: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你讲清楚重点,你也不用连我小学也说到吧?还有就是我们不是共用ID,而是他知道我的密码!


但是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在哪张帖里开战的!请你能发个连接吗?

[ 本帖最后由 有事要解决 于 2007-6-29 00: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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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9 00: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搜索小星星回过什么贴就知道了,帖子也不算太多


请问“他知道你的密码”和“你们不是共用ID”,除了说法上的不同还有什么实质的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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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00: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共用与盗用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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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石灰水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6-29 08: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不要什么都怪罪于我…我只是说了一句你知道sd13接着就有人说我捣乱我很不明白就回了一句你们才是捣乱的吧!事情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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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08: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MJ过多也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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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08: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就是小东同学了吗?终于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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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石灰水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6-29 08: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澄清一点的就是被禁的他们都不知情我在这里跟他们道歉是我连累了你们!特别是大师我对此事十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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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08: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双簧唱的很好※……等LS两位的IP地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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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08: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为你的言语负责!如查明结果,你要相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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