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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GOO444被禁一事谈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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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幻影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0-20 12: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一个普通会员,我想就对GOO444永禁一事发表看法。
首先我认为对G4永禁的理由表示质疑,就因为投诉吗,连投诉都可以被硬说成把站务作为游乐场,那谁还敢投诉?
另外G4在其他区还是可以的,能回答问题也能活跃气氛。以FFDQ区为例,我看到G4为此区写了不少文章,最近也不断地更新FFTA2的新闻贴
在水区,G4也有着不小的人气的,至少我也没看到G4粗口过
根据以上,如果把GOO444永禁实在觉得有失公正,有些可惜。
当然,我今年才来NW的,可能有些过去的事我不是很清楚,希望这不是将个人恩怨放大的行为。如果G4真的做过什么值得永禁的事,也请知道详情的人明示,我也好清楚G4做过什么逆天的事,否则的话个人觉得永禁真的有些重。
以上只是一家之言,如有不同意见请直说,我也好进一步了解一下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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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2: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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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2: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知道他几个ID 看一个就知道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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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2: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ID出问题,就处理哪个ID,和他有几个ID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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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bnbnb 于 2007-10-20 12:59 发表
哪个ID出问题,就处理哪个ID,和他有几个ID有什么关系....


无论哪个ID出问题,都是他一人的问题

你见过多次犯罪的刑犯分次入狱么,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请不要再犯此类低级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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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的不过分谁理他啊
水区那么多人 管理员没事干就光找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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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MO_ 于 2007-10-20 13:08 发表


无论哪个ID出问题,都是他一人的问题

你见过多次犯罪的刑犯分次入狱么,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请不要再犯此类低级逻辑错误

照你这么说,你在学校或单位犯错误了,NW论坛应该给予封杀,因为都是一个人犯的错误?
现实中的人不存在所谓的分身,而在网络上,一个人可以在N个论坛上有N个ID,是不是因为他在NW灌水了,所以整个互联网都应该封杀了?你的逻辑就是这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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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bnbnb 于 2007-10-20 13:16 发表

照你这么说,你在学校或单位犯错误了,NW论坛应该给予封杀,因为都是一个人犯的错误?
现实中的人不存在所谓的分身,而在网络上,一个人可以在N个论坛上有N个ID,是不是因为他在NW灌水了,所以整个互联网都应该封杀了?你的 ...

所以我说你的逻辑有问题
这里是NW,我们所说的ID们明显就是在NW这个范畴内,你扯那些学校什么的明显是偷换概念
还有你明不明白什么叫量变?什么叫质变?
如果你明白两者之间的关系你就明白鸡蛋蛋为什么被禁

小朋友,我不知道你几岁,但是我劝你还是不要在这件事情上搅和的好
没什么好处,我相信NW的管理层不会蛋疼,但我不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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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MO_ 于 2007-10-20 13:23 发表

所以我说你的逻辑有问题
这里是NW,我们所说的ID们明显就是在NW这个范畴内,你扯那些学校什么的明显是偷换概念
还有你明不明白什么叫量变?什么叫质变?
如果你明白两者之间的关系你就明白鸡蛋蛋为什么被禁

小朋 ...

看样子你在这里搅局是对你很有好处了,所以才乐此不疲的屡次掺合进站务吧,原来如此
另外,你说这里是NW,但NW怎么了?NW有规定你所谓的量变到质变了?你自己YY的所谓NW规则吧?哪个ID出毛病,就处理哪个ID.而处理本身还分为3天禁言 一周禁言 一月禁言 永禁 和禁访这么多过程呢.禁访如果还不起作用,还可以禁IP.这都是论坛通用的作法,NW有超出这个范围吗?因为一个ID出毛病,而把其他ID一并禁掉,还真没见正经论坛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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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bnbnb 于 2007-10-20 13:29 发表

看样子你在这里搅局是对你很有好处了,所以才乐此不疲的屡次掺合进站务吧,原来如此
另外,你说这里是NW,但NW怎么了?NW有规定你所谓的量变到质变了?你自己YY的所谓NW规则吧?哪个ID出毛病,就处理哪个ID.而处理本身还分 ...


你知道他的ID们分别被禁过几次,都是因为什么事情进去的么?
很明显你还是不明白质变是怎么来的
既然你还是不明白,我建议你去做一个试验

去注册一个叫做"我是阿酷"或者"我就是阿酷"或者"阿酷来了"之类的ID,去感受一下什么是质变的产物

如果你认为鸡蛋蛋不能和阿酷相提并论或者阿酷不能和鸡蛋蛋相提并论
那么我告诉你两人的众ID被永禁的原因的是一样的,就是捣乱

我相信NW不欢迎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但依然不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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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MO_ 于 2007-10-20 13:36 发表


你知道他的ID们分别被禁过几次,都是因为什么事情进去的么?
很明显你还是不明白质变是怎么来的
既然你还是不明白,我建议你去做一个试验

去注册一个叫做"我是阿酷"或者"我就是阿酷"或者"阿酷来了"之类的ID,去 ...

质变?之前有量变到其他ID永禁的地步吗?有禁IP吗?怎么突然质变到一个ID犯规,其他ID替罚的情况.何况G4的ID海了去了,怎么就把GOO444禁了,其他ID不禁?主ID为什么就不禁呢?说白了还不是管理随意而为的嘛,根本就没有规定的东西,哪来的什么量质之分.
要说惟恐天下不乱,版规说得明明白白,非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站务讨论.那么像你这种顶着版主头衔又对水区无管理权的人,应该质变到什么程度呢?说别人就一套一套的,恨不得除之而后快,轮到自己就眯着不吱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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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啊...我是版主又能对我在站务的发言有什么影响么?我的版主身份只限于我管辖的区而已 我在站务说的话并不能影响管理员的判断 建议还是别拿版主身份出来说事 在站务这种地方 谁都只是会员而已 当然除去做决定的管理员
另外关于"非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站务讨论" 你与这事有什么相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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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水区有管理权    也许我应该不算非相关人员了

我就说几句话   

矛盾的唯一解决方法是缓和    互相攻击辩论只会加深误会  如果说G4和管理层的矛盾缓和了 问题解决了事情过去了  解永禁貌似也不是什么天方夜潭 现在主动权全在G4手里 而并不是向管理层要说法能解决的  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冷静下来 上网是来找乐的  不是来找气的 我就不信还有平心静气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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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3: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bnbnb 于 2007-10-20 13:45 发表

质变?之前有量变到其他ID永禁的地步吗?有禁IP吗?怎么突然质变到一个ID犯规,其他ID替罚的情况.何况G4的ID海了去了,怎么就把GOO444禁了,其他ID不禁?主ID为什么就不禁呢?说白了还不是管理随意而为的嘛,根本就没有规定 ...

请问你是相关人员么?


如果不是,那么你将没有任何立.......(算了,这句话不说,快吐了


顺便提醒你一句,LZ也不是相关人员不是当事人,所以这帖只能算是公开讨论
还有在我的区以外顶着版主头衔这也不是我的意愿,有本事你投诉站长去
在这里我就算是顶着十多个版主头衔我也照常有言论自由
还有你不要主观臆造联系,什么叫"轮到自己就眯着不吱声了....",如果你确
定产生以上幻觉的话请自行咨询医生而不是在这里无中生有.

最后就是关于你提到的[其它ID不禁的]问题,你真的有经过调查研究么
否则你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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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4: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MO_ 于 2007-10-20 13:59 发表

请问你是相关人员么?


如果不是,那么你将没有任何立.......(算了,这句话不说,快吐了


顺便提醒你一句,LZ也不是相关人员不是当事人,所以这帖只能算是公开讨论
还有在我的区以外顶着版主头衔这也不是我的意 ...

公开讨论?算了吧,LZ应该没想过和没有相关管理权限的人讨论什么,LZ的那些话,是说给有相关管理权限的人.一般来讲,人说话总是希望对方能接受.如果LZ说的话,有管理权限的人接受了,假设是眼吧,结果是怎么呢?G4被解禁,LZ发起话题的目的也就算达成了.反之,如果是他的话把你给说服了,有什么用?最多是感情上同情下一下G4,然后该干嘛干嘛,G4依然被禁,LZ的话说了也白说.所以你也就少往自己脸上帖金了,不要以为这里是水区,什么帖你都可以掺和一脚.
ps.既然是LZ发帖,LZ当然是相关人员,如果你在外面发了一帖,你就是相关人员.之前大谈逻辑的这位,不会连这点简单的逻辑都不懂吧?至于说我嘛,有这么多不相干的BZ们陪着,我是不是相关人员有什么关系?一开始我就没对LZ的话题,也就是G4是否应该被禁发表什么意见,我所质疑的,只不过是某版关于一个ID犯错,其他ID都要被封掉的表态罢了.不过即使他属于相关人员,也只禁掉了G4部分ID,G4的主ID依然活着,这不能不说是对他意味绝然的表态的绝妙讽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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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4: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bnbnb 于 2007-10-20 14:19 发表

公开讨论?算了吧,LZ应该没想过和没有相关管理权限的人讨论什么,LZ的那些话,是说给有相关管理权限的人.一般来讲,人说话总是希望对方能接受.如果LZ说的话,有管理权限的人接受了,假设是眼吧,结果是怎么呢?G4被解禁,LZ ...

不知所云

顺便,你的{那点简单的逻辑},估计只有你一个人能接受

P.S.跟你说话真费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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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4: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照你这么说,你在学校或单位犯错误了,NW论坛应该给予封杀,因为都是一个人犯的错误?


单说这一句..

现在说的是一个人的多重身份犯错.不是一个人多个地方犯错..

他就是办个假证....换了个名字...难道抓去毙了的人就不是他了么?

另换一句..他要去NXSBBS..NXSMAN..SXNA..之类的网站去违规..我们当然也不可能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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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5: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飘渺游仙 于 2007-10-20 14:57 发表
照你这么说,你在学校或单位犯错误了,NW论坛应该给予封杀,因为都是一个人犯的错误?


单说这一句..

现在说的是一个人的多重身份犯错.不是一个人多个地方犯错..

他就是办个假证....换了个名字...难道抓去毙了 ...

仙啊....本来在这个问题上,现实中的事情和网络之间就没有可比性,这个他自己在后来都承认了.所以一开始他拿"多次犯罪的刑犯分次入狱"这个做例子,本身就是错误的,我只是顺着他的逻辑引申了一下而已.你现在说我的这个结论错了,那不是我的错误,我只是在归导他人的谬论而已.按照某人的逻辑学,这种方式叫归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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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5: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bnbnb 于 2007-10-20 15:06 发表

仙啊....本来在这个问题上,现实中的事情和网络之间就没有可比性,这个他自己在后来都承认了.所以一开始他拿"多次犯罪的刑犯分次入狱"这个做例子,本身就是错误的,我只是顺着他的逻辑引申了一下而已.你现在说我的这个 ...


真是幼稚,说不过别人的话就一边凉快去,还归谬-_-,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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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5: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MO_ 于 2007-10-20 15:11 发表


真是幼稚,说不过别人的话就一边凉快去,还归谬-_-,笑掉大牙

哈,刚才不知道是谁假托看不懂别人的话来回避讨论的,现在又蹦出来干嘛?
也难怪,谁让人家是模型区BB呢,这模型区也算是现今NW的中流砥柱了,不表现一下BB的英明神武哪行.看看人家,不但可以把大区管理的井井有条,而且还有闲功夫来站务秀一把,厉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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