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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找《偏见电子游戏》的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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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22: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两天看完了这本由法国人雅克·埃诺写的《偏见电子游戏》:
看完实在没什么读后感好写,因为该书程度很浅。除了作者的水平有限外,译者马彦华先生也近似或者根本就是一个游戏的门外汉。所以看了之后,我只想挑错。说起来真是讽刺,一本劝人不要对电子游戏有偏见的书,居然漏洞百出,使我不免对写这类书和译这类书的部分所谓游戏业内人士产生一定的偏见。
  开始吧。首先第13页《前言》的注解里说:
  《口袋怪兽》又译《口袋妖怪》,《宠物小精灵》原名Pokemon,《哈里波特在魔法学校》原名为[一段法文,我打不出来]
标点的点错我就不批评了。译者在文中采用“口袋怪兽”这个冷僻的译名真让人莫名,不过他把两个通俗的译名注解出来,也算是调查过了。可是他说原名为 “Pokemon”就暴露出其无知了。“Pokemon”(ポケモン)根本是简称,原名应该是“Pocket Monster”(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不相信的话自己去访问一趟官方网站便知。后面的《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原名直接写法文,我也直接无语了。所以说,写书要严谨,翻译也不可马虎,不懂不要冒充,要勤于查资料。

  P27,又来英法联军,混淆不清了:
  这是游戏“Donjons & Dragon”的简化版和电脑版。
这是什么游戏呢?其实,“Donjons”是法文,英文应该是“Dungeons”,对了,这个游戏就是“D&D”——大名鼎鼎的《龙与地下城》。有好的译名不用,偏要用“原文”,译者大概对此游戏及其在游戏界的影响一无所知吧。同页,后面又译出问题了:
  日本南梦宫(Namco)公司于1978年塑造出《小精灵》,一个贪吃的幽灵……
第一、年代搞错,应该是1980年,第二,翻译不准确,至少该加上“PAC-MAN”,第三,“贪吃的幽灵”形容得不好。这一句,作者和译者都有问题。
  P28,和前面一样的问题:
  在同一时代,另一个日本游戏设计企业“Konami”公司推出了《星际入侵者》。
“同一时代”,这个游戏只可能是《太空侵略者(Space Invaders)》,并且它才是“1978年”出的。第二错,这不是KONAMI的作品,是TAITO。另外那个“游戏设计企业”也不知是个什么鬼名堂,“游戏公司”不就行了嘛。本句充分暴露了作者历史知识的不足和译者对游戏界的无知。
  同页,又有:
  这种成功还有赖于日本本地的连环画创作。
明明是“漫画”,非要翻成“连环画”,你怎么不说是“小人书”啦。
  P30,一开始可能是笔误,后来就是无知了:
  他们分别是任天堂公司,这家企业以前是制造日式游戏纸牌“hunafuda”的,和世嘉公司一样,初期是由美国老兵创建的公司。
首先我要说,用“分别是”,出现了语法错误。然后,笔误问题,“hunafuda”的“huna”应为“hana”,即日文“はな”的读音,也就是 “花”。hanafuda(はなふだ),全称是“花札”,译者没翻出来,文化常识不够。后面是作者的问题,“和世嘉公司一样,初期是由美国老兵创建的公司”——山内房治郎是美国老兵?
  同页:
  任天堂公司由于推出了NES革命性游戏主机而在1984年首先取得一丁点儿领先。
NES是“FC”(Family Computer,简称FAMICOM,任天堂于1983年7月15日在日本发售)欧美版的名字,全称是“Nintendo Entertainment System”,NES主机1985年10月18日在北美登场,1986年在欧洲着陆,1987年降临澳大利亚,换句话说,在1984年取得“一丁点儿领先”的是“FC”,不关“NES”的事。——在法国访问不了维基吗?
  更好玩的来了:
  这次领先的是世嘉,它凭着自己的“Megadrive”模拟器第一个拔剑出鞘。
“模拟器”?!我没看错吧?作者没写错吧?译者没翻错吧?……世嘉没搞错吧?
  继续找茬:
  在1994年至1999年之间,游戏主机“PlayStation1”销售出近6000万套,而任天堂售出的不足4000万套,而世嘉于1994年推出的游戏主机“Saturn”也仅几百万套。
“PlayStation”后面跟着“1”,真多余。接下来Show资料:1999年12月2日,PS全球突破7000万——量词是“台”,不是 “套”。任天堂售出的是什么,怎么不说清楚?是SFC吧。SFC全球销量4908万台——不足5000万套。至于“Saturn”,我只能很严格地说,世嘉没有出过这款主机,世嘉出的是“SEGA Saturn”,为什么一定要加个“SEGA”呢,因为“Saturn”的商标被别人注册掉了,版权不属于世嘉,所以他不可以单独用,要用就得加个其它什么的比如“SEGA”——所以我们才有了“SS”。这些资料一查便知,译者懒,作者更懒。另外,译者的中文也差得可以,连用两个“而”,别扭得要死。
  译者对网络游戏的概念也知之甚少,试看第33页他的翻译:
  购买者在支付现金后,可以获得一个用户名、一个密码,以便激活化身。
这说的是“RMT(Real Money Trade)”——现实生活中的金钱参与游戏的交易。我们国家又称这种人为“RMB战士”。一般来说,这种人钱有得是但没有什么游戏道德,是受玩家鄙视的。可是在国内,却有人明目张胆地把他当成正式的游戏规则加入到游戏中,还称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所有网络游戏的共性。多么无耻的狡辩,就好像犯罪是社会的共性,每个社会都会发生犯罪,那么我们与其制止,还不如干脆允许他们犯罪吧——这就是史玉柱的逻辑,他不取制止这些不合理的游戏手段,反而利用它们来牟取暴利,这种人简直是中国游戏业彻头彻尾的败类,业界如果任由其带头,社会如果任由其坐大,后果将严重不堪设想。——扯远了,我只是想说“激活化身”是个很糟糕的描述。
  第35页,翻译问题:
  美国电子艺术公司……
显然,这是指“EA”(ELECTRONIC ARTS)。EA的官方中文名叫“艺电”,当然翻成“电子艺界”也可以,但至少要加个“EA”作补充说明。至于译者的“电子艺术”嘛,就翻得太“艺术”了。
  有一个地方我是孤陋寡闻了,或许我网络游戏的知识真的很不够。请看第41页:
  我们也谈到《坚持世界》的游戏。
《坚持世界》是什么鬼游戏,我听都没听说过。作者注解道:
  一种在线游戏,即使一个或多个玩家不在线也能继续玩下去。
我靠,这等于没说。我怀疑作者是在描述MMORPG的概念,而译者却把他当成一款游戏了。反正我是找不到这款游戏的任何资料,只在Google上找到这个:“坚持世界多样主张推动和谐世界建设”。
  我们接着往后翻。第49页,出现了一句很怪的句子:
  埃尔基,真名叫贝特朗·克罗斯佩里耶,当年20岁,是法国玩《星际争霸》游戏绝顶高手。他可以不用有线鼠标便可参加比赛,因为光学鼠标跟不上他的节奏。
这乱吹了吧,你说他快捷键用得好可以,说他可以不用鼠标,那太夸张了。还“有线鼠标”呢,多此一举的陈述。
  第50页,注解又出问题了:
  World Cyber Games,简称WCG。一个全球性的网络游戏盛会。
注意,他写的是“网络游戏盛会”——又见“网络游戏”。闹笑话了不是,WCG明明是“竞技游戏大赛”,哪里是什么“网络游戏”的盛会啊。国内网游业界一些冒充的游戏人,开口闭口总喜欢把网络游戏挂嘴上,貌似他们脑子里“当今的游戏”就等于“网络游戏”,可以说,他们对游戏业界的认识相当肤浅。这里我有必要指出,网络游戏只是游戏的一种形式,游戏加入网络功能的确是一种趋势,但游戏完全网络化并不是他的发展之路,井底之蛙们,别以为未来的游戏都是 “MMOXXX”。前两天看叶伟先生访谈,主持人居然问“你从小就是网络游戏迷吧”——真让人无语。我也不是要装什么资格老,有些事其实都是常识,看到那么多人无知我真是替你们着急啊。

  第53、56页,出现怪词了:
  1/2强的美国人、1/3强的人宣称……
这后面跟着“强”的比率我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呀,莫非是翻译软件的成果?算我无知了。
  大家再看第60页这段:
  诸如任天堂公司和世嘉公司在1996年至1997年期间,便尝试着别的努力方向:在畅销软件中设计出某些女英雄,塑造出一些小女孩儿认为更容易亲近的人物,比如任天堂的游戏《塞尔达》。
首先译名没引用完整,应该是《塞尔达传说(ゼルダの伝説,The Legend of Zelda)》——这我们不去追究了。我请问,塞尔达哪里是“某些女英雄”的游戏?女英雄的任天堂游戏应该是《银河战士(Metroid)》吧,而且萨姆斯(Samus)应该也不是“小女孩儿认为更容易亲近的人物”吧。要说“小女孩儿”喜欢的,我可不可以举《任天狗(Nintendog)》的例子啊。感觉好像在看cnBeta上的游戏资讯似的,真可怕。
  再看看作者的胡说八道吧,翻到第79页:
  许多游戏设计师,特别是那些已经对此有过研究的日本设计师,他们事实上玩的就是冷热光、阳光和阴影的不断转换。这种转换变化能抓住孩子,令他们再也不能放弃手柄。
对这段话也没什么好评论的了,我国有很多专家学者都能说出与其类似的话,事实上我已经有点麻木了。
  第97页,看得我即发笑又莫名。好笑之处:
  在游戏出品之前5个月,毛片或预览便已准备待用。
唉,你就不能换个词吗,非要用“毛片”?信达雅知道吗?接下来是莫名之词:
  随后所有的数据都灌制在“金大师光碟”上……
马彦华同志啊,请解释一下呀。“金大师光碟”是金庸大师的性爱光碟?
  看马先生翻译有的时候真得很滑稽的,第99页:
  《古墓丽影》《最终幻想》这些软件后来有了第五版、第11局!
你可以用“代”,也可以用“作”,可你偏偏用了“版”和“局”。太可怕了,这本书我居然可以看完它……
  继续,第101页:
  在《第一人称的射击》的游戏中……
把游戏类型当成游戏——作者之误乎,译者之误乎?我觉得自己要和马景涛一样窒息了。
  第102页:
  随后,真实时代中的战略游戏,比如《帝国时代》。
所谓的“真实时代中的战略游戏”,又是一个翻译笑话。应该是什么呢,不用说都知道了吧,是“即时战略”,英文是“Real-Time Strategic”。把“Real-Time”翻成“真实时代”,译者对游戏的无知在此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接下来又出现了一个是即错误又奇怪的描述,第103页:
  第七类是体育游戏,显然,也是最先进的游戏。
“先进”用来描述技术可以,怎么能用来描述游戏呢。还有,我也一点不觉得体育游戏是最先进的游戏,这个观点太莫名奇妙了。同页,他还划分出一个叫 “家庭类游戏”的怪类型,还把《俄罗斯方块》归入其中。真有意思,《俄罗斯方块DS》是我很喜欢的游戏,我经常一个人乘地铁的时候玩上几局——家什么庭了?
  还记得前面的“第11局”吗?第107页又来了:
  虽然《最终幻想11》这个系列中的第11局在全世界的销售量超过1000万套……
1000万?你开玩笑?我在vgchartz.com把《FF11》所有版本加起来统计了一下,结果竟然只有68万(全球)。是谁胡说八道说超过1000万的?作者,原来你是法国铁杆FF粉丝?
  第118页,又有一误:
  而在2001年,超级Game Boy版又取代了它。
根据年份我们可以知道,所谓的“超级Game Boy版”,其实就是“Game Boy Advance(GBA)”。这里不能用“超级Game Boy”来替代“Game Boy Advance”,其原因在于,“超级Game Boy”——“Super Game Boy”确有其物。那便是任天堂于1994年3月为SFC推出的一款周边,该周边形状与SFC卡带相似,但多出一个可放置GB卡带的卡槽,通过它,GB游戏便可运行于SFC之上,也就是可以用电视屏幕来玩掌机游戏。之后任天堂还推出了“Super Game Boy 2”——增加了联机功能。GBA大红大紫后,任天堂也如法炮制,发售了对应NGC(Nintendo GameCube)的“Game Boy Player”……
  P122,描述不准确:
  电子游戏开发部负责人宫本茂解释说……
请注意,宫本茂是任天堂的“代表取缔役专务兼情报开发本部部长”。“代表取缔役专务”相当于执行董事,而任天堂的“情报开发本部(Nintendo Entertainment Analysis & Development)”则是传说中的业界最强开发部门,它是任天堂众多神作的诞生地,其掌门人更是被小岛秀夫尊为“师匠”的宫本茂大师。雅克·埃诺先生,请你查过资料再动笔,马彦华同志,请你查过资料再翻译,谢谢。

  接下来,“口袋怪兽”再度登场,P130:
  至于游戏的发明人,日本的Stoshi Tajiri……
“Stoshi Tajiri”应为“TAJIRI SATOSHI”——“たじり さとし”——“田***智”。关于他、《铁板阵》还有远藤雅伸,又是一段业界佳话。在此我就不扯铃了,各位把前面的关键字往搜索引擎上一送便知。
  下一页,搞笑的话出现了:
  它建议孩子们先抓住151个大小不同、色彩艳丽的虚拟人物,随后再进行收集。
前面是“怪兽”,现在又是“虚拟人物”,倒是是人是兽?“先抓住”,然后“再进行收集”——你都抓住了还收集个屁啊?
  紧接着莫名其妙的话来了:
  游戏中主要人物皮卡丘酸奶人头像……
“酸奶人头像”是哪尼啊?皮卡丘,原来你是“酸奶人”?!
*     *     *
  书中还有些雷同的谬误,我就不累述了。所以说,选一本书比读一本书更重要,选对了书,可以使我们在知识上获得进步,选错了书,则容易让我们误入歧途。该书在封面上居然还好意思吹牛说“畅销欧美数百万册的观念指南”,何其夸大也,何其名不副实也。作者雅克·埃诺在书中所写的东西非常肤浅,虽也有几分靠谱,但这种程度,网络和杂志上比比皆是。书中内容其实大多是老生常谈,不看也罢。译者马彦华则根本是个游戏的门外汉,他唯一懂的可能只有法文,我的意思是,他的中文也够呛。老实说,看这本书所获得的知识,其实还没有我这篇找碴文章来得多,看完我这篇文章,书你也就用不着再看了,真的。看完此书,也再次证明了我的偏见——名不见经传的二、三流从业者及杂志撰稿人基于欧美系统所写的游戏方面的书,皆不足论。再补充一点,中国游戏文化的阵营在TV系的游戏杂志,多看《电软》、《UCG》和《游戏·人》,才是王道(广告位招租,其他杂志速来~)。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李敖曾经论柏杨的一段,下面我把他抄下来作为结尾:
  我真奇怪一些读者怎么受得了他那点翻来覆去的老调儿,我真怀疑这些读者的水准!杂文以外,他的历史作品写得很热闹,但是颇多错误,给他同一水平的读者看可以,给专家看就会笑,这是因为他的历史基础有问题的缘故。
该书作者及译者给我的感觉,亦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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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0: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的根本就是渣
这类书还是看原文或专业书籍比较好
天朝的翻译水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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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1: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很多刺挑的有理,但文章作者本身的语文水平也值得怀疑."1/2强,1/3强"都被说成是怪词,虽然这说法不常用,但如果这都不明白,最好还是自己去补习下语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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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1: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一截黄土已经埋到胸口的老人去翻译现代的东西本身就是个错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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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1: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搞翻译的人不懂汉语可是个大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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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4: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主题歌里唱的都是Pokemon的(最后那句,Can you Catch all, Po Ke Mon),然后游戏封面也是,所以这个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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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4: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守门员怎么搞的!!!连点球都扑不中!!!!”

------前中国足联主席 眼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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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5: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来说,pokemon的e上面要打一点表示重音,这是因为pocket有一点色情的意味。。。改变重音就能避免对这个招牌有不好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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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15: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羡慕作者的充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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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16: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让翻译作者挣点外快吧,这年头都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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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0: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无知暂且不论,语文水平成问题也来翻译,别是学了法文连中国话都不会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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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5: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POCKET MONSTER我就没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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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6: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Pokemon这个词本来就不伦不类,所有官方翻译为外文的,要么是Pocket Monster,要么是Pokémon。好多地方用Pokemon,纯粹只是因为网址不支持特殊符号,或打é不方面而已,从这一点说,作者既然能用到法文,那么用Pokemon而不是Pokémon,确实很不严谨。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写书的周期那么短,能写成这样不错了。首帖的作者也真够闲,挑这种书的错……对这书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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