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3120|回复: 16
收起左侧

对不起, 现在我要反投诉了

[复制链接]
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3-12 16: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异议阿里!
我的原文只有"在DS区给我把嘴放干净点"
后半句是根本不存在的



这是原本的PM内容
对于如今的造假技术可以达到这种水平我深感佩服
我想请问伪造证据污蔑版主是不是也要受到惩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6: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很容易啊我觉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8-3-12 16: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做0_0 PS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6: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P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6: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截PM的图

图上已经有“在DS区给我把嘴放干净点”。

在论坛上写“点 不然有你好看”。

再拿画图把两个句子里的“点”重叠起来,就合成了“在DS区给我把嘴放干净点 不然有你好看”

这应该是最简单的办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6: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图片是上次的强人在模型区捣乱后做的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6: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改文字似乎是改图最简单的一种了。尤其是这种有现成“模板”的,改文字就更简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6: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操作在后台都有记录,操作时间操作理由都能看到。
篡改理由这种东西在外面PS出来完全没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7: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楚儿这招反投诉……恕我直言,是不能成为证据的(姑且不论管理层是否看到后台操作,起码广大群众是看不到的),事实上你说别人改了图,同样的,别人也可以说是你改了图。

当然,这里只是说说,我还是站在你这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8-3-12 17: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遗憾的是, 大概此人作假心虚, 自己露了马脚
这两个图都是他自己发的, 把原图和改图都发上来了 - -

话说我这图片就是从他那投诉帖里链接来的, 广大群众都能看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7: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群众不需要看到后台操作 只知道处理结果就可以了

去法场打官司难道法官脑子里想的东西还得让下面的人知道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7: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PM是系统消息,管理员可以在后台看纪录,到时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8-3-12 17: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这事我希望管理层相对严肃地处理一下
一个粗口的人我连抹布都没塞光给强硬点的警告就过来又批评又弓单劾什么的
回头来还伪造证据添油加醋
把版主当成什么了
貌似咱刑法里也有个诬告罪吧

[ 本帖最后由 小松溪绘苍雪 于 2008-3-12 17:42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20: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者先把网页保存下来 然后用软件编辑网页 存储 卡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22: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那个人就是故意要暴露自己改图的事情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23: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时候PS不好,最完美的是保存网页然后修改代码

或许投诉者是艺术处理了你的对白,让你的角色更有血有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8-3-13 17: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歹给个处理意见吧- -领导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15 09:16 , Processed in 0.013305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