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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投诉斑竹小松溪绘苍雪 对本人进行人格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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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0: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关帖子如下,http://bbs.newwise.com/thread-361004-1-1.html   一楼其的回复发言,原文如下“禁你言的又不是我你投诉我干吗
你打听打听NW普通版主有禁言权限吗?
咬人都找不准腿肚子”
依据其的说话语气以及语言成分的分析其不认为本人是个“人“而认为本人”咬人都找不准腿肚子“,我想反问正常情况下有”人“会爬地上咬人小腿肚否?绝大多数情况下答案是否定的。因此本人完全可以理解为其认为某是一种犬科动物,至少表达行举对象不是人类,对其过分过激,并且侮辱本人人格的行为在此投诉,要求其对自己的言语道歉并且书面声明,必要时进行正式书面检讨,对其此种言行不排除本人将罢免其斑竹职位,因为就相关的论坛管理条例而言其的回复已经表态其不能适认一个合格的论坛管理者,不能做到正确引导和标榜作用!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3-15 20: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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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0: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脸不要脸”都不算人身攻击 你这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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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0: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认为LZ有多少MJ都一起弄上来算了,反正最后肯定是被封和禁言.
虽然乐子我们还是有的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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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5 20: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reaker 于 2008-3-15 20:46 发表
“给脸不要脸”都不算人身攻击 你这算啥

你所界定的如何言语不算人身攻击那是你自己主观上去评判,但就如上发言本人认为其完全拥有侮辱性言语和定义,因此不排除对其不当言语进行追究的权利,这也是论坛每个ID,每个良民所拥有的自由基准,如果LS认为本人此举只是更多的ID被停权和禁言而已,那只能说明你不是个有主观价值的人,如果被侵权的人是你,以你的方式就是不会再以任何正确合理的行为去为自己维权,那么,你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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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3-15 21: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歹勢 于 2008-3-15 20:37 发表
对其此种言行不排除本人将罢免其斑竹职位


C'mon 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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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1: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从来都用事实说话 没发生过的事咱不会乱说 正是因为别人用那词攻击我管理层视而不见所以才会成为NW管理层的主观评判 与咱无关

如果你光靠这句话就认为管理层会制裁她的话那就试试看吧 要知道NW的管理层都是受 就看你有没有攻的能耐了 把握住NW管理层吃里爬外的弱点猛攻的话没准行得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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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1: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咬人都找不准腿肚子”这句话真的不够拿来投诉用。
别那么认真,真的没必要扯到犬什么的这些。
还有些斑竹无缘无故被会员骂成“蛔虫”呢。
上网泡论坛而已,不必弄的自己这么不开心。

还有造假PM……
游客,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积分高于 100 才可浏览,您当前积分为 0


[ 本帖最后由 aowang 于 2008-3-15 2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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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1: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有资格在那里大谈什么维权?
今天315你就可以没事找事?
看看你的行为, DS区爆粗, 版主原谅你一次, 只扣分没塞抹布
接着你就投诉, 本来投诉已经没什么道理了, 你还去伪造证据
就这一点把你永禁了也不为过, 你还不满
你算良民? 有你这样的良民, NW还需要刁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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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1: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歹勢 于 2008-3-15 20:37 发表
要求其对自己的言语道歉并且书面声明,必要时进行正式书面检讨,对其此种言行不排除本人将罢免其斑竹职位……


今偶空来看下,一个月神马甲,一个大哥
还是站务乐趣多。[wd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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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LZ是因为上次投诉不成功反被禁的事来报复的吗,找理由投诉也要找个像样点的吧,话说上次连投诉的PM都做假,你的居心何在呀,刻意找版主麻烦的吗,没有永禁已经不错了。书面检讨?罢免权限?真以为NW是自己的地盘了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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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3: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歹勢 于 2008-3-15 20:54 发表

如果LS认为本人此举只是更多的ID被停权和禁言而已,那只能说明你不是个有主观价值的人,如果被侵权的人是你,以你的方式就是不会再以任何正确合理的行为去为自己维权,那么,你很可悲!


俺是不是有主观价值,俺自己就不评判自己了.
俺是不会在一个区里面爆粗然后再厚颜无耻的投诉,进而还PS,伪造证据投诉,进而,因为伪证被戳穿禁言,还继续换MJ投诉,而且还投诉错人了……………………

好了,以上这么多废话,就是说,我和你根本两路人,我被侵权肯定会维权,而且方法比你的强烈的多。

BUT,俺不会不要脸在前,然后再无耻的把自己之前的事一抹,然后来投诉的。
说白了,在我眼里,你就是用来带来欢乐的。

PS:你觉得我可悲,在俺看来,这等于在夸我,你要是觉得和我惺惺相惜,估计我要找个坑把自己埋了。

[ 本帖最后由 lufei 于 2008-3-15 23: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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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6 00: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点事私下解决吧,何必来这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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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6 01: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要说的是大家可以再去看我发的那帖子,我发的截图原图里,图片里是没有后面那一段“小心XXXX”,而这句话是出现在附件里,至于到底哪张是原图,谁都可以去揣测和评判,至于说我造伪证?那么一事论一事,即便事实真是如此,你可以去告我,来厦门思明区派出所报警,不过人身攻击的事情,我也同样有权投诉你,追究你责任,你如果觉得这事情因为以上,那也欢迎你来报警,让PC来解决,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歹勢 于 2008-3-16 01: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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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6 08: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找人家麻烦就投诉,人家找你麻烦就报警,楼主啊,你该说你是高人一等还是低人一等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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