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1789|回复: 14
收起左侧

追斗疑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23 19: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跟个人打时 他绳斗 重斗 直接打我 然后拿的木仓斗 和追斗  然后追斗立即回卡组  拿了绳斗和鱼斗 3张融合出希腊克略 请问追斗效果是这样吗? 我读了许多遍 也看不懂 调整也看不懂  请高人详细解答! 谢谢!
为证明我不是偷懒 是真读不懂 调整如下 :

●这张卡用名字带有[剑斗兽/剣闘獣]的怪兽的效果特殊召
 唤成功的场合,这张卡进行战斗的战斗流程结束时,从
 卡组把[剑斗兽 追斗/剣闘獣セクトル]以外的2只名字带
 有[剑斗兽/剣闘獣]的怪兽在自己场上特殊召唤。
◇诱发效果。
◇特殊召唤后裹侧表示或被[亚空间物质转送装置/亜空间
 物质転送装置]除外的场合,效果RESET。
◇战斗后战斗流程结束时不在场上表侧表示存在效果不发。
◇对手回合的战斗的场合战斗流程结束时也必须发动。
◇自己卡组,回到卡组的[剑斗兽 追斗/剣闘獣セクトル]
 以外的名字带有[剑斗兽/剣闘獣]的怪兽不够2体也必须
 发动。
◇[破坏轮/破壊轮]连锁的结果使效果处理时的时点这张卡
 不在场上存在的效果适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斗要被剑斗效果拉出再进行战斗后才能拉2张

[ 本帖最后由 迷百の小囧兵 于 2008-5-23 19:43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LS,不用回卡组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wm19910312 于 2008-5-23 19:35 发表
然后拿的木仓斗 和追斗  然后追斗立即回卡组  拿了绳斗和鱼斗


这句我读了很多遍,怎么读都没读懂。

好一个“立刻回卡组,拿了绳斗和鱼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所谓的“他”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斗哪里战斗了??为啥会发效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3 19: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是追斗被拉出后再战斗才能拿2张? 那不是得等下回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斗被剑斗拉出来后经过战斗后直接拉出两只,不用回卡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夜羽の飞狼 于 2008-5-23 19:45 发表
追斗被剑斗拉出来后经过战斗后直接拉出两只,不用回卡组


关键是那个“他”还没战斗就“立刻”拉了另外两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3 19: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得再等一回合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3 19: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举个例 重斗回出追斗 下个回合 追斗再战斗才能发效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wm19910312 于 2008-5-23 19:49 发表
我举个例 重斗回出追斗 下个回合 追斗再战斗才能发效果?


前提是下个回合追斗参加了战斗而且没有倒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追斗现在几乎没什么人用


当然你要说TCG环境下用试验虎拉那是另一回事-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3 19: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各位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3 19: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斗要被其他剑斗兽从卡组里拉出来,然后参加战斗,不用回卡组也不能回卡组,把其他两只剑斗兽拉出来

回卡组就囧了,下回合再出来不是再拉两只?需要留在场上被打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0-11 14:18 , Processed in 0.021121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