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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是城管,今天是外商(伪),警察地位再次被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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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3: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躺在病床上的詹警官对自己受伤并不后悔。

男子暴打民警18分钟 打累了说"歇会儿再打"

 核心提示:扬州一名自称“新加坡投资商”的男子将私家车堵在小区门口,严重影响居民出行。派出所值班民警前去劝止时遭其疯狂暴打18分钟,打累了竟然还说“我歇会儿再打”。民警坚持不还手,当场被打成晕厥。经查,该男子并不是什么“新加坡投资商”。

   扬子晚报6月22日报道 18日凌晨,扬州一男子将私家车堵在小区门口,严重影响居民出行。派出所值班民警詹朝龙接警后前去劝止,不料这位自称“新加坡投资商”的男子却大施拳脚!因为只是一般的矛盾纠纷,为防止事态扩大,“特种兵”出身、曾两获全国散打大赛亚军的詹警官保持高度克制,在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凶恶男子面前始终未还手,直至被打得昏倒在地。直到21日,身受重伤的詹警官经抢救治疗才被转入普通病房。目前,打人恶男郭某已被检察院批捕。经查,郭某并不是什么“新加坡投资商”。

猝不及防连中两拳

18日凌晨4时许,扬州市邗上派出所接到辖区万鸿城市花园物管处报警,称该小区居民郭某酒后将轿车“堵”在小区门口,严重影响了居民出行。

接警后,值班民警詹朝龙和协警小柏赶到了现场。看到现场已有3位开车居民被迫在门口等待“放行”,詹警官随即和协警、物业保安一行4人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来到郭某家门口,劝说其将车开到停车场。谁知郭某一看物管竟然把警察叫来了,当场恼羞成怒,连称自己是“新加坡投资商”,死活不下楼开车,并满嘴脏话,辱骂詹警官一行人。老詹再次善意劝说,不料对方上来就是两拳,一拳打在詹朝龙头上,警帽被打掉,另一拳打在他的胸膛上,这两拳都打在詹警官的要害部位。

野蛮暴行持续18分钟

目击群众介绍,当时郭某揪住詹警官的头发,“发了疯似地”用拳头猛打他的头部,詹警官倒下了,警服也被撕碎了,但他始终没有还手,只是不停地劝他“袭警是违法的,你不要这么做”。但对方更加变本加厉,嘴里说着“我是新加坡的,我不怕警察”,一直没有停手。“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准备上前制止,但詹警官坚持不让我们动手。”当时在现场的小区保安小龚说。

目击者告诉记者,郭某殴打民警长达18分钟之久,打累了竟然还说“我歇会儿再打”,用穿着皮鞋的脚踹詹警官,并用膝盖猛顶其头部,詹警官浑身是血,当场昏厥。随后,郭某被前来增援的民警制服。

救治詹警官的扬州东方医院李言顺医师告诉记者,经诊断,詹警官的鼻腔、口腔出血超过100毫升,左侧中切牙、侧切牙连根脱落,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眼受伤后视力明显下降,并出现了脑震荡。经过两天多的救治,目前病情相对稳定,但仍需继续住院观察。

行凶者已经被批捕

事情发生后,邗江区警方肯定了詹朝龙的做法,让他安心养病,早日康复。从18日早晨开始,知道事情真相的扬州市民就开始自发去东方医院看望慰问老詹。大家由衷地敬重这位“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好民警。“每天来看望詹警官的市民有几十人哩,光送来的鲜花就可以放满一间屋子了,詹警官让我们送给我们病区的其他病人,整个病区都有。”护士小刘告诉记者。

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也有市民认为,民警在遭到袭击的情况下,正当防卫是必要的,对这类行凶者也完全可以用功夫把他制服。若警察太软弱反而会助长恶人的嚣张气焰。

据办案民警介绍,郭某系扬州本地人,并非新加坡投资商,其姐姐已经加入新加坡国籍。郭某的姐姐得知此事后,多次来医院看望詹警官,认为弟弟的所作所为“简直禽兽不如”,并向警方建议对郭某严惩。目前,郭某已被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批捕。

法律界人士介绍,随意停车原本不是什么“大事”,但由于郭某的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不还手不后悔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詹朝龙是“特种兵”出身,曾在南京某部队警卫队服役,身高175厘米,体格健壮。老詹曾经两次获得全国散打比赛65公斤级亚军,而郭某身高只有167厘米。

昨天在医院病床前,说起自己“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身受重伤的詹朝龙仍然表示“不后悔”:“当时事情只是矛盾纠纷,而不是治安案件,更不是刑事案件,我们出警后主要是协调劝止和批评教育。当时身上配戴警用器具,自己平时又喜欢锻炼,真正还手了,轻重很难掌握,所以理智上还是不允许自己动手。而且,当时嫌疑人可能误解我们偏袒物业方面,再动起手来,肯定会加深误解,造成矛盾升级。我是工作了20年的老警察了,这次事件算是以血的代价践行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吧,虽然自己受了伤,流了血,但事后想起来,一点儿也不后悔!” (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葛学涛 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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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警官??

http://nwbbs.com/viewthread.php?tid=374899&highlight=%BE%AF%B2%EC
联动,城管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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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3: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拿过散打亚军的怎么可能抗击打能力那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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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2 13: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沙发# 的帖子

那外商(伪)是散打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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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3: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椅子# 的帖子

也有可能是个内家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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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3: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警察不敢打人
这人要是先冒几句泥轰文出来,肯定可以更加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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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4: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伙进了警察局估计免不了一顿爆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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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4: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警察也太懦弱了吧,被人打也不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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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2 14: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的帖子

规定文明执法,不允许打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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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4: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商又怎么着?外商不能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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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4: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是怕背后有什么势力
要在外国这样袭警,早当场木仓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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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6-22 15: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印象中没有哪条规定说警察必须打不还手
如果警察就应该这样的话,那把全国警察佩木仓全没收算了
挨揍只能怪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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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5: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种花联邦 警察们用天子的萌照征服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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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2 15: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的帖子

文明执法规范
  二、 执勤制度
    2.执勤时按规定着装整齐,举止端正,带齐综合执法文书和票据。文明执勤,做到"三理"(纠正违章要有理、宣传教育要讲理、执罚尺度要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不服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四不准"(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


这四不准有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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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5: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agqhxfyzyxz929 于 2008-6-22 14:30 发表
规定文明执法,不允许打人来的
鞭尸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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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5: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动打人和自卫有所不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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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5: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松溪绘苍雪 于 2008-6-22 15:19 发表
印象中没有哪条规定说警察必须打不还手
如果警察就应该这样的话,那把全国警察佩木仓全没收算了
挨揍只能怪他自己

你应该把这番话贴公安网上,最好是直接传达给公安部,用你的影响力,让警察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挨打又挨骂的情形....你以为谁愿意挨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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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6: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凶者被批扑了.
看来不还手是对的
抓进去了绝对是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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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6: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才是高手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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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6-22 16: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百合& 于 2008-6-22 16:05 发表
行凶者被批扑了.
看来不还手是对的
抓进去了绝对是罪加一等.



不还手是对的?碰上凶犯呢?
再说又没必要真揍他,制服不就行了么,难道对这种人动手还能让那厮被无罪释放?
所以我说这警察好人做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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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6: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服管也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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