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楼主: 星野冰河
收起左侧

明哲保……保啥来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27 19: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松溪绘苍雪 于 2008-6-27 18:25 发表


在澳洲见义勇为过么

见义勇为没什么机会,澳洲治安比较好,风土又比较纯朴。助人为乐倒是一直做得,比如帮别人拉拉推车什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goo888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6-27 22: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xlsdsg 于 2008-6-27 18:36 发表
行窃人员改过自新(误

靠, 这个现实中看过的, 电视上报纸上也不少的

我记得有一篇最嘲的新闻:
一位50来岁的女的在一个60来岁的老头摊位上买菜, 老头发现一个小偷正在偷那女的的钱, 那老头不敢明说, 于是对那女的不断使眼色, 女的却以为老头当众调戏她, 不但砸了摊位还破口大骂, 发了10来分钟的飙, 最后才弄清这是一个误会

[ 本帖最后由 goo888 于 2008-6-27 22:32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2: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正确,让小孩去见义勇为就是冷血的谋杀。就如同看客鼓励跳楼的快跳一样。是很没人性的行为。一切宣传赞扬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实质上都是杀人行为。
至于成人是否应该见义勇为,要看具体情况。考虑到现在很多都是小偷团伙,而且带有凶器,我也不赞成让手无寸铁的成年人去见义勇为。尤其是在中国,在我们的社保体制还不完善,我们的医保还不能让每个人都后顾无忧的情况下,成年人也是弱势群体,不能对他们在只能送上一顶纸糊的帽子同时要求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见义勇为。打110就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成年人也要考虑对的起对不起自己的老婆孩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3: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8-6-27 19:22 发表

见义勇为没什么机会,澳洲治安比较好,风土又比较纯朴。助人为乐倒是一直做得,比如帮别人拉拉推车什么的。

还会帮小LOLI买买糖.帮小正太擦擦鼻涕是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3: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勇的时候就勇。。。不该的时候就。。。(有不该的时候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3: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冷漠也的确是不好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3: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真要说冷漠,就是让弱势群体去承担其本不应该承担也承担不了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7 23: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找死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0: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nakejake 于 2008-6-27 22:59 发表
很正确,让小孩去见义勇为就是冷血的谋杀。就如同看客鼓励跳楼的快跳一样。是很没人性的行为。一切宣传赞扬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实质上都是杀人行为。
至于成人是否应该见义勇为,要看具体情况。考虑到现在 ...


你的话正好是中国的悲哀

很简单的推理:
A制度不完善  B见义勇为.
AB冲突,所以,B需要改变.
那样,就没有冲突了;但是既然我们用A来改变B,那就不能否定和改变A.

具体来说就是:制度不完善,大家都不要见义勇为了
但是,既然大家都不见义勇为,那就没必要弄出个制度保护见义勇为了
现在这个制度就绝对变不了,我们孩子天真的正义感就永远是错误的了.

我们应该做的是否定A,也就是说,我们要改变制度,或者是我们对待见义勇为的态度,而不是改变见义勇为本身.如果一个孩子出于正义感,做出了见义勇为的举动,我们不能马上拦住他,告诉他这是不好的,危险的;相反,我们要尽全力保护他,无论代价如何,但是我们不能说"不要去管小偷,那不好".

你的话太过注重结果了,单纯用结果来判断一件事是不是正确的很容易就会让伦理陷入混沌,至少,要考虑我们的手段是否是道德的.我不觉得为制度的不足抹杀正义感是正确的手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1: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在风中中风 于 2008-6-28 00:46 发表


你的话正好是中国的悲哀

很简单的推理:
A制度不完善  B见义勇为.
AB冲突,所以,B需要改变.
那样,就没有冲突了;但是既然我们用A来改变B,那就不能否定和改变A.

具体来说就是:制度不完善,大家都不要见义勇为了
但是,既然大家都不见义勇为,那就没必要弄出个制度保护见义勇为了
现在这个制度就绝对变不了,我们孩子天真的正义感就永远是错误的了.

我们应该做的是否定A,也就是说,我们要改变制度,或者是我们对待见义勇为的态度,而不是改变见义勇为本身.如果一个孩子出于正义感,做出了见义勇为的举动,我们不能马上拦住他,告诉他这是不好的,危险的;相反,我们要尽全力保护他,无论代价如何,但是我们不能说"不要去管小偷,那不好".

你的话太过注重结果了,单纯用结果来判断一件事是不是正确的很容易就会让伦理陷入混沌,至少,要考虑我们的手段是否是道德的.我不觉得为制度的不足抹杀正义感是正确的手段. ...

正如扑救山火是消防员的工作责任,抓小偷是警察或联防队员的工作责任一样。对于这种危险性很大的工作就必须要专门的社会分工来完成。无论是出于正义感还是道德感,让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手无寸铁的成人(手边有武器或练习过武术的不算)或是连保护自己能力都没有的未成年人去冒生命危险本来就是荒谬和反人性的。
弄出个制度保护见义勇为,这也只是完善社会救济,就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一样,让因为见义勇为导致失去生活能力或者劳动技能的不至于被边缘化乃至不能完成基本生活。目的是完善救济制度的盲区而不是盲目的不负责任的鼓励见义勇为。不然就是冷血和与鼓励自杀无异。
不要去管小偷本身就是种保护,就如同国外的警察建议有持有可伤害身体武器的歹徒抢劫应该主动配合事后报警一样,都是保护自己的手段。见义勇为如果不是建立在先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无论制度如何改变本质上都是加重社会负担。

[ 本帖最后由 snakejake 于 2008-6-28 01:05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1: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nakejake 于 2008-6-28 01:04 发表

正如扑救山火是消防员的工作责任,抓小偷是警察或联防队员的工作责任一样。对于这种危险性很大的工作就必须要专门的社会分工来完成。无论是出于正义感还是道德感,让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手无寸铁的成人(手边有武器或 ...


那么,你觉得要考虑周全的是见义勇为的方法,要考虑保全自己

那我就没什么异议了

不过你前面的说法是"鼓励见义勇为就是谋杀",那就不是方法的问题了

那报警呢?是不是见义勇为?
是,那鼓励报警就是谋杀了
不是,那报警,你可以说是属于"社会职责"了,但是......这就会变成"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报警",不论报警是否威胁生命.这是人的社会职责啊,不然消防员混个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1: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在风中中风 于 2008-6-28 01:27 发表


那么,你觉得要考虑周全的是见义勇为的方法,要考虑保全自己

那我就没什么异议了

不过你前面的说法是"鼓励见义勇为就是谋杀",那就不是方法的问题了

那报警呢?是不是见义勇为?
是,那鼓励报警就是谋杀了
不是,那报警,你可以说是属于"社会职责"了,但是......这就会变成"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报警",不论报警是否威胁生命.这是人的社会职责啊,不然消防员混个什么?
...

我是根据这条新闻来回复的好吧
这5个孩子均表示,如果看到小偷行窃,一定会勇敢地站出来。男孩儿强强告诉记者:“发现坏人时,如果我大声呼喊,肯定会引起身边人们的注意,他们看到后会帮助我一起抓坏人的。”
面对小偷,孩子可以毫无顾及地冲上去
显然文中在鼓励这样的行为。这当然是谋杀。
在楼主文中没有任何一处说到报警罢。
我上面的原话也是孩子,手无寸铁的成年人不鼓励见义勇为。结合上下文也知道我说的是直接上去制止的见义勇为。鼓励报警自然不是谋杀,不然我就没必要在后面提鼓励报警了
这就会变成"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报警",请不要乱改我的原话,我说的可是手无寸铁没有受过武术训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1: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nakejake 于 2008-6-28 01:43 发表

我是根据这条新闻来回复的好吧
这5个孩子均表示,如果看到小偷行窃,一定会勇敢地站出来。男孩儿强强告诉记者:“发现坏人时,如果我大声呼喊,肯定会引起身边人们的注意,他们看到后会帮助我一起抓坏人的。”
面 ...

这样啊,那冒犯了,对不起

顺便,那个"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报警"是个多次推理,
一步一步就是:报警不是见义勇为=>报警是社会职责=>社会职责必须履行=>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报警
既然和你的原意差那么多,那请不要在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1: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在风中中风 于 2008-6-28 01:51 发表

这样啊,那冒犯了,对不起

顺便,那个"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报警"是个多次推理,
一步一步就是:报警不是见义勇为=>报警是社会职责=>社会职责必须履行=>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报警
既然和你的原意差那么多,那请不要在意....

报警不过是我给出的一个选择,因为报警不用冒生命危险同时又能做到制止犯罪的努力。如果有更好的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提议也可以补充。我可没说这是唯一条件。制止犯罪是警察的职责,同时其受过专业训练。报警是社会职责我原文里可哪句都没说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2: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nakejake 于 2008-6-28 01:59 发表

报警不过是我给出的一个选择,因为报警不用冒生命危险同时又能做到制止犯罪的努力。如果有更好的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提议也可以补充。我可没说这是唯一条件。制止犯罪是警察的职责,同时其受过专业训练。报警是社会 ...


你原文没有说过,我只是用"报警是不是见义勇为"来做逻辑推理

一开始的结果是两个:1 是见义勇为,就是,跟你说的一样,一个选择,可报可不报
2不是见义勇为,那就是强制要求的,非报不可,既然非报不可,就是社会职责了.
其实还有第三种:不是见义勇为,所以是强制要求的,非不报不可,但是这个结论实在很秀逗,所以干脆不拿出来了

不过既然你也说了,你强调的只是注意见义勇为的方式,那这个推理你就选了1,所以就没什么矛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2: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种情形报警显然没有任何意义
能做的只有大声吼来提醒周围人的注意。
孩子是无错的。
然而,这一声吼换来的是众人的良知还是盗贼的报复,这是未知数。
母亲是无错的。
冷漠的社会让很多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2: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在风中中风 于 2008-6-28 02:14 发表


你原文没有说过,我只是用"报警是不是见义勇为"来做逻辑推理

一开始的结果是两个:1 是见义勇为,就是,跟你说的一样,一个选择,可报可不报
2不是见义勇为,那就是强制要求的,非报不可,既然非报不可,就是社会职责 ...

我提出异议的就是报警不是见义勇为=>报警是社会职责这一推导。
报警算不算见义勇为,我自己是吃不准。但原话和我所要表达的都没有说报警是社会职责之意。如果算自然最好,也有个更能说服孩子的理由。如果不算,那么也仍然算是制止犯罪的一种努力,当然也可以讨论其他更有效又安全的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2: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S1 于 2008-6-28 02:14 发表
.........遇到这种情形报警显然没有任何意义
能做的只有大声吼来提醒周围人的注意。
孩子是无错的。
然而,这一声吼换来的是众人的良知还是盗贼的报复,这是未知数。
母亲是无错的。
冷漠的社会让很多简单的事情 ...

盗贼猖狂只有加大打击力度和修改立法,增加报警反应点和巡逻队伍来解决。一般好人上街不能携带武器(违反治安条例),赤手空拳除非会武。不然对于小偷一般都是团伙作案的社会大背景。风险确实太大。一对弱母子,就是打耳光也要打坏孩子的。这点我们的教育早就应该注意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而不是喊些华丽口号却没有什么具体的应对办法,以致于让孩子冲在第一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2: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当然算见义勇为
在这个社会 因为良心而对恶势力作出的不妥协都是见义勇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02: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的帖子

没错。。。。。
报警算是比较理智的一种处理方式
比那些站着看热闹的人好太多了。。=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20 16:49 , Processed in 0.029090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