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4481|回复: 45
收起左侧

{自述}我是一个好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31 13: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我生平第一次看见别人丢钱了 ,还是100的 !我发现后用了0.00000001秒的时间做了充分的思想斗争,正欲捡起那100元之际...............后面传来一群plmm的尖叫声(她们也发现了~~~~~~ )结果我捡起了钱,追了前面那人50M,把钱还给了他,然后他对我说:你是一个好人! 我立马回头,可那群女生早就已经无视了我~~~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在这社会上,要做个好人!!
100元,价值就是那一张平平无奇的好人卡~~~~~·
广告:好人卡贱卖啊!!!100块一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松溪绘苍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10-31 13: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州烧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3: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不能做  坏人做不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3: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好事就别怨念了,好人

(100元,某非你希望湿主分你一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4: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的是一个大好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4: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难做,坏人难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5: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个坏蜀黍,你会活得十分快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5: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好人是被逼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5: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管她尖叫还是"啊、啊、啊、啊",,上去捡完大摇大摆继续走就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6: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哦,非常好,路不拾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6: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deatoby 于 2008-10-31 16:46 发表
应该捡起来跟后面的PLMM说:是你们丢的吗?

咋不早点告诉我这个建议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7: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的帖子

因为你之前见到别人丢钱的时候身后没有M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7: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的帖子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人丢钱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7: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就见到100的大票啊···果然是好R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8: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膜拜下好人,没关系,汝的RP还会继续来的,直到汝不是好人为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8: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好人 你没有交给警察叔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18: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卡批发价便宜卖0.1元一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22: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nesis 于 2008-10-31 18:24 发表
  膜拜下好人,没关系,汝的RP还会继续来的,直到汝不是好人为止...

不可能!!我这辈子就第一次见人丢钱!!!有下次的话我会当没看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22: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的帖子

那怎么能行···一定要捡起来放自己兜里才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22: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度的同志啊
你还不够无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18 18:25 , Processed in 0.025604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