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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宙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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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次元狂热第8期“爱与激情的绽放!史上最萌卡牌游戏---LYCEE”的一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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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玥と弦の小鹰 于 2009-5-31 01:13 编辑
这个同学 说到经典了!  钱哪  一切都是为了钱  先退稿费  这事好谈了!

话说跳坑的人多了   楼主的错就大了???     难道这位同学希望  新人别跳LYCEE坑了  你们进来 某人  名誉受损啊!
63509993 发表于 2009-5-31 01:01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侵权人是否获得利益的问题.

看这文章跳坑了,那文章的作者是谁?不是T吧?

今天听到小光说"卡店里都说那文章是小真写的"时候我觉得T真是吃亏吃到不行.

当然,我始终只是作为T的朋友替他不平而已,具体怎么样还得等他来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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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鲷鱼烧 于 2009-5-31 01:15 编辑

听说LZ抄袭的就是Lycee区置顶的那份规则 而且是全文抄袭(当然稍作了一些改动 比如替换示例所用的图片)
可见LZ所说的"引用"、"失误"之类都是不可信的 这份置顶规则的篇幅近万字 "万字全文引用"未免有些令人啼笑皆非
此外如上 LZ还精心改动了一些地方 以图避免做得太显眼 既然心思都用到这份上了 可知"失误"的辩解同样显得滑稽
如若LZ当真有诚意道歉 为何使用如此暧昧且要袒护自己的措辞呢?

LZ的帖且放在一边 来说说这份置顶规则
抄袭行为侵害的不仅仅有原作者T-elos的利益 显然也侵害了Lycee区的利益 论坛和原作者都是抄袭的受害者
而LZ也是Lycee区的会员 以一介普通会员身份侵害其所在集体的利益 形同背叛Lycee区 性质之恶劣毋庸置言
因此Lycee版主完全有理有据对LZ行以严惩 而LZ所应道歉悔过的对象也不仅仅是T-el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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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侵权人是否获得利益的问题.

看这文章跳坑了,那文章的作者是谁?不是T吧?

今天听到小光说"卡店里都说那文章是小真写的"时候我觉得T真是吃亏吃到不行.
玥と弦の小鹰 发表于 2009-5-31 01:07


对的啦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你自己都说了 何必 先退稿费再道歉 , 这样比较误解。 要先道歉  然后再谈稿费的事。

当然  T 吃亏了  不过出于 LYCEE 这个大环境的发展  为了我们共同有爱的LYCEE 吃点亏 又何必不可呢?

想到老外婆一句话  不要看不得人家捡一分钱

不过你也不用举得吃亏吃到不行 这东西吃了不长肉只长气  对身体不好   对了  反正也不是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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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侵权人是否获得利益的问题.

看这文章跳坑了,那文章的作者是谁?不是T吧?

今天听到小光说"卡店里都说那文章是小真写的"时候我觉得T真是吃亏吃到不行.

当然,我始终只是作为T的朋友替他 ...
玥と弦の小鹰 发表于 2009-5-31 01:07

大家还是都停一停吧 鸣不平的 想版聊的 都等T来了再说吧
若T不接受 那么我们就看看T的意见
如果T接受的话 我们就看看怎么补救
大家都是打LYCEE的 还是和气些的好 虽然有人做了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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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LZ抄袭的就是Lycee区置顶的那份规则 而且是全文抄袭(当然稍作了一些改动 比如替换示例所用的图片)
可见LZ所说的"引用"、"失误"之类都是不可信的 这份置顶规则的篇幅近万字 "万字全文引用"未免有些令人啼笑皆非
...
鲷鱼烧 发表于 2009-5-31 01:13


抄袭的事 国内天天有! 比起人家 几百W个子  连根。。。

抄袭是不对 情节有点恶劣 ,总之还是可以处在 可以原谅的地方 没必要一闷棍打死人的地步,大家放宽一步 好歹我们也是同一个坑里的战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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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是都停一停吧 鸣不平的 想版聊的 都等T来了再说吧
若T不接受 那么我们就看看T的意见
如果T接受的话 我们就看看怎么补救
大家都是打LYCEE的 还是和气些的好 虽然有人做了错事
tsukimiwaayu 发表于 2009-5-31 01:20


顶下    大家和气 和气  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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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抄袭的事 国内天天有! 比起人家 几百W个子  连根。。。

抄袭是不对 情节有点恶劣 ,总之还是可以处在 可以原谅的地方 没必要一闷棍打死人的地步,大家放宽一步 好歹我们也是同一个坑里的战友呢!
63509993 发表于 2009-5-31 01:24

你当是在学校抄作业呢 还是网络转载呢 打什么马虎眼
剽窃他人的文章发表到杂志上意味着什么 有常识的人都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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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是都停一停吧 鸣不平的 想版聊的 都等T来了再说吧
若T不接受 那么我们就看看T的意见
如果T接受的话 我们就看看怎么补救
大家都是打LYCEE的 还是和气些的好 虽然有人做了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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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文教程的话···把LYCEE每盒里面的那个小红纸条翻译下就基本都知道了···不过置顶那个中文说明真的是做的非常好呢··我也是看了这个简单易懂的说明跳坑的··然后把这个说明发给朋友看··然后都跳了···LZ如果是LYCEE的老玩家的话··我觉得完全没必要去抄啊··你自己应该做的到的···不过既然事已至此·都已经出版了··那么我觉得还是联系出版社··在下期做个说明会比较好···毕竟是别人幸苦写出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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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当是在学校抄作业呢 还是网络转载呢 打什么马虎眼
剽窃他人的文章发表到杂志上意味着什么 有常识的人都心知肚明
鲷鱼烧 发表于 2009-5-31 01:36


http://rsocg.5d6d.com/thread-187-1-1.html   

那弄想怎么样!
某人说:退稿费,在杂志发表公开道歉  
某人又说: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侵权人是否获得利益的问题
不用闹的这么严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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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文教程的话···把LYCEE每盒里面的那个小红纸条翻译下就基本都知道了···不过置顶那个中文说明真的是做的非常好呢··我也是看了这个简单易懂的说明跳坑的··然后把这个说明发给朋友看··然后都跳了···LZ如 ...
推倒罗利 发表于 2009-5-31 01:40


这位同学说的好! 我朋友家 还有N份 规则打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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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这东西本来就是写来给人看的···看的人越多越好·····圈子就大了··可是这里涉及到个人利益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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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申一遍 网络转载和抄袭发表到杂志是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两种行为 不适合相比较
LZ虽然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起码的社会常识总该有的 该做些什么表示 自己心里应该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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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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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我这里有个问题····就是···置顶的那个··应该也是根据规则书和官网翻译过来的····

那么杂志社随便找个LYCEE的老玩家懂日语叫他写个介绍···那么那个玩家·按规则书上写的··自己做出了翻译·和排版··之后用图像处理软件处理下··比如图解什么的··

之后在给杂志社投稿···

因为出处都是一样的···都是说明书···所以会很多雷同····那要怎么算····说是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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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申一遍 网络转载和抄袭发表到杂志是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两种行为 不适合相比较
LZ虽然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起码的社会常识总该有的 该做些什么表示 自己心里应该有数
鲷鱼烧 发表于 2009-5-31 01:48


抱歉下 我这个奔腾3 没学过这类相关的法律知识  能否解释下  这种行为的危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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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TMD能把那个灌水的给T了···这贴不是水的地方····版主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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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歉下 我这个奔腾3 没学过这类相关的法律知识  能否解释下  这种行为的危害度
63509993 发表于 2009-5-31 01:53

和你解释干什么 难道你是LZ?
我来到这里都是针对LZ的所谓说明 既非为评论此事亦非为与大家版聊 和无关人等没有什么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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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2: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你解释干什么 难道你是LZ?
我来到这里都是针对LZ的所谓说明 既非为评论此事亦非为与大家版聊 和无关人等没有什么要说的
鲷鱼烧 发表于 2009-5-31 01:59


我请教说明不可以啊! 旁人看不懂  需要指教!   当然你说不出理的话 可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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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2: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动作真快, 我这还没联系上编辑呢, 就看到如此强力的道歉帖了.
当时收到朋友短信说你公开发帖向我道歉时, 我还在想这人还算诚恳, 然则当我回到家上线看完楼主的这篇"道歉帖"后, 我差点一口奶茶喷到键盘上...

我首先不明白的是楼主发帖的目的, 按照标题来说, 是对此次事件的一个说明, 然而分为5段的文章在第四段的末尾才以"引用失误"这个暧昧的字眼对此次事件最重要的问题一笔带过, 全篇文章大量的煽情语句无非是营造出一种"T-elos是好人,他会原谅我的"的姿态来诱导舆论, 然而我作为当事人确完全没有从中看到楼主"诚恳的认错",因此,我的答案很明显: 我不原谅你.

7楼的回帖中提到"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 然则事实是在杂志发售当天我便通过认得我写的规则书的朋友口中知道了此事,但在搞清楚事情缘由前我不想把事情搞大, 所以我没有做声. 但在我拿到杂志本体, 对比了规则书部分后, 我确认了所登载的文章确实有对我所写的规则书进行剽窃的证据.

对比了杂志后我再看到楼主文章中的第四段, 我忍不住喷奶茶了.
全段如下:
"文章中的一个环节是简单的介绍下LYCEE的规则,当我写到这个环节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我一直很崇敬的T-elos。也许太过与兴奋,在某部分引用他的规则时居然没有标明原文的出处。这是我的失误,也是对原作者的不敬,对此如果使作者感到什么不快我很抱歉。"

1.楼主口口声声说"首先想到的是T-elos(的规则书)", 然则在整篇文章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T-elos的字眼, 包括后记.
2.楼主提到了"部分引用". 然而根据我的比对, 杂志所刊登的规则书不仅内容, 还有图片都是直接照搬我所写的规则书中的原件, 尤其图片部分由于我为了符合NW的底色而特地填充的背景也在杂志的白纸上暴露无遗.
3.楼主既然会"失误"遗忘注明文章出处, 却又非常用心地将我规则书中关于费用支付部分的例子进行更换图片这种个人行为, 实在是难以理解.

单单就第四段这些破绽百出的文字, 就已经令我感到了被剽窃文章以上的不快, 用虚情假意将蓄意剽窃美化成“引用失误”,楼主的所谓的诚意在我眼中荡然无存.


对以此事我的最后态度是:
1.道歉是必须的, 但楼主道歉的对象不是我个人, 而是NW的Lycee区, 楼主所剽窃的文章属于Lycee区的资源, Lycee区版主有权对此事进行衡量和处理.我也在此要求版主对此事进行处理.
2.给杂志投稿能获得一比不小数目的稿费, 然而楼主的文章既然有剽窃的部分, 我认为楼主不应当获得这笔酬劳,关于此事我会联系编辑部与其协商.
3.杂志读者对此事不知情, 楼主在NW这个私人论坛道歉完全无法消除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对此我保留进一步追究楼主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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