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动作真快, 我这还没联系上编辑呢, 就看到如此强力的道歉帖了.
当时收到朋友短信说你公开发帖向我道歉时, 我还在想这人还算诚恳, 然则当我回到家上线看完楼主的这篇"道歉帖"后, 我差点一口奶茶喷到键盘上...
我首先不明白的是楼主发帖的目的, 按照标题来说, 是对此次事件的一个说明, 然而分为5段的文章在第四段的末尾才以"引用失误"这个暧昧的字眼对此次事件最重要的问题一笔带过, 全篇文章大量的煽情语句无非是营造出一种"T-elos是好人,他会原谅我的"的姿态来诱导舆论, 然而我作为当事人确完全没有从中看到楼主"诚恳的认错",因此,我的答案很明显: 我不原谅你.
7楼的回帖中提到"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 然则事实是在杂志发售当天我便通过认得我写的规则书的朋友口中知道了此事,但在搞清楚事情缘由前我不想把事情搞大, 所以我没有做声. 但在我拿到杂志本体, 对比了规则书部分后, 我确认了所登载的文章确实有对我所写的规则书进行剽窃的证据.
对比了杂志后我再看到楼主文章中的第四段, 我忍不住喷奶茶了.
全段如下:
"文章中的一个环节是简单的介绍下LYCEE的规则,当我写到这个环节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我一直很崇敬的T-elos。也许太过与兴奋,在某部分引用他的规则时居然没有标明原文的出处。这是我的失误,也是对原作者的不敬,对此如果使作者感到什么不快我很抱歉。"
1.楼主口口声声说"首先想到的是T-elos(的规则书)", 然则在整篇文章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T-elos的字眼, 包括后记.
2.楼主提到了"部分引用". 然而根据我的比对, 杂志所刊登的规则书不仅内容, 还有图片都是直接照搬我所写的规则书中的原件, 尤其图片部分由于我为了符合NW的底色而特地填充的背景也在杂志的白纸上暴露无遗.
3.楼主既然会"失误"遗忘注明文章出处, 却又非常用心地将我规则书中关于费用支付部分的例子进行更换图片这种个人行为, 实在是难以理解.
单单就第四段这些破绽百出的文字, 就已经令我感到了被剽窃文章以上的不快, 用虚情假意将蓄意剽窃美化成“引用失误”,楼主的所谓的诚意在我眼中荡然无存.
对以此事我的最后态度是:
1.道歉是必须的, 但楼主道歉的对象不是我个人, 而是NW的Lycee区, 楼主所剽窃的文章属于Lycee区的资源, Lycee区版主有权对此事进行衡量和处理.我也在此要求版主对此事进行处理.
2.给杂志投稿能获得一比不小数目的稿费, 然而楼主的文章既然有剽窃的部分, 我认为楼主不应当获得这笔酬劳,关于此事我会联系编辑部与其协商.
3.杂志读者对此事不知情, 楼主在NW这个私人论坛道歉完全无法消除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对此我保留进一步追究楼主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