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楼主: 我不是好人
收起左侧

所有的号都被禁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3 23: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尹口者犬 于 2009-9-3 23:44 编辑

本来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还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烂尾。孰是孰非不是鄙人猜度,但是鄙人能肯定一句:双方并非一定要在自己语言失误且被揭穿后想方设法的去维护自己的观点,没有这个必要,因为继续下去只会双方都是输家。两个的对手我都当过,一点也不简单争论没有赢家,只有被围观的份,这是鄙人滚了这里的少许时间得出来的总结。(年中不知有多少疯狗)PS:本来战的好好的(其实真正要问问禁言原因的是我,光是我大喊有罪就把我定罪?我一句失言的地方也没有,只是来求卡组而已,扣我入黑屋也好歹给我结案陈词),就有一物体来捣乱PS2:我是来找那家伙的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4 01: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举报的我就不说了,管理层有兴趣可以看报告的吧,估计其他斑竹也收到了


楼主你最悲哀的事情在于你总以为你很有人心只不过得罪了例如RN这个特殊人物所以“被黑了”,而不是自己有什么惹其他人讨厌的地方

如果举报楼主的群众们随便一个不怕报复又想楼主面对现实的话,站出来跟楼主说清楚现实吧。至少我认识一个很有可能敢这么做

本来我是错过了楼主的,只能怪你树敌太多


还有,拿小号装“我不是MJ”来质问我转头不耐烦又出来认了还PM我些什么话,就2个号而且都是分别有问题而抓的却说得好像犯了什么大事很多号“都被禁了”,你既然这么想这样我就成全你

顺便,更更悲哀的是,举报你的群众都很乐意把你的MJ顺便告诉我。以后你有MJ识趣点,不然你这样惹事又有群众投诉别怪我下手太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4 07: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自己看一下身边有没有25仔...不要胡乱冤枉人家.. 但是你的推你是没有错...但是 世界上任何东西都要有证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4 11: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真正要问问禁言原因的是我,光是我大喊有罪就把我定罪?我一句失言的地方也没有,只是来求卡组而已,扣我入黑屋也好歹给我结案陈词)
尹口者犬 发表于 2009-9-3 23:42

请问您的ID是哪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4 14: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ID:我只是客人
禁期:一周
我只是客人 发表于 2009-8-29 00:54


我只是路过的群众,千万别封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4 15: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日蓝海 于 2009-9-4 15:58 编辑

反正改禁的都禁了 我想没有必要再把事情扩大化了吧...
部分人员也不要再趟这浑水...此帖照在下的意见 锁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4 23: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LZ杯具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5 03: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一例简单的事件
有人用影分身群攻法竟然成功拖累RN小号后(RN真大意)
还贪心想用剩下的分身追击RN的号
真是太贪心了
明明应该是针对固定斑竹进行攻击 再对RN攻击才对

如果那些都是影分身的话
那就可以看看以下这个影分身大戏剧
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 ... hlight=%D4%A6%C1%FA


其实是有人自己的讨论火不起到别处捣乱的经典剧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5 20: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是是,右上角那个红色的X就是你脱离网络世界回归现实的梦之按钮
不管当初的原因、及后的结果
这个案件已经完结了,惩罚亦已下达
无谓再多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5 21: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现在还剩两个选择

1、把打碎的牙往肚里咽 吞下这口气 低调地在交流区活动 在主区永远保持离我三公里远 一旦与我搭话 即视作违反游区版规并酌情惩处

2、成为不受欢迎的人 彻底丧失在这里活动的能力 不论何年何月 只要你的新ID踏足游区的两个版块之一 即视作违反游区版规并驱逐出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5 21: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50# 伽罗

我可是有实体的分身啊

现在是有人多开进行嘴炮 然后分身被杀 这怎么样看都是很正常的违规行为与惩罚
什么
你说你看不惯某会员的发言的语气 所以才用影分身来替天行动
你是正义的 所以就不应该对你进行任何惩罚(开影分身的事情 我想你已经承认了吧)
你是想这样说?

但其实在这里有个严重问题
先不理RN怎么样
如果你认为开分身刷 是合理 正确 又公平的一种舆论方式
很抱歉
这是你的错
如果是有会员侵犯了你的权利或损害了你的名誉
你应该是投诉某会员违规 或 某斑竹违规
不过最重要你还没强调说自己是正确的……
却在说社会以死 为你独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5 22: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moonsp,兽化病,够了,楼主一直认为他是收万民敬仰的,这个世界只有RN一个不喜欢他的,moonsp和兽化病也只是RN的MJ而已,你们就别逼他面对现实了,我好不容易才说服他“其实根本没有其他人对你的行为有意见啦”,难得曾经举报过他的或者对他有意见的人要么没看到此贴要么不方便插话,你俩现在却这么说

搞得我好像某笑话里面的那个精神科医生一样感觉白做治疗了呢

话说你们听过那个精神科医生的笑话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5 22: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想最后一次尊重你的选择 可是帕叔教导我"正义是需要贯彻的"

木已成舟 看来你真的没有了选择 我只能为自己的食言向你道歉了 你可以恨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6 00: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
我路过发言
表黑我
 
爬了爬楼
觉得楼主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
要真正认识到错才好来发投诉
不过感觉上两楼rn姐和帕帕语气重了
Rn那句违反版规夸张了吧
 
最后
表黑我 我小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6 06: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禁言结束了
虽想插话,一直没办法
其实举报楼主的热心群众之一正是在下
别制造更多误会误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6 15: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与你无关,你不过是一只跳梁小丑
你也别以为你做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你的小人行为其实也有群众向我举报了

我其实就是来找渣的
借用某版主的发言方式:我对RN的很多言行无论从肉体到精神都感到非常不适
不幸的 ...
阿廷森 发表于 2009-9-6 13:20


宁当真小人,不当伪君子
比起你战不起,输不起,强大何止千倍万倍?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6 15: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原来S~〇天PIG是举报者这等事有人早就掌握了呢

那么到底是有人现在发现真的有举报者碍于面子来说“我早就知道了”

还是真的早就知道了只不过为了捣乱才发这贴说自己被黑呢



“要毁灭一个人,先使其身败名裂”
请问阁下之前是什么身份,可以配得上“身败名裂”这个修饰?

鉴于阁下高贵的身份你这次死了那么多ID要不要论坛给你盖国旗举行国葬,阿不,“坛葬”,然后追封你为烈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6 16: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人围攻就一个个挨着喷
我为LZ的根性五体投地
顺便我只是路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7 00: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不能说满意不过情理之中,因为按照你的逻辑能同时具备“知道”和“不知道”这个矛盾的、对立面的属性还真的很正常

“吃过就吃过,没吃就没吃过,怎么能说吃了饭又没吃呢”这种吐嘈还真的不能往你身上招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7 00: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区版主请到我贴上解释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15 07:08 , Processed in 0.010488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