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13161|回复: 100
收起左侧

[玩家交流] YU-GI-OH! TEAM Championship 2010 ~WRGP in Nanning~南宁首届团体冠军争霸赛 始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21 20: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姬龙韵 于 2010-6-21 21:14 编辑

YU-GI-OH! 5DS 1st TEAM Championship 2010 ~WRGP in Nanning~
南宁游戏王首届WRGP团体冠军争霸赛



原案:SOUL
协助:RYUsaKi
比赛时间:2010年8月8日10时整(请提前半个小时登记)
地点:锦程休闲吧
奖品:
冠军队伍:星尘龙 黑蔷薇龙 真红魔龙
亚军队伍:黑羽龙 古妖龙 动力工具龙
季军队伍:雷电独角兽  流电双角兽  闪电三角兽
第四、五名队伍:每人挑选702补充包或DT10会场限定包一包。
其他参赛队伍:每队挑选702补充包或DT10会场限定包一包。

一、参赛形式:小组。最少2人,最多3人。
二、小组队伍卡组要求:同个小组的成员两两之间所使用的卡组中同系列卡的种类不能超过5种。
注1:名字带有「永火」「光道」「剑斗兽」「黑羽」诸如此类的卡视为系列卡。所有名字带有「永火」的卡视为同系列卡;
注2「大风暴」「旋风」「飓风」、「神之警告」「神之宣告」等不视为系列卡。
注3:卡名以OCGSoft的最新一版翻译为准

1、比赛规则:
(1)比赛遵守OCG规则与官方公布的2010年3月1日禁限卡表;如有冲突,参照以下具体的比赛规则。
(2)每位牌手只允许使用一副主卡组为40张以上(包含40张)60张以下(包含60张)的卡组、由0~15张卡组成的副卡组以及至多15张的额外卡组;
(3)不允许使用TCG特有卡(如燕巢等),已经于EXTRA PACK中收录的原TCG不视为TCG独有卡。不允许使用非OCG卡,即所谓假卡,若在赛前检查卡组时发现卡组中有使用假卡它们将会被剔除,若剔除后卡组不满40张则自行添加至40张为止,若无法达到40张,则退回参赛费取消比赛资格;
(4)不允许使用没有登记在卡组登记表上的卡,经发现后视情况处理;不允许使用代替卡。提倡使用正版卡,可以使用盗版卡、打印卡。其中打印卡在主卡组、副卡组及额外卡组中最多可以使用合计5张。打印卡要求可以分辨出卡片描述的文字,以及卡的数值,种族,属性等;若使用打印卡或各种版本的卡片混用情况时(即可以以背面分辨出卡牌的情况),则必须使用非透明卡套或卡底。卡套及卡底视为卡组的一部分,要求同卡组(背面必须相同),若比赛中发现与上述不符,将会被警告,情节严重者可能会失去参赛资格;
(5)只能使用截至比赛前所发售的卡片(最近的一次为8月3日发行的DT10);
(6)在每次以抽签等方式决定对战对手后,各个小组自行安排小组成员出场顺序,安排好后将出场顺序递交给工作人员并确认,并且一个小组在整场比赛中只有1次出场顺序变更权,在不使用变更权的情况下,出场顺序不得更改。达成成就系统条件的场合,在递交出场顺序后方可查看对手的出场顺序;
(7)对战方式为车轮战,以单局决斗为单位。各个小组按照预先决定的出场顺序轮流派出自己的成员。选手可以在自己出场前将SIDE卡组中的卡替换进入MAIN。原替换规则不变。每位成员拥有8000点生命值。下一位成员上场的条件为上一位成员战败。一场决斗结束时,双方各可以选择场上或墓地的一张卡留在场上或墓地或者选择被除外的一张卡保持被除外的状态,获胜一方的其余卡片将会重置回到卡组并洗切,战败一方的其余卡片将会被清空,留在场上的卡的状态会被重置(例如「光之护封剑」会重新计算回合,因为自身或其他效果对怪兽造成的影响会被重置)之后开始下一场决斗;
(8)第一场决斗由双方协商或通过任意合理的方式决定先攻的一方。之后的决斗由在前一场决斗战败的一方先攻。先攻的回合不可以进入战斗阶段。
(9)每场车轮战限时80分钟。若超过时间,开始额外局,并从下个对方的回合开始数,合计3个回合的特殊决斗。特殊决斗结束时,LP高的一方获胜。特殊决斗的结果决定车轮战的胜负,如果加赛结束时,双方LP相同时,则进行突然死状态,既当LP值发生变化时,LP高的一方获胜。
(10)每回合时间3分钟(含双方思考时间),如有故意拖延决斗进行的行为会收到处罚,而是否属于“故意拖延”行为由裁判裁定,如在决斗中如认为对方有“故意拖延”的情况的请及时向裁判报告;
(11)在决斗中请宣言即将进入的流程和即将结束的流程(如宣言:进入准备流程);
(12)有任何疑问请向裁判询问。同时,对战对手有义务向对方准确地解释卡片效果。
(13)决斗中的行为和处理,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已经由双方确认或者默认生效的,进行卷回处理时,由双方协商后决定;
(14)裁判原则上不干涉比赛,既裁判看到了规则上等处理失误时,若当事人不向裁判报告,裁判默认该处理成立。一经成立的裁判判决、决斗结果等,必须无条件服从;
(15)规则上规定公开的情报(如手牌数、LP、墓地等)必须无条件公开展示,不得以任何方式掩饰或伪报;
(16)请自备记分纸、计算器、骰子、硬币、TOKEN、指示物等物品;
(17)若其中一方的所有成员全部战败,则另一方获得这场决斗的胜利。
(18)比赛流程:
1.比赛阶段1:瑞士轮积分赛。
此阶段共进行5轮,每轮开始前进行抽签决定对阵。
每场MATCH胜利得2分,失败得0分。此外还需要计算附加分值
附加分值第一种类:
若是由第一个出场的选手获胜,则获胜方+3分,负方-3分;
若是由第二个出场的选手获胜,则获胜方+2分,负方-2分;
若是由第三个出场的选手获胜,则获胜方+1分,负方-1分。
附加分值第二种类:
每个队伍获得如下附加分
己方战胜对手次数最多的选手所战胜的次数+最后一次对方被战胜的选手所战胜己方选手的次数(若你为获胜方)
例1:
对方的1号选手战胜了己方的1号和2号选手,
己方的3号选手战胜了对方的1号、2号和3号选手
那么,己方将获得3+0=3分的附加分,对方将获得2分的附加分
例2:
己方的1号选手战胜了对方的1号、2号选手
对方的3号选手战胜了己方的1号、2号选手
己方的3号选手战胜了对方的3号选手
那么,己方将获得2+2=4分的附加分,对方将获得2分的附加分
最后由积分前4名的小组进入决赛
2.比赛阶段2:双败。
按照第一阶段的比赛成绩,以积分顺序由高至低排序后进行蛇形分组
第一轮获胜的小组进入A组,战败的小组进入B组。
在A组中战败的小组将会进入B组,B组战败的小组将会被淘汰。
(19)成就系统
1、使用【将LP消减为0】以外的方式获得胜利的场合
2、【将LP消减为0】获得胜利时最后一次伤害能超过4000以上数值的场合
3、使对方LP正好为0的场合
4、一人单挑对手队伍全员的场合
凡是在比赛中达成上述条件之一的场合,该队伍可以在双方都提交出场顺序后查看
该次对战对手的出场顺序。
(20)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举办者所有。

联系方式:
QQ:156001716  942718009

附:其他2样式海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0: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少女战士队前排报名,其实队伍纷争什么的,我还是很有兴趣的呢~~~喔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0: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时候会届时参加的噢~大文就靠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6-21 20: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2个快把队伍名单报给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0: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人队伍参赛表示压力。。。。。。。。。。。。。。。。。。。。。。。。。。。。。。。。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1: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定时UP系统开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1: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老资格炮灰,特来顶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1: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个WRGH比赛

绝对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2: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龙老板万福,祝比赛顺利,万岁万岁万万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2: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后腿男=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质顶贴
规则好长好伤眼,总算看完了。
单卡继承……泪流满面啊流满面
p.s.我等咸鱼杂兵只负责送一血,夜曲队长请务必做好超神的觉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2: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这海报太帅气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2: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组队赛是不是要加同学进去呢.(转头

我可是骗子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1 22: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两人党模式报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09: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据消息称2人党颇多=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2 13: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为什么俩人党那么多还有人要求队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2 15: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两人之间不希望出现第三者-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2 15: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报很霸气..我只是进来顶海报的..
祝比赛举办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19: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的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22 20: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击U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17 08:33 , Processed in 0.013521 second(s), 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