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闹得再大,最多吵个十几天就过去了,顶多我就把手机还你。我没损失,反倒是你有什么好处?” 我来自一中 发表于 2010-10-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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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教官 去年大学开学的时候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一条新闻 现在的教官和流氓无异 这句话真是对的 月下の水兔 发表于 2010-10-9 17:52
我没啥好处 但是以后他们就不敢乱来了 有些事情是要有人吃螃蟹的 虽然平时大家都在等别人吃,但是当螃蟹夹到你头上的时候你就不妨顺便吃掉他吧 月下の水兔 发表于 2010-10-9 17:50
不能让他们走人么= = SuDuDu 发表于 2010-10-9 17:57
嘛,其实既然是宿舍的教官,一开学肯定是三把火 结果不还是送根烟吃顿饭最后大家都是好基友 也有少数例外,那是杯具 月下の水兔 发表于 2010-10-9 17:58
收了就收了,再买一个不就行了 BadApple 发表于 2010-10-9 18:02
前两年我还在那边的时候……有一次政体处被入室盗窃……那些被“代为保管”的手机、游戏机、MP4全部被小偷代为保管了…… 学校发的那些条子上又没写收的手机、游戏机什么的是什么型号……结果有的人被收 ... 我来自一中 发表于 2010-10-9 18:11
这个时候你应该打110,然后告诉警察叔叔有人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简单说就是有人抢东西,尤其手机这个值上千的东西,完全可以告其抢夺罪。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支持学校或者部分老师/舍监没收学生任何财产,而更没有任何 ... abchuai 发表于 2010-10-9 17:14
用5张512开的白纸写上五个大字 玩 他 妈 蛋 去 eeteet 发表于 2010-10-9 18:58
以前我们在的时候那些宿管员是很NICE的……现在他们的换成了教官……各种杯具…… 我来自一中 发表于 2010-10-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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