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10883|回复: 82
收起左侧

[玩家交流] 元旦五山地区第七届企鹅杯交流赛,简报更新,大量照片,战报整理ing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8 19: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OTKing事務所 于 2011-1-4 11:44 编辑

本次比赛概况:报名费共收425RMB,扣除每人任意选择一款饮料后剩266RMB,奖品全新补充包盒+闪卡总值超过1000RMB,全部由风行独家提供。

比赛名次:冠军:先知  植物挂星骸光道
               亚军:紫炎  变装帝
               季军:安安  黑羽
               殿军:魔道(不会打繁体)  二重beat
               5~8名:CK、恒爷、色、李疯子

风行感言:首先多谢各位朋友前来参加小弟近几年来第一次组织的比赛,作为退出赛系列之一,小弟为了遵守对夫人的承诺而彻底退出游戏王,经过一轮清洗之后保留了几个卡组和部分闪卡留念只用,其他游戏王相关相信会再有一次活动。在此感谢紫炎、色、阿水山长水远过来五山捧场和支持小弟!

特别鸣谢:玩通天下提供比赛场地


接下来是看图说话:

先来张合照,由于结束时间比较晚,所以只有部分人留守到最后


HJB什么的最霸气了!大家都懂的~


继续围观HJB


这,这种局面要如何反击呢?


什么?这是宝石骑士的推广杯?



路过的决斗场面


开duel~


CK说看到这场面,门票都值得了,表演者为让赛让到极点的妹子!


感谢紫炎和色前来捧场


风行虽然没有参战,但是也带了自家mat出来,格林罗是谁,大家都懂的。


本来17人的OTKing,因为考试党、上课党和国外党的关系,只有部分人到场。


空闲之余大家还有兴趣搞推广赛



附:历届交流赛帖
第一届: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346996&highlight=%CE%E5%C9%BD
第二届: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359827&highlight=%CE%E5%C9%BD
第四届: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374949&highlight=%CE%E5%C9%BD
第五届: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406755&highlight=%CE%E5%C9%BD
第六届: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463106&highlight=%CE%E5%C9%BD

我们的logo:


==============================================================================================

    公告,五山是大家的地方,是华工、华师、华农等等大中小学玩家的地方,为了避免我们有独霸五山的嫌疑,原“5△众”正式改名为“OTKing事务所”,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请注意:本次比赛只是五山地段普通玩家的友谊赛,不是对外公开赛,对于各位踊跃参加的人我们表示十分感谢,可是很抱歉我们为了保障众多中小学生的利益,比赛当天会对参赛人员重新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朋友我们将拒绝报名并退还报名费,如有不便之处,希望各位玩家海量汪涵!



    由于比赛当天部分人因事不能出席,人数越少分得的奖品越多。



   交流赛:
    比赛时间:2011年1月3日中午12点30分开始。
    参赛费用:25元包汽水。
    比赛规模:32人。
    比赛地点:五山玩通天下。
    比赛形式:1v1三盘两胜制,先双败淘汰,后单败淘汰。
    参赛资格:华工、华师、华农以及47中等学校的普通游戏王玩家,不接受其他玩家报名,除非获得OTKing关键成员的允许,详见其他事项。
    其他要求:①采用2010年9月1日卡表。
                  ②卡组允许使用非正版卡合计不得超过15张,不能写纸条。
                  ③采用OCG或TCG卡表,O/T不能混用。
                  ④TCG独有卡、冰结界之龙 三叉龙、自然兽、自然龙、强欲而谦虚之壶、六武之门、真六武众 缘、真六武中 机山、六武众 师范、大将军 紫炎不能使用假卡、代卡。
                  ⑤请自觉遵守游戏王卡组构成的基本要求。
    比赛奖品:视参赛人数增加而适当增加!
                  第1名(日文补充包7包)详见其他事项⑦。
                  第2名(日文补充包6包)。
                  第3名(日文补充包5包)。
                  第4名(日文补充包4包)。
                  第5~8名(日文补充包保底2包)。
    其他事项:①入场送自制卡包,共4张(其中每包闪卡2-3张)游戏王正版实用平/闪卡(人人有奖,如日文神鸟击,闪AOJ,英文闪E女、闪首领、闪光封、闪红眼飞龙等等)。
                  ②16强决出之后开设场外赛。
                  ③所有奖品内容和数量由风行统一安排。
                  ④OTKing关键成员:叶王、CK、星光、恒爷。
                  ⑤我们比赛本以交流为主,希望所有参赛者都玩得开心,人人都有卡拿。
                  ⑥OTK事务所保留最终解释权。
                  ⑦奖品可换玩通天下店内出售的等值商品。

    场外赛:
    比赛时间:当天比赛16强决出后立即开设。
    参赛费用:详见其他事项①。
    比赛规模:满8人开赛上限16人。
    比赛形式:1v1三盘两胜制淘汰赛
    参赛对象:交流赛中止步16强的参赛者、以及交流赛没有报名成功的五山地区普通玩家。
    其他要求:详见交流赛叙述。
    比赛奖品:前4名各奖日文补充包1包。
    其他事项:①参赛费用:交流赛中止步16强的参赛者(免费)、其他玩家(5元/人)。
                  ②其他玩家必须符合交流赛的参赛资格。
                  ③交流赛被淘汰的玩家拥有绝对的优先报名权。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9: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TKing事務所 于 2010-12-29 10:38 编辑

双人决斗规则
1.双方共4人进行同时2VS2的决斗

2.决斗场地规模为10怪兽区域、10魔法陷阱区域、1场地区域共42格的决斗。比赛双方各自拥有2副卡组、2EX卡组、2side卡组、共用1个墓地,每个玩家不能持有其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手卡(手札交换等用卡的效果使手卡发生对调的情况例外)。

3.双方共拥有16000LP,任一方LP0判负。任一人不能再抽卡,所属方判负。

4.行动流程跟PSP上面的游戏王TF系列的tag duel相似,每回合的流程跟通常决斗相似。假设A1A2对阵B1B2,首先A1先攻,然后到B1行动,再到A2行动,再到B2行动。行动顺序一经确定不能再改变。即必须是A1B1A2B2A1的顺序执行卡去。双方4人各自行动完,合计4回合。先攻第一回合不能进入战斗流程,第二回合开始可以进入战斗流程。

5.每人控制的手卡只能持有者发动、召唤、作为COST。在墓地/除外区发动的卡的效果(例如死灵卫士)可以共同使用。但是SET卡的发动/翻转只能由卡的控制者发动/翻转(比如A1SET的次元幽闭只能由A1发动)。场上表侧的卡的效果使用同队人都能使用。手牌发动的怪物效果也是只能由卡的控制者发动(比如A2手上的DD乌鸦不能A1来发动)。

6.一方的控制者可以对拍档场上的卡进行上级召唤、解放、除外、同调、破坏、指定为效果对象等动作,不需要经过拍档的许可。

7.只有当对方怪物区域没有任何怪物的时候才能进行直接攻击(自带直接攻击的卡的效果不受此规限)。

8.卡的效果描述为“场上的卡”处理为全场上的卡;“己方/对方场上的卡”处理为己方/对方场上控制的所有卡片。
“经过自己的第XY流程之后”处理的效果为己方合计回合/流程数(例如A1发动封印的黄金柜,在下一次A1进入准备流程时处理封印的黄金柜的效果。例如A1发动无谋的贪欲,到A2行动时跳过抽卡流程,到A1下一次行动时跳过抽卡流程,到A2下一次行动时进入抽卡流程)。
遗言、三眼类检索效果的怪物,由原持有者处理。
类似“返回卡的控制者手中/卡组中”的效果,为了避免卡片返回到不是原本控制者的手中,规定为返回到卡原本持有者的手中/卡组中
对方手牌相关的效果,为了避免处理效果方混乱的情况,规定为当回合和上一回合的玩家处理相应的效果。若先攻第一回合,处理方为第一位行动和最后一位行动方。

9.决斗期间不能进行任何讨论,不能互相公开手牌情报。

10.双方卡组构筑必须统一卡表,并且限制/准限制总数不能超过禁卡表的数量。一方2副卡组只能最多共拥有1张限制卡、2张同名准限制卡、3张无限制的同名卡,就是说,一方不能出现2张死苏、3张蒲公英。被发现这类违规行为的直接判负。(注:在推广赛期间此条暂时不生效)

11.不能使用任何特殊胜利卡,即:被封印的埃及使者、终焉的倒计时、通灵字盘、究极封印神、毒蛇神不能投入使用。


Q&A(不断添加中)
处理原则是不能引起处理时的混乱,条件必须跟卡片描述的效果完全符合,不能作出使卡的效果作用翻倍的处理
Q1:削deck算不算特殊胜利
A1:不算

Q2:御前/群雄怎麽結算?
A2:全场效果影响,决定种族的由处理方决定

Q3:到我回合,对方两个人,能不能一个怪打一个,另一个怪打另一个人的?
A3:可以,回合方可以控制所有己方所有怪兽对对方所有怪兽进行攻击宣言

Q4:手牌壶效果发动,多少人参与处理?
A4:与谁翻开无关,效果处理永远都是当前回合者和上一回合者

Q5:要改队名么
A5:可以根据个人喜欢,不强制要求

Q6:冥府、消战、诚实之类的能随时发动吗
A6:可以,只要满足条件就能发动,冥府的条件确切是“我方场上没有卡片”才能发动效果。

Q7A1暗黑爆发之类的回收卡,能回收本来不属于A1的卡吗?
Q7:不能。

Q8A1发动贪欲之壶,能选择A2的怪物回卡组吗?
Q8:可以,选择的怪物回到各自的卡组之中。类似于墓地返回卡组的卡,能选择拍档的。

Q9:宝玉兽系列的在后场安置的效果,A1魔陷区没有位置能在A2的魔陷区放置吗?
A9:不能。

Q10A2怪物区不够3个怪兽区空位,B2能在A2场上发动扰乱三重奏,然后将余下的衍生物在A1怪物区特殊召唤吗?
A10:不能。

Q11A1回合,A1的怪物M1A2的怪物M2进行同调召唤,特殊召唤的怪物在A1场上还是A2场上特殊召唤?
A11A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19: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unger.Silent 于 2010-12-10 16:56 编辑

奉LX之命圍觀


③所有奖品由风行统一安排。-------------------霸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19: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奉LS之命围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19: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时过来做炮灰被众高手虐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19: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山众果然威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0: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来露个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0: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 =五山众乃们V5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0: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到时去做炮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0: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完,无壶比赛,注定被高手们虐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0: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机会既话想去见识见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0: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现场备纸写8强后个人战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0: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支持一个-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2: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支持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2: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傅搞的活动都必须支持
有幸见证OTKing的首场比赛,就这个已经值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2: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暗的圣骑士 于 2010-12-8 22:56 编辑

很好,我是华师的,到时应该能去[wdb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3: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曾经在华农读..乡村管理的..
我有资格参赛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23: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好,统一回复各位,正文已经设置明显字眼,过去是否在五山读书不算,除非得到4位其中之一同意。
另外,参赛资格就不多说了,请自行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3: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LZ 我华农的 卡铺具体地址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8 23: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留个名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1-16 09:01 , Processed in 0.027211 second(s), 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