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iiccqq0503 发表于 2005-1-20 17:04:20

再怎么样 至少得写上转帖 来自火花吧

snakejake 发表于 2005-1-20 17:06:50

UCG还有没有小边是网络斑竹滴,想拜.从2002年开始看滴好杂志.

Death·Duo 发表于 2005-1-20 17:11:51

白狼已经提出辞职了

斋藤★鬼斩 发表于 2005-1-20 17:13:15

现在去那说事也只有封ID的份
真是人才啊

不知道白狼和炎之魔神是什么态度
白狼似乎辞职了~剩下哪个。不知道~

Death·Duo 发表于 2005-1-20 17:13:43

已在S1、火花看到,气氛ING
世界树、A9、EZ、UCG也都有了
传得满快的

sADK 发表于 2005-1-20 17:27:33

现在去那说事也只有封ID的份
真是人才啊

不知道白狼和炎之魔神是什么态度
白狼似乎辞职了~剩下哪个。不知道~
在那里当斑竹也觉得丢脸了吧……

Death·Duo 发表于 2005-1-20 17:34:38

现在去那说事也只有封ID的份
真是人才啊

不知道白狼和炎之魔神是什么态度
白狼似乎辞职了~剩下哪个。不知道~
在那里当斑竹也觉得丢脸了吧……
他们一直在论坛
似乎没去过主站
不过还是表把他们扯上的好

bnu.203.gc 发表于 2005-1-20 17:35:06

http://img14.paintedover.com/uploads/14/1_123.jpg

http://img14.paintedover.com/uploads/14/2_68.jpg


这个就是现在哪个论坛的解决问题的态度。原作者找上门了。结果居然被说是在发泄………………

笑。~真不愧是21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丫!
作者找错了门,跟火炎板块有什么关系?!简直可笑,有事就该去事务所,

bnu.203.gc 发表于 2005-1-20 17:38:30

转载又不是论坛的人干的,再说就算是论坛管理员也无权限撤消,何况火区板块的斑竹了..告诉你们,论坛的所有管理员和斑竹都是这次事情的陪葬

ZAKU 发表于 2005-1-20 17:38:50

玩家不是傻子,他们偷得走帖,偷不走心,反而只会暴露出自己卑劣的人格

夜之哀伤 发表于 2005-1-20 17:41:01

http://img14.paintedover.com/uploads/14/1_123.jpg

http://img14.paintedover.com/uploads/14/2_68.jpg


这个就是现在哪个论坛的解决问题的态度。原作者找上门了。结果居然被说是在发泄………………

笑。~真不愧是21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丫!



强~~只是提醒一下去事务所解决问题,这位仁兄都可以找麻烦.
NW有纠纷的话,是到事务所解决还是在攻关区解决?
想攻击GBGBA有的是理由,拜托换一条吧!
我看你才是人才!

Death·Duo 发表于 2005-1-20 17:41:58

转载又不是论坛的人干的,再说就算是论坛管理员也无权限撤消,何况火区板块的斑竹了..告诉你们,论坛的所有管理员和斑竹都是这次事情的陪葬
阁下请看清楚
他只是去要站点管理员的联系方式

vicente 发表于 2005-1-20 17:42:20

转载又不是论坛的人干的,再说就算是论坛管理员也无权限撤消,何况火区板块的斑竹了..告诉你们,论坛的所有管理员和斑竹都是这次事情的陪葬
谁知道是不是论坛的人干的?谁能想到这个网站的主页跟论坛一点关系都没有?谁又能知道倒底谁有权力撤消?下次记得跟主页划清界限,离主页远点,省得凭白被“冤枉”~

bnu.203.gc 发表于 2005-1-20 17:45:19

不错,我理解火花的心情,尊重他们以及原作者的决定,不过说俗点是冤有头债有主,再气愤也要找准对头啊..顺便小小B4一下看热闹煽风点火的人们

Death·Duo 发表于 2005-1-20 17:48:44

谁知道是不是论坛的人干的?谁能想到这个网站的主页跟论坛一点关系都没有?谁又能知道倒底谁有权力撤消?下次记得跟主页划清界限,离主页远点,省得凭白被“冤枉”~
没错
事先有谁说过该论坛和主站一点关系都没有
不少论坛主站管理员同时也是论坛的管理层人士

xia0082 发表于 2005-1-20 17:49:13

如果主站和论坛没关系,那干吗还要在主站连接论坛,大可加在友情连接。

做了这等事就问你和你无关,问他和他无关,那到是当初怎么贴上去的呢?

vicente 发表于 2005-1-20 17:49:54

不错,我理解火花的心情,尊重他们以及原作者的决定,不过说俗点是冤有头债有主,再气愤也要找准对头啊..顺便小小B4一下看热闹煽风点火的人们
怎么找准啊?既然你说得那么言之凿凿,拜托把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曝光吧~他跟主页是虾米关系,家庭住址和家庭电话,身份证号码虾米的都亮一亮,要不万一冤枉人了咋办?

Death·Duo 发表于 2005-1-20 17:50:31

顺便小小B4一下看热闹煽风点火的人们
昨天讲理的人撤了以后他们论坛有不少人开始煽风点火
去B4吧

bnu.203.gc 发表于 2005-1-20 17:52:09

我所知的情况只有:
1,BUS主站盗用火花文章,很恶劣
2,GBGBA论坛的管理员确实没有能力管理这件事
3,有某作者找到GBGBA论坛的火炎区去问管理员联系方式,为什么不去事物所呢
4,还有无聊的人跟着作者造势(没有污蔑作者的意思,只是针对造势者)
5,GBGBA管理员斑竹上下都很无奈,
决定撤消转载与否的是BUS高层,其余的人都是有心无力.
就这样,不多说了.估计没有几个人相信吧,不相信也没办法了.

Aland 发表于 2005-1-20 17:57:28


强~~只是提醒一下去事务所解决问题,这位仁兄都可以找麻烦.
NW有纠纷的话,是到事务所解决还是在攻关区解决?
想攻击GBGBA有的是理由,拜托换一条吧!
我看你才是人才!
楼上的早点把上面的话说清楚估计也没有那么多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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