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5-9-21 14:29:20

原帖由 我要投诉 于 2005-9-21 14:21 发表
还有一点我要说明,tonybear说他留了一帖要我说原因,我确实没看到,也没有注意,但是,一下封我ID7天我不可接受,因为,事情的起因并不在我
首先,禁言实短期内的做法,禁言措施是我行使的,原因上面解释过了,因为当时扰乱情况在扩大,在允许的条件下为了防止影响扩大所以采取了禁言。最终如何处理还得等待水区斑竹甚至和总版,站长商量后决定

其次,刷版捣乱甚至攻击斑竹,而你甚至在重新申请1个ID后继续进行发贴攻击斑竹等行为,不排除有继续扰乱的行为,借鉴以前的案例,可以视作刷ID捣乱,进行封IP的处罚

鉴于我的行动属于制止你的行为,而不是对你采取审判,所以我只是按照普通标准禁言7天处理,而不是封了IP


至于你说“一下封我ID7天我不可接受,因为,事情的起因并不在我”,你捣乱的事实是存在的,即使最终结果封ID7天也是正常的,无论起因在谁身上

我要投诉 发表于 2005-9-21 14:32:55

不是我去捣乱,而是他自己要我去的,而且,这样的裁决对我来说很不公平,说到底,还是只维护了你们斑竹的利益,事情的起因并不在我,既然我在文章后面说了"请"这个字就是希望文章还没写完以前不希望有人来打扰,这难道不对吗?早上我看了56个看帖的就他一个人回了,我心里好受吗?更何况还是个斑竹,可见其素质.如果是个普通用户,我只当是素质问题,但是,涉及到了一名斑竹,那就可以代表整个NW.这个事情让我非常气愤,进行人身攻击也是迫不得已而所为.要我向他道歉,但是,相应的,他也应该向我道歉!

renowolf 发表于 2005-9-21 14:37:04

原帖由 我要投诉 于 2005-9-21 14:32 发表
不是我去捣乱,而是他自己要我去的,而且,这样的裁决对我来说很不公平,说到底,还是只维护了你们斑竹的利益,事情的起因并不在我,既然我在文章后面说了"请"这个字就是希望文章还没写完以前不希望有人来打扰 ...
看到了。不得不进来说一下。你真的认真仔细地看了我说要你大声朗读的是什么吗?说是我给你权限去水区刷版那就是扯谈。
既然你提到要我道歉了。那么我就给你道歉。对不起。我保证以后不会给你任何善意的回复贴了。

我要投诉 发表于 2005-9-21 14:42:09

这一点我接受,但是,起因不在我的身上,相应的,水区斑竹也要有点处罚才能让人表示信服,不然,我无法接受.我注册得早,看我的总发帖数应该可以看出,我不是一个乱发帖子的人,除了那天在水区非恶意刷屏,在此我深表歉意,但是,在综合区,作为水区的斑竹理应尊重一下这个小小的要求,作为斑竹,不过分吧?不过,他的做法就是绝对没有错的吗,他不出言激怒我,我会进行人身攻击吗?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闹到这个地步,他也应该承担责任!!!!

我要投诉 发表于 2005-9-21 14:42:54

什么扯淡啊?

我要投诉 发表于 2005-9-21 14:43:29

你自己,好好去看看发的是什么话???

砂之私语 发表于 2005-9-21 14:43:32

原帖由 我要投诉 于 2005-9-21 14:32 发表
不是我去捣乱,而是他自己要我去的,而且,这样的裁决对我来说很不公平,说到底,还是只维护了你们斑竹的利益,事情的起因并不在我,既然我在文章后面说了 ... 进行人身攻击也是迫不得已而所为



...没事~我就一路过的...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5-9-21 14:44:07

原帖由 我要投诉 于 2005-9-21 14:32 发表
不是我去捣乱,而是他自己要我去的,而且,这样的裁决对我来说很不公平,说到底,还是只维护了你们斑竹的利益,事情的起因并不在我,既然我在文章后面说了"请"这个字就是希望文章还没写完以前不希望有人来打扰 ...

在下愚钝,并没有发现被投诉人有要求您对水区进行扰乱秩序性质行为的的内容。扰乱水区秩序的行为是侵害到整个论坛以及论坛内全部用户利益的行为,而人身攻击的行为只要构成,不管对象是谁,也都是违规。所以您认为的“只维护了斑竹的利益”显然无法成立。至于您说的事情起因,本来就是您的假象起因。我想一般大家在使用的电脑上,都可以找到名为“写字板”的东西,高级一点的还会有WORD。这些都可以做为您未完成的草稿的存放处。当然,如果您的上网是流动性的。一样也会有地方给你存放草稿。比如EMAIL。并不是一定要在论坛内给自己划出一块私人空间才可以打草稿。当然,论坛也会有草稿贴出现,但是通常这样的草稿贴是打算在写的过程中就接受群众意见加以修改,更不会是禁止回复。更何况禁止回复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效,还有待证实。而对于他人的尊重,更不是加一个“请”或者“谢谢”就可以体现出来的。所以您把这和素质挂钩,乃至要代表NW,显然又是出于您自己的假想。至于人身攻击是被迫一说,更是闻所未闻,匪夷所思。

堕落の战神 发表于 2005-9-21 14:45:32

路过此地忍不住说两句:现在没人用主ID   注册时间有什么用呢?02年的稀有值钱么?

renowolf 发表于 2005-9-21 14:51:42

原帖由 我要投诉 于 2005-9-21 14:42 发表
这一点我接受,但是,起因不在我的身上,相应的,水区斑竹也要有点处罚才能让人表示信服,不然,我无法接受.我注册得早,看我的总发帖数应该可以看出,我不是一个乱发帖子的人,除了那天在水区非恶意刷屏,在此我深表歉意,但 ...
既然你自己都说自己注册时间早了,那说水区版规都不知道的话实在差强人意。回复刷版不管是不是恶意已经违反了版规。这点你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的。注册时间早又怎么样?前一阵不是照样有老坛友几年不来半夜刷了下版被禁言的?
顺便,还是那句话。我不觉得我的回复有什么问题。说起来我是今天浏览了你的帖子然后又去旅团看了下申请贴。因为你前段时间刷版所以对你特别留意。你说你有文章出来,那么我又重新看了一下。可是,NW旅团攻略组,动漫组,PC组和苦力组的要求和你的文章一点关系都没有,不知道你是不是认真浏览了旅团委员们制定的入团手续。所以我就指出了。就像楼上某位版主说的,在公开的地方发贴还不让回帖本身就是对他人权利的剥削。就像你去饭店吃饭,吃了一半你人走了告诉服务员你还没吃完不许收桌子等你明天来继续吃一样。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然后又来了,说我出言激你。。。完全的扯谈。
硬要说我鼓动你去水区刷版,扯到火星去了。
还是那句话:去大声朗读水区版规10遍再回贴。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5-9-21 14:53:24

原帖由 我要投诉 于 2005-9-21 14:42 发表
这一点我接受,但是,起因不在我的身上,相应的,水区斑竹也要有点处罚才能让人表示信服,不然,我无法接受.我注册得早,看我的总发帖数应该可以看出,我不是一个乱发帖子的人,除了那天在水区非恶意刷屏,在此我深表歉意,但 ...

如果您是要求解除或者减轻对您的处罚,我尚觉得情有可源,如果您不过是觉得一个人被罚太冷清,想拉个垫被的。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即使被投诉人被处罚,就您本身而言,也无法获得什么实际的利益。没有人说您的那个贴子是乱发,即使被投诉人,也是认真的就您的那贴提出意见。至于“理应尊重”这种说法至少现阶段无法成立。因为您的要求本身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如果一个要求本身不合理,就不存在什么“理应尊重”。水区刷版的事件虽然也许是本次事件的潜在背景。但是和本次事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用拿出来讨论。至于激怒一说,更是摸棱两可,比如我只是发贴反对一下楼主的意见,当然也有可能激怒楼主,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不能或者不应该反对楼主的意见,更不是说楼主因此对我进行的人身攻击就是正当的了。

我要投诉 发表于 2005-9-21 14:55:19

我说我02年注册的又没说别的,就拿到现在为止,我的发帖数不多,不会去无事乱放屁
并没有说别的什么,不放在写字版上,是因为我昨天已经在旅团答应了要在晚上发一篇帖子,晚上临时有事耽误了,但是不想失信于人前,才临时赶工出来的,
我想问一句,在水区斑竹发言前,还有谁发了言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5-9-21 14:56:12

楼主你自己说了,“是水区斑竹叫你去水区灌水的”,可是实际上是你自己理解错了,斑竹并没有叫你去灌水,而缺是你自己去水区捣乱了,把责任推在斑竹身上了

再说,你说我们包庇斑竹,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你们2个在水区对骂,那么处罚应该是双方的,这点我没有异议,不过注意,首先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和确认你们2个在对骂,其次,对于你人身攻击的事情,目前还没有对你做出任何处罚


为了照顾一些不了解版规或者还不能融入论坛的朋友,本站的斑竹基本上对于初犯的某些事情,例如顶老贴,带有攻击性的话,一般是采取语言警告劝诫的,而不会第一次就直接处罚

对于你,你不下一次强调你的老资格,也因为这样,你应该熟悉这里,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骂人是否应该,你比新人要清楚很多,再说目前还没对你人身攻击和骂人的行为做出任何处罚,只是对你不断发贴干扰水区正常运行采取了相应行为,何来包庇斑竹?


至少在于我是公平对待的,既然我能和水区斑竹商量后决定非常手段防止你的进一步扰乱,对其他人也行,如果你看到目前谁是在干扰某个区的正常运行而我们还没有采取行动的,你可以马上提出来

renowolf 发表于 2005-9-21 14:59:15

原帖由 我要投诉 于 2005-9-21 14:55 发表
我说我02年注册的又没说别的,就拿到现在为止,我的发帖数不多,不会去无事乱放屁
并没有说别的什么,不放在写字版上,是因为我昨天已经在旅团答应了要在晚上发一篇帖子,晚上临时有事耽误了,但是不想失信于人前,才临时 ...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果然在一开始会被当作外星人处理。
如果没有那天水区刷版我还可以理解你这句话的意思。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5-9-21 15:03:16

楼主,你没看到前面的帖子么?

你的帖子“请各位不要回贴”,版规中并没有规定任何一个NW成员能帮某个帖子成立此条款

即使是很多时候的一些资料贴等有“请各位不要回贴”,也没有约束力,如果有回贴了,最多也是事后请斑竹对帖子进行清理工作


renowolf的回贴符合综合区要求,帖子本身没有问题,如果你不喜欢别人扰乱你的排版,你可以连载后联系斑竹进行处理或者直接找renowolf要求“方便的话请删贴”

可是你没有道理要求renowolf因此而被处罚,明白么?

我要投诉 发表于 2005-9-21 15:03:55

版规我是知道,但是居然你仍不觉得你的第一篇回复有问题的话,我无言以对,
我为了不失信于旅团,我晚上12点多在赶,我有错!!!对,我的帖子是不合旅团标准,但是,我的目的只是不想失信于人,再者,别人能在看帖后不暂时不回,你为什么就不能??
如果你在上午我把帖子写完了再回复,就算你的帖子是人身攻击,我也不会有半句空话,因为我是长沙人,说话必须要有信用!!你知道了吗?

renowolf 发表于 2005-9-21 15:08:09

原帖由 我要投诉 于 2005-9-21 15:03 发表
版规我是知道,但是居然你仍不觉得你的第一篇回复有问题的话,我无言以对,
我为了不失信于旅团,我晚上12点多在赶,我有错!!!对,我的帖子是不合旅团标准,但是,我的目的只是不想失信于人,再者,别人能在看帖后不暂时不 ...
首先,重复一句,没人规定楼主说不能回复就不能回复的。
然后,你说等你写完再回复。你也没有说明你什么时候写完。难道你一直不写完别人就一直不能回复了?
最后NW会员这么多,不保证会有人抢在我发完贴之前回复。不过是一种巧合造成了第一个回复LZ帖子的人是一个版主头衔的ID罢了。

加曼 发表于 2005-9-21 15:09:00

原帖由 我要投诉 于 2005-9-21 15:03 发表
版规我是知道,但是居然你仍不觉得你的第一篇回复有问题的话,我无言以对,
我为了不失信于旅团,我晚上12点多在赶,我有错!!!对,我的帖子是不合旅团标准,但是,我的目的只是不想失信于人,再者,别人能在看帖后不暂时不 ...
既然阁下已经不再提及自己水区捣乱以及人身攻击的问题, 我想这个投诉帖也该告一段落了.... _ _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5-9-21 15:12:57

首先,只要大家的行为都是合理的,别人看完不回贴和renowolf看贴回贴都是合理的话,不能因为就因为renowolf一个人的行为不同而要受到处罚,这样对于renowolf也是不公平

再说,“再者,别人能在看帖后不暂时不回”这句话,没有资料和证据显示没有回贴的人是看到你那句话所以没有回的,我相信有人点进去后看了几句觉得不好看直接后退了。你这句话完全是你自己认为的,并不是一个客观因素,某个角度上来说renowolf还认真看了贴子呢

堕落の战神 发表于 2005-9-21 15:12:57

教楼主一招   以后看到自己的一楼被占了就学会编辑顶楼的帖子在那后面续着写



学会了吧   甭谢我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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