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cide 发表于 2007-1-28 00:29:31

为防有路过此帖的人误解 进来声明一下事实

原帖很长 不懂OCG的人可能也看得糊涂 就做个简单的说明吧
用户林晚飯发的帖属违反游戏王区版规的低质量发言 为一个违规用户"伸张正义"是站不住脚的
(也就是俗称的"小X帖" 为避免被人指在站务人身攻击 我不使用这个词)
实际上林晚飯曾因灌水被禁言一次 当时他曾到站务讨过说法 版主也不想再惹麻烦

游戏王区有明确的版规 我的发言是否违反了游戏王区版规 这由游戏王区版主裁定 本人不做辩解
至于该帖的楼主 主张我的发言属人身攻击 应被处罚 版主在上一页已有答复 应如何解决已很明了

如果楼主对游戏王区版主的裁定不满 执意滋生事端(实际上楼主已经去过水区发帖煽动无知过客)
我以为这种行为是对游戏王区版主和版规正确性及权威性的否定 且有一种"一定要按我说的做"的蛮横无理作风
这种将用户的个人意志凌驾于版规之上的荒谬逻辑 对游戏王区的安定团结无疑是有害的 决不能给予支持肯定
该段为我对楼主行为的个人看法以及回应 恳请游戏王区版主对此人的行为及影响予以关注


====================================================


这段是当事人的说明

如果你指的是这个的话, 来看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吧

1, 关于林晚饭兄弟所说是否为"小X帖"

我不知道你们是如何定义的, 请告知, 不过在我的观点里, 他只是在表述一种可能性, 他在表达的是自己的观点. 况且他的帖子在后来也引起了大家的兴趣, 只前也有人提过相关的. 为何只有他挨骂

2, 即便林兄弟的帖属于低质量发言, 他当事人有权利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么? 若"人类的智商果然没有下限"这样的发言不属于人身攻击,那属于什么?

3, 人人都有人权, 在法庭里即使是罪犯也有请律师, 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为何对一个"违规用户"的伸张正义站不住脚?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7-1-28 00:30:40

至于主场的说法,是戏言,在对事情情况都不了解的情况下,换了我也帮我认识的,这没啥奇怪的,就好象本地人支持本地球队。游戏王区的斑竹和被投诉人都不混现在的水区,不是客场是什么呢?

所谓水区是民众的地方的说法更是片面,除了民众进不去不能说法的地方外,NW所有地方都是民众的地方,且各地方有各地方的民众,混这个区不混那个区不混水区的也比比皆是,加之前面提到的,想以”水区是民众的地方的说法“用来支持自己言论乃至上升之民众言论并且以之对抗官方意见的更是荒谬的做法。

Regicide 发表于 2007-1-28 00:35:00

楼主先别忙着引用我引用的条款,那是站务的版规,不适用于除站务区以外的任何地方。

然后是就本事件的意见:

1 本事件至今还未做出任何处理,故不可能存在任何偏袒行为,任何有关斑竹偏袒的说法(包括不在本贴内发生的),如以本事件为证,均系恶意造谣中伤,NW游戏王区管理层将视情况对此做出处理。
2 部分人员在本贴内的“集体活动”及“个人活动”属于明显的违反站务版规的行为,但是这是你们对管理站务的管理人员的挑衅,与在下无关。但是如果类似行为发生在游戏王区则另当别论。但是,也无当然的理由认为其行为与楼主及另一当事人林晚饭有任何联系。
3 林晚饭站友在本贴中表达了其意见,但因其并非本事件直接当事人,故不会直接影响事件处理,考虑到其为整个系列事件的重要当事人,其意见将会做为处理的参考。其今后将发表有价值言论的宣言是其个人追求进步的表现,符合游戏王区八荣八耻的版规精神,应予支持。
4 被投诉人性别的问题于本事件没有任何关系,觉得实在拿不出来道理来就以这个说事的,实为理曲辞穷的表现,对支持其所要支持的观点不会有任何正面的作用。
5 小小猪排站友之前的发言虽有不妥,但是其后认识到这一问题且积极作出了改正,应该以其改正后的态度为重要参考。

就整个系列事件来说,双方包括第三方当事人的意见都已经摆在前面了。NW游戏王区为了不沦落为某些同类论坛的状况,故对于灌水及低质量发言一向是采取严格的处理态度的。就我个人的意见,低质量发言其危害程度不亚于版规明文禁止的人身攻击。熟悉游戏王的朋友可以看一下我签名中的部分内容。如果处于这样的环境和经常见到这样的发言,试问多少人还会有继续探讨研究的心情。有的朋友也许会说,谁都是新人都是菜鸟过来的,不应该排斥他们。此话固然不错,NW游戏王区也没有排斥过新人菜鸟,相反的,我相信NW游戏王区的很多内容对他们会有很大帮助,这真是我们欢迎菜鸟,帮助菜鸟的具体行动。然而,就好象高级酒店会挂有“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的牌子一样,这并不是对衣冠不整者的排斥和歧视,而是当衣冠不整这种行为将会影响到其他客人的心情以及整体氛围的时候,不得不对其进行限制,以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及酒店自身形象素质。论坛也是一样。不排斥不等于放纵,更不等于任由有些低质量发言的泛滥。当然我也多次提到其中的方法问题。单就被投诉人的发言来看,却有不妥,但是如果放回到这样的环境中,则是方法不当,就好象前面一些站友支持楼主但方法不当一样。

至于楼主在此处没有得到其想要的答案——且仅仅是未得到满意答案而非得到不满答案——而去其他地方寻求“群众力量”的做法,本人表示遗憾。加之本贴及水区相关贴中出现的一些情况,本人有理由怀疑存在以本事件为借口,攻击游戏王区管理层的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事件的存在。游戏王区管理层将对其采取高度的重视和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

原来是还没决定如何处理么?

那先停一下吧

若处理完毕了和大伙说一声

如何处理,为何这样处理等

谢谢

我把这个放到水区来不是成心捣乱什么的.

而是因为站务区人太少, 回帖速度很慢(至少在我没发这贴时是), 不方便讨论, 而在游戏王区更不合适,想来想去还是在水区发个东西引你们进来好.

Regicide 发表于 2007-1-28 00:36:31

性别问题那个

我从一开始便知道, 不存在歧视问题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7-1-28 00:44:43

原帖由 Regicide 于 2007-1-28 00:29 发表
为防有路过此帖的人误解 进来声明一下事实

原帖很长 不懂OCG的人可能也看得糊涂 就做个简单的说明吧
用户林晚飯发的帖属违反游戏王区版规的低质量发言 为一个违规用户"伸张正义"是站不住脚的
(也 ...

1 林晚饭的贴是不是小X贴既不是她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的,是否小X贴的判断也由判断人的知识水平所影响。
我们设林晚饭的贴是小X贴,但是如果一个更小X的人你显然无法指望他可以看出这是小X贴,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那么对于一个不会有公众看法的问题,就如OCG中的调整一样,必须由一个权威的机关给予判断,为了规范这种判断,在NW,这种机关就是各级管理层,你可以”认为“这是小X贴,也可以”认为“不是小X贴,但是最终是否为小X贴,得有管理层决定。就好象事务局调整有人骂逆天一样,斑竹的判断也当然的会有这样那样的疑问,其中也可能会存在错误,对其的不理解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就如同被骂逆天的事务局调整其中绝大部分是正确的或者两害择其轻一样,斑竹的判断也是如此。然则在该判断尚未做出前就先偏袒之类的喊开了,不是恶意中伤又是什么?至于后半个问题的答案更是简单,钓鱼可能钓光一池塘的鱼,抓贼也不可能抓完一城市的贼,所以鱼抓大的,贼抓大的,鱼之大为肉多肥美,贼之大则是罪重的,累犯的,影响恶劣的。
2 这类问题在上次谁投诉的时候我已经反复解释过了,我在你那贴也做过了形象的比喻。你一再的把这句话单独的割裂出来而脱离事件的背景的行为本身是不正确的。我记得这几天在水区有个类似内容的主题贴,也未见任何处理,足以证明在特定的环境下,这句话可以不构成人身攻击,然而阁下却断定其为人身攻击,并因此对还在对事件进行处理的管理层进行攻击,实在令人遗憾。
3 如果NW剥夺你伸张正义和辩护的权利,且不说你还能不能发言,你这贴和站务那贴就根本不会存在到现在了。辩护意见由辩护人提出,但是是否接受由法庭裁定。断不是你想表达的我觉得有道理的辩护意见你一定要采纳。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7-1-28 00:46:40

原帖由 Regicide 于 2007-1-28 00:36 发表
性别问题那个

我从一开始便知道, 不存在歧视问题

别拿性别说事了,除了勾起某些被RY欺骗过感情身体的人的痛苦回忆和愤慨外,只会让你越说越虚。

小松溪绘苍雪 发表于 2007-1-28 00:48:22

好文采,鼓掌

Regicide 发表于 2007-1-28 00:54:10

不不不, 你误会我的本意了

我的发言是针对当事人的发言而说的,并不是在说你们

倘若你们真的把林兄弟的发言当成"小X帖", 我没有意见, 我没办法有意见

另外,如果是低质量发帖, 为何不能指出, 那样大家都可以相处和睦, 而发低质量帖的也都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何一定要发表这样的伤害他人自尊的发言?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意见罢

不能说我强求你们接受我的意见, 若这是你们的感觉,我表示歉意, 本意非如此. 但若要人家接受自己的意见, 自己必须不放弃的追问呀.否则事情不就又石沉大海了么?

况且你们也还没说服我

Regicide 发表于 2007-1-28 00:55:22

原帖由 凯渊-卓洛 于 2007-1-28 00:46 发表


别拿性别说事了,除了勾起某些被RY欺骗过感情身体的人的痛苦回忆和愤慨外,只会让你越说越虚。


没, 回复一下某些人的说法而已.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7-1-28 01:09:51

你提到小X贴,那么以小X贴为例子来说明这类问题的处理原则。你可以自行以”人身攻击“等词代换”小X贴“,当然,有举例说明的地方也请代换掉。
如果是小X贴,当然应该指出,指出的方法也有很多种,很多种的方法里也有错有对,也有这个方法用在这里是错的用在那里却是对的情况,根本无法以简单的是或不是,对或不对来说明。当然这个讨论本身非常的KUSO,已经认可为小X贴,却不能从小X的定义推出”智商无下限“。当然,不能和鬼说”你已经死了“这样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
您虽声称没有强求接受意见,但是您的很多行为却表达了您的这种意思。或者您是否可以说明一下,您在斑竹还未做出处理决定的情况下就一再的声称斑竹”偏袒“或者其他类似言论其用意是什么?你如果只是想督促处理,“怎么还没处理”“到底怎么处理”之类的督促也已足够。甚至部分围观群众已经顺秆爬到”打压正义群众”的高度了,还好我至今没对任何违规的人进行处理。不然真是要被口水淹死了。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7-1-28 01:12:17

原帖由 Regicide 于 2007-1-28 00:35 发表
楼主先别忙着引用我引用的条款,那是站务的版规,不适用于除站务区以外的任何地方。

然后是就本事件的意见:

1 本事件至今还未做出任何处理,故不可能存在任何偏袒行为,任何有关斑竹偏袒的说法(包括不在 ...

事情本来很好处理,研究过前因后果,之后几个斑竹通下气就可以处理的。现在闹到这个地步,只好更谨慎的处理了。谁都知道,谨慎是要用时间来换的。至于先停一停等结果出来这句话该对包括你自己在内的投诉阵营说。

不管你发贴到水区的本意是什么,你发到了水区,而且产生了现在这个结果,无论哪条都足够我遗憾。你如果对此不能理解,也就归结为“方法问题”好了。至于哪个“引你们进来”,我只好OTZ了

[ 本帖最后由 凯渊-卓洛 于 2007-1-28 01:14 编辑 ]

Regicide 发表于 2007-1-28 01:23:04

很好, 那请用你们需要的时间, 做需要的谨慎, 完美的解决这次事件吧!

我的督促到此为止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7-1-28 01:35:59

感谢你对斑竹工作的支持,但是你所期待的完美显然不可能诞生。完美的处理应当是当事人对处理意见都表示满意,被处理人也心悦诚服,如此才能接近完美。然则你们都声称正义,这种情况下要如何实现上述完美呢?唯一的办法是你们自己坐下来解决此事,讨论出一个你们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且不说此事件出现的可能性,也绝非斑竹之力所能为。

Regicide 发表于 2007-1-28 04:33:29

恩, 那要看你们如何在双方之间衡量了

完美也许没有, 但最好的方法是有的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7-1-28 11:15:11

原帖由 Regicide 于 2007-1-28 00:36 发表
而是因为站务区人太少, 回帖速度很慢(至少在我没发这贴时是), 不方便讨论, 而在游戏王区更不合适,想来想去还是在水区发个东西引你们进来好.
可悲的水区,经常有人借口TV区阿硬件区阿少人所以把帖子发来水区

现在站务也变成这样了

id63365379 发表于 2007-1-28 11:26:47

叼的把鱼都烧熟了的人 去理他那么多干吗

wei 发表于 2007-1-28 13:22:26

站务不是只有相关人士才能回帖的吗 要人那么多干嘛 把沾污挡水区?

SHO 发表于 2007-1-28 13:34:54

原帖由 Troy 于 2007-1-27 13:47 发表
都21世纪了~生肖都快翻了一轮了~
居然还在讨论啥是正义这么KUSO的话题……

萌就是正义!http://album.hevnet.cn/upload/SHOSHOSHO/bigpic/2007128132146909.GIF



顺便爆料:
当你们整天看到帕和凯粘在一起,还真以为他们搞BL?
你们被耍了。

帕是女人,我见过真人了。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7-1-28 14:33:08

讨厌,看在那么熟的份上才带你游广州,居然公然报料


不过我相信你这话没有人相信


现在腐人多,一定情愿YY是BL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07-1-28 14:37:00

PAPA太搞了。。。。。。。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我见识到了真正的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