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_lang
发表于 2007-4-22 14:28:01
第七条 本站会员可以享受在论坛中发布信息的权利。本条所称发布信息是指,发表新贴与发起投票的论坛基本信息发布权利。会员在论坛版块分区发贴前,请先阅读各区置顶的《版规》(或“发贴规则”)。在发表新贴子或新投票时,论坛建议会员注意以下几点:
(一) 标题应当表意明确,可以大致反映贴子内容,不应出现文不对题或表意不明的情况,以节省他人阅读的时间。如“大家看看”、“急”、“帮忙啊”;
(二) 标题中不应当出现不文明或容易发生歧义的文字。发表求助贴时,请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如“请”、“谢谢”等;
(三) 标题中禁止出现毫无意义的感叹语句或装饰用的符号等,如“急急急!!!”、“※※※求助※※※”等;
(四) 请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在转载他人文章、新闻、图片时,请在标题前添加如“【转贴】”等字样,并在正文顶部注明原作者或出处。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四款的,版主有权力修改贴子标题或删除贴子。
投诉所期望达到的结果:
1:删除帖子
1做不到的情况下
2:修改帖子 由于并非原创 所以要把题目中 可爱的心凌5.1节献这个原创味道十足的句子去掉 不得转载 更是无稽之谈
文章中也应该在适当的位置添加上参考资料的出处以及作者
以上 是这张帖子的目的
至于管理员所谓的 NW处理不了杂志的问题
我发这帖本来就没想让NW去处理杂志的问题
DR竟然渣到连这种错误一大堆的文章都要拿去刊登
管他干什么
鬼眼の狂
发表于 2007-4-22 14:37:16
我很讨厌别人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http://bbs.fireemblem.net/read.php?tid=145574&page=e#a
火花站务中没有投诉HERRO RAINIE的帖子
而他在火花中发的帖子 一没删除 二没修改帖子
自己什么都没做 为什么要发投诉贴要求我
到次一游
发表于 2007-4-22 14:47:32
现在投诉的是NW的这帖,不是火花的帖子不是杂志上的文章
火花怎么处理这件事需要NW的管理员管么?
而且HEERO RAINIE在那里说过了,再也不来火花,那么无论怎么处理都是没有实际效果的
还有,HEERO RAINIE在NW是版主
Hummer
发表于 2007-4-22 14:48:40
原帖由 鬼眼の狂 于 2007-4-22 14:37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很讨厌别人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http://bbs.fireemblem.net/read.php?tid=145574&page=e#a
火花站务中没有投诉HERRO RAINIE的帖子
而他在火花中发的帖子 一没删除 二没修改帖子
自己什么都没做 为 ...
说的好
TXBUS至今啥也没撤 而且抄的更多 他们都没做凭什么要NW做
What a good show.
排九
发表于 2007-4-22 14:49:03
算吧~人家轉貼就轉貼吧~為了只是証明那是自己的嗎 ?
來這些資料,好象什麼地方也會有的,難保LZ也不是轉貼過來...........
鬼眼の狂
发表于 2007-4-22 14:52:50
原帖由 到次一游 于 2007-4-22 14:47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投诉的是NW的这帖,不是火花的帖子不是杂志上的文章
火花怎么处理这件事需要NW的管理员管么?
而且HEERO RAINIE在那里说过了,再也不来火花,那么无论怎么处理都是没有实际效果的
还有,HEERO RAINIE在 ...
他以撰稿人的身份给杂志写稿 并且以撰稿人的身份发在网上 跟NW版主有什么关系
另外 HEERO RAINIE 在里面发辞职贴了 跟我说以后不来NW了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 “那么无论怎么处理都是没有实际效果的”
你们自己论坛对这件事的态度都不怎么理会 凭什么让NW做删贴 修改帖子这些事
Hummer
发表于 2007-4-22 14:54:38
原帖由 鬼眼の狂 于 2007-4-22 14:52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他以撰稿人的身份给杂志写稿 并且以撰稿人的身份发在网上 跟NW版主有什么关系
另外 HEERO RAINIE 在里面发辞职贴了 跟我说以后不来NW了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 “那么无论怎么处理都是没有实际效果的”
你们 ...
那我打听下NW处理抄袭是什么态度
只要是版主发的 且原作者没找上门 就不允许投诉并要求删除么
ALEX大大不死,互联网精神永存。
鬼眼の狂
发表于 2007-4-22 14:56:35
原帖由 到次一游 于 2007-4-22 14:47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投诉的是NW的这帖,不是火花的帖子不是杂志上的文章
火花怎么处理这件事需要NW的管理员管么?
这样就好办了啊 我和你们的态度一样 你们觉得那帖子放在那里没问题
我觉得放在这里也没问题 既然都是同一个帖子 我和你们对待这一个帖子的态度也一样好了
到次一游
发表于 2007-4-22 14:57:39
什么叫你们我们
投诉的人刚好在火花先注册,所以“我们”就必须先在火花投诉然后再拿火花投诉的结果到这里投诉不成?
这么说来真正能算NWer的人能有多少,内外不是这么分的
既然HEERO RAINIE说了不来NW,那么就请立即取消HEERO RAINIE的版主身份,并且撤销那帖的置顶,而不是在这里打官腔
DJ_lang
发表于 2007-4-22 14:57:52
原帖由 鬼眼の狂 于 2007-4-22 14:52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他以撰稿人的身份给杂志写稿 并且以撰稿人的身份发在网上 跟NW版主有什么关系
另外 HEERO RAINIE 在里面发辞职贴了 跟我说以后不来NW了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 “那么无论怎么处理都是没有实际效果的”
你们 ...
作为原NW的版主 我实在是不想拿tgbus这种渣站来和NW比
然而阁下现在做的事说的话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tgbus
Hummer
发表于 2007-4-22 14:58:46
原帖由 鬼眼の狂 于 2007-4-22 14:5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就好办了啊 我和你们的态度一样 你们觉得那帖子放在那里没问题
我觉得放在这里也没问题 既然都是同一个帖子 我和你们对待这一个帖子的态度也一样好了
没处理就代表没问题么
可以告诉你这帖里没有一个人是火花管理层
而且 你默认这文是抄袭 只不过火花自己不作为了么?
鬼眼の狂
发表于 2007-4-22 14:59:13
原帖由 Hummer 于 2007-4-22 14:5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我打听下NW处理抄袭是什么态度
只要是版主发的 且原作者没找上门 就不允许投诉并要求删除么
ALEX大大不死,互联网精神永存。
贵论坛都没把那帖子作为抄袭的处理 我要是认为是抄袭的 对作者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排九
发表于 2007-4-22 15:00:32
抄襲是很危險的,由其是在得不到原作者的同意就轉貼這裡,就是這裡有麻煩了
鬼眼の狂
发表于 2007-4-22 15:01:06
原帖由 到次一游 于 2007-4-22 14:57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HEERO RAINIE说了不来NW,那么就请立即取消HEERO RAINIE的版主身份,并且撤销那帖的置顶,而不是在这里打官腔
版主的事情不用您多操心 NW管理问题也不用您多操心
鬼眼の狂
发表于 2007-4-22 15:02:11
原帖由 排九 于 2007-4-22 15:0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抄襲是很危險的,由其是在得不到原作者的同意就轉貼這裡,就是這裡有麻煩了
不了解的就别进来说了 作者是把杂志的文章发在火花和NW两方
到次一游
发表于 2007-4-22 15:02:57
哦,这就是NW的管理问题而帖子问题就和NW无关了
鬼眼の狂
发表于 2007-4-22 15:04:10
原帖由 Hummer 于 2007-4-22 14:58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没处理就代表没问题么
可以告诉你这帖里没有一个人是火花管理层
而且 你默认这文是抄袭 只不过火花自己不作为了么?
贵论坛先处理下吧 我好做个处理参照
我本来也没说你们管理层的问题吧
Hummer
发表于 2007-4-22 15:04:12
原帖由 鬼眼の狂 于 2007-4-22 14:59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贵论坛都没把那帖子作为抄袭的处理 我要是认为是抄袭的 对作者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原帖由 鬼眼の狂 于 2007-4-22 15:0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贵论坛先处理下吧 我好做个处理参照
我本来也没说你们管理层的问题吧
火花有火花的方法,这不归你管对不对?
话又说回来,火花那帖要是处理了,不管是删帖还是删ID封IP,是不是NW也照办?
中国有成语叫严于律己 宽于律人 同学你要非把事情办到那一步是很被动的。
[ 本帖最后由 Hummer 于 2007-4-22 15:06 编辑 ]
鬼眼の狂
发表于 2007-4-22 15:14:08
你们要我删贴到现在也没详细举证抄袭吧
在这之前我为什么要删
NW有NW的方法 这也不归你们管 一个劲的光让我删贴
连个详细证据都没有 我为什么要作出处理
排九
发表于 2007-4-22 15:19:25
這不是NW的事了
老實說,人家如果不是念在心平氣和的跟你們說
老早就跑去法律部門投訴吧,還用跟你說這麼多嗎 ?
人家還可以要求部門查刲這裡抓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