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taR 发表于 2008-4-10 12:26:14

回复 19# 的帖子

有优先权怎么就不能发动激流葬了

哥斯仙人 发表于 2008-4-10 14:25:26

原帖由 DeltaR 于 2008-4-10 12:2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优先权怎么就不能发动激流葬了
你们有好好理解我的意思吗?都放弃优先权了又怎能发动激流呢?

特殊召唤裁龙,拥有优先权,裁龙与激流选一发动;
放弃优先权,让给对手,此时2者都不能发动

[ 本帖最后由 哥斯仙人 于 2008-4-10 14:28 编辑 ]

qhlixpfh 发表于 2008-4-10 15:53:00

- - 激流葬和起动效果用的本来就是同一次优先权 也就是说你可以不发裁决的效果 直接激流 不是你说的那样

哥斯仙人 发表于 2008-4-10 16:05:33

原帖由 qhlixpfh 于 2008-4-10 15:53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 - 激流葬和起动效果用的本来就是同一次优先权 也就是说你可以不发裁决的效果 直接激流 不是你说的那样
我18楼不是用蓝字框出了么?

Hunger.Silent 发表于 2008-4-10 16:08:42

原帖由 哥斯仙人 于 2008/4/10 16:05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18楼不是用蓝字框出了么?
算了吧……是你自己理解錯了,沒騙你

qhlixpfh 发表于 2008-4-10 16:09:37

你是没说对啊 你不用问对手的

闇紅の魔導師 发表于 2008-4-10 16:11:05

你蓝字+后面问别人有无要发动的东西都没错,但后“才能发动激流葬”是错误的。

互相放弃优先权后“召唤成功时”时点即过。

还有就是那些所谓“连锁”召唤。是错误的说法。

哥斯仙人 发表于 2008-4-10 16:22:32

原帖由 闇紅の魔導師 于 2008-4-10 16:11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蓝字+后面问别人有无要发动的东西都没错,但后“才能发动激流葬”是错误的。

互相放弃优先权后“召唤成功时”时点即过。

还有就是那些所谓“连锁”召唤。是错误的说法。
“行使优先权发动效果或者放弃优先权不发动效果的情况下,优先权自动的转给对手。”

楼主不明白这句话,所以我作解释。当我放弃优先权,这时对手在满足条件前提下用优先权发动奈落,这时我可以连锁激流。


我表达其实就是这意思。暗红和qhlixpfh其实都知道我想说什么的……


关于这个“连锁”召唤,其实我自己也不想这么说的,但一时又想不起有什么合适用词,所以才用自认为LZ会明白的词语来表达了(其实也是连锁啊,连锁1……)

闇紅の魔導師 发表于 2008-4-10 16:28:42

去“连锁”是连锁进入“连锁”的东西,要不神宣对召唤啥的真没用了。这种叙述用“特殊召唤成功时去发动”即可。

原帖由 哥斯仙人 于 2008-4-10 01:0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时你放弃优先权裁龙不能发动效果,这个时候,你满足了发动激流葬的条件,但你必须要询问对手是否有连锁你的特召,如果没有你才能发动激流,假如对手奈落,你的激流只能连锁对方的奈落发动,而不能连锁你的裁龙的特招而发动,明白了没?

不管要表达什么意思,其实这段本身就是错误很多,矛盾多的一段。

哥斯仙人 发表于 2008-4-10 16:41:59

原帖由 闇紅の魔導師 于 2008-4-10 16:28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去“连锁”是连锁进入“连锁”的东西,要不神宣对召唤啥的真没用了。这种叙述用“特殊召唤成功时去发动”即可。



不管要表达什么意思,其实这段本身就是错误很多,矛盾多的一段。

问题并不是在这里,置顶的规则里的表达是最简洁易懂的,但楼主不明白,我唯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用错误的表达方式了,这样可能反而会令楼主走向正确的轨道


反正我以后也不做好人了,理性上的字面工夫不适合我,我只适合感性的东西。

chaoslee 发表于 2008-4-10 16:43:45

记住一点,真想自杀没人拦得住的
那种吵吵嚷嚷引来一群人围观的其实都是不想死的

风者 发表于 2008-4-10 16:44:54

回复 30# 的帖子

其实说到底就是你举的例子不恰当而已

哥斯仙人 发表于 2008-4-10 16:50:42

原帖由 风者 于 2008-4-10 16:4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说到底就是你举的例子不恰当而已
例子没错,表达却错误了,我认。反正错就是错

PS:如果我真是违反了版规的话,大家去举报就是了,我甘愿受罚,就当我是自杀咯

我哭了 发表于 2008-4-10 21:47:20

不管恰当不恰当我都明白谢谢大家

RuNe 发表于 2008-4-10 21:52:05

谢不谢都算了 问题是 你明白了没有? 要是明白了 自己再讲讲看好了

我哭了 发表于 2008-4-10 21:53:40

在这能被人解答问题,我已经很荣幸了,大家不要怪2楼了

我哭了 发表于 2008-4-10 21:57:08

也就是说回合玩家有先发动的权利,如果放弃就必须等对手发完或不发才能发对不

chaoslee 发表于 2008-4-11 09:37:06

回复 37# 的帖子

连续2次放弃就开始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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