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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鬼眼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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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关于刚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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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16: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椎名竹丽 at 2005-4-18 16:53
第三、竹丽在群说的那些话我也很明白的说过了……很多你的言语其实非常的不通,最后我和五毒都放弃和你继续讨论(毕竟和一个醉酒的人说喝酒不好是一样的道理)

小样儿,我说了N次了,我群里的话再明白不过了, ...



我上QQ看到你的话了    很抱歉   我也没看懂   但是对您张嘴就小样小样的    确实有失CG斑竹的身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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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16: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OK,任务完成,现在你们的木仓口都对准我了,成功~

超版们,忙你们的去吧,已经没必要出来和他们解释了,有我一个在这被SM,もうい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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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8 1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无关人员不要在我的帖子里说出  带 侮蔑性 和 攻击性 的言语,否则会造成楼主我和你们一起被禁言,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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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17: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叨叨啊
首先我和你私交不错 所以以下言语不是针对你 是对事不对人 请谅解

我刚才看到戒音斑竹对站务里对几位站友作出了禁言的处罚,感觉十分奇怪,因为很少见到在站务发言被禁言的。


很少看见 只是斑竹的宽容 因为斑规是死的 法外有情 没有必要严格到人人自危 所以确实很少看见 不过如果详细读到站务斑规 是对还是错 可以显而易见。


而且给出的禁言理由十分多,几乎是所有的版规都违反了。乍一看理由很充分,但细看每一条都不那么严谨。


只是你一言之词 哪里不严谨?我们不去找理由 我相信转换立场之说 如果叨叨你是戒音的立场 你会没有深思就以总斑的身份打出处罚然后发贴到一个有十万会员之众的坛子?


虽然站务不是水区,不可以随便版聊。但是站友们有问题不是就要[color]讨论解决的吗?要不干吗叫[color]站务讨论区啊?不用讨论,一问一答的话就干脆改名叫[color]站务F&Q好了?


站务当然可以讨论 而且就是讨论所在 不过那贴从5楼开始就已经由提问者自己说已经解决了 还是不够?而且需要怎样?NW虽然会员年轻化 但是不需要象小班一样 阿姨哄着告诉你 乖 这个不能吃 那个不能做哦~...
而且如果按照你说没有讨论 站务只是一问一答的话 完全可以楼主提出为何锁贴的理由 总版来句为了水区清洁,事情解决 锁。



也许戒音大人认为站友在站务发言过于激动,会影响论坛的声誉。而比较直接有效的处理方法就是禁言。但是您可能没想过,如果处罚力度掌握的不好,对论坛的声誉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远比站友在站务投诉来得深远的多。


我替戒音回答 当然想过 不过问题是没有这个方面的顾虑 管理层所担心的是因为极个别的会员过激的言语而没有严厉的处罚所带来的后果 有规不依 是什么后果?在有十万众的坛子中开这样的先例又会有什么后果?叨叨你有没有想过?



回到主题,按理说,该处罚的都处罚了。但是该帖16楼的,说的语言是不是不够“挑衅”级别?打击面不够广?他是在攻击整个“顶子帮”啊。我不是顶子帮的人,但是在我一个外人眼里看来,16楼的话说的够损的。为什么他能逃过一劫?是不是因为“哥特式”和某人粘亲而舍不得下手?


挑衅?老实说 我们都觉得他所说的没有错 而且叨叨你发此贴的目的就是要把那17楼的也一起处罚?这样是不是钉子帮众心中可以舒服?那请总斑也处罚我吧 因为我在那贴所说的比那位会员还要多~


处罚力度太大,而且处罚不公正,这就是我对刚才的处罚事件的看法。


用我以前当水斑时候说的话来回复

我情愿水区三天没有新贴  也绝不容忍小白发贴

就是酱紫处罚力度完全按照斑规进行 NW不可能设置一人的私刑 毕竟十万多双眼睛看着呢~


PS:叨叨啊...法外情其实这里也可以看出 如果总斑真的蛮横不讲理 你不是当时事件的当事人 按照死的斑规 你没有权利提出这个帖子  完全可以以蓄意闹事来安你的罪名... 可以一开始就木仓毙了这个帖子...

再PS:我前面说的PS只是我和叨叨私交所以说的话 如果有人针对 我会警戒 别怪我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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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17: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可以无视版规,会员不能触动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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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17: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熊说的很好  但是有一点请注意  当事人已经被全部禁言了 !   如果我没有马甲的话 我在这一个月之内都无法发帖说这个事了   哎    幸亏有刀刀这样的人   有责任的话照我们来   跟刀刀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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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17: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攻击谁了?我被攻击倒是真的 。。。

说到无关,这帖里又有几个人和原本的事情有关?倒是我参与了全部 。。。
一句话:扰乱管理
其他的自己想去,我该做的都做到了,知道你们容不下一个和你们唱反调的人(我没强调我是好人)

闪~ 

[ Last edited by 椎名竹丽 on 2005-4-18 at 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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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17: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发展成这样了,谁的错~
如果被禁言的ID是你们口中的小白,相信现在站务有得玩了

处罚太过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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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17: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OK  最后一次解释 让你们知道处罚的透明度

关于该投诉的处理 由我和LinkTON在斑竹群公开讨论完成

逍遥无心 未做处理 只得投诉贴警告 根据版规:无关内容1贴以上警告 3贴以上禁言 为标准
酸桔子 3贴以上 15天 处罚最轻
另两人 30天 有帖子做依据 请自己参考

楼主 严格按照版规 你也可以禁言 若真非手下留情 本贴不会超过3个回复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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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8 17: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咪咪的点评,你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管理层和用户层之间价值取向的不同。

其实,我真的希望在处罚时,斑竹们能多考虑一下会员的感受……

还有,关于处罚的透明度,我希望可以通过细化版规或记名投票的方式来决定,以体现其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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