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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找碴”的确不能理解为“找出错处”的话,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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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4: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言3周?你们有什么权力可禁我3周发言?
别又叫我查版规!
好如果1周1罪行的话我就列举我3条罪行
1、如果是我头像的问题,我的头像已用了几天,而且是在公众场合用的很多管理员斑竹都看到的,要禁早就禁了,而且NW有更多邪恶的头像存在着
2、如果是我签名的问题,RN之前的签名又怎么算?难道只有他能BS我,而我就不能回应一下他?
3、如果是游戏王我回应RN那帖(http://bbs.newwise.com/thread-295365-1-1.html)的话,那更加是无稽,他的确是回答不完全,难道我那帖也叫纯水?

既然我“高野晶”是如此声名狼籍令你们一看到就厌恶的话,你们干脆封我ID好了!

[ 本帖最后由 Doctor Jackel 于 2007-4-1 20: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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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4: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找碴还不能成为禁言理由的话 那还有什么可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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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5: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1 拉登还活着不等于萨达姆不用死,萨达姆也跟美国政府说过,这世上比我坏的人多着呢
警察不需要把杀人犯抓光了才能开始抓罪名更低的偷窃犯
同样斑竹不需要把比你邪恶的人都抓了才能抓你

2 签名的确是一个监督的地方,特别是把某些话挂在签名上到处招摇的
很多人的签名的确都有BS成分,也允许任何站友反BS,但是不视为正当防卫,尺度不能超出界线
特别是你有运用语言占便宜的前科

3 回答基本按照理论上,凡是有意抬杠者均视为有灌水嫌疑
就以那贴为例,你的补充只是找话说,倘若按照这个标准什么帖子都能在别人回答后有意找出特例去反驳一一列举特例
那么以后假如有人问到“这样怪兽是不是不会被破坏”,按照你的标准可能就有人冲进去说“桌子倒塌他就破坏了”“地球地震了他就破坏了”“天上打雷他就破坏了”

再说这个抬杠你可是自己承认有意的

而且我有理由你是有针对性跟踪别人进行报复

你这贴也能看出你什么都把RN抓来说,就更有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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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5: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格担保 你被禁言和你的头像签名无关 但和RN有关 是RN举报了你的找碴帖(RN没看见也有别人举报就是了)
如果是为了这么可笑的理由禁言 你的头像签名已经用了好多天了吧 那不是早就进XHW了? 你自己也这么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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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6: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你这个标题就够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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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18: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情的人就不要乱说

到底是RN针对我还是我针对RN?从上次我禁言开始一进游区有RN参与的帖子基本上都是对我个人的视觉骚扰

帕伽索斯你自己老是在那里自言自语,结果说得语无伦次。我那个“找碴”只是个小小的玩笑,难道真正的找碴还写出来?不分青红皂白的乱判罚真是令我火冒三丈

帕伽索斯你以为你自己没做错过么?你自己那些攻略帖里的白字简直是误导群众,无稽的存在。

就是因为RN觉得我在找茬你们就顺着他意思禁我言,就是因为你们熟,但和我不熟就滥用权力。那帖子他加了个“再”字就是不全面,所以我觉得有必要纠正,难道这样都叫错么?

又前科又如何?有前科就代表我所做的一切就是错的就是违反版规?你有没有站在我的立场想想我的感受?

无论如何这一次,我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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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9: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站务版规
2、任何粗口和人身攻击都将被禁言3天,版主出现以上情况禁言7天。


你把标题改了干啥 心虚了? 哦 改了就没人看见啦 整一个掩耳盗铃

小小的玩笑? 记得从你来这论坛到现在 被禁了有三次吧 哪一次你不是说"开玩笑"啊
要不拿瓶Sprite去Plaza TAM开个小小的玩笑 看看会怎么样? 233呀233

少拿人家RN的事来东扯西拉 对RN有意见你投诉就是 说说RN犯版规的第几条了
觉得游戏王区的版规不好 你还可以去援引注册页面上的NW论坛总则 条目随你挑

第三四五行留着帕叔自己回来跟你说 本来不想回这帖的 你这人太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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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9: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这一次,我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公然说了“我就是来找碴”然后说自己开玩笑

公开在站务说粗话骂人然后悄悄改了

阁下还真够资格说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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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19: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两位,我和你们无怨无仇,你们又何必苦苦相逼?

我心虚?我可以明确的说我原先的题目是“禁我言的给我滚出来。”没粗口和作人身伤害,我告诉你我是愤怒!但我到处都碰壁!

你们光说我,你们又有没有留意过RN3月31与4月1日这两天的签名?这分明就是一个局,有意愚弄我的局。对,对于你们来说,RN、帕等人是这里的资深人事,我只是个过客,所以你们向着他们,但你们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是那么的不好受?忍耐是有个限度的!

我禁言3次,第1次我认错了且并没说过是什么玩笑;第2次我沉默了,但我在某人的短信里看到有高层人事对我JJYY,结果在这里提个建议都给人当作是讨说法;惟独这次,我不会退让和向任何人认错,我要的是还我自由

[ 本帖最后由 Doctor Jackel 于 2007-4-1 1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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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9: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愚弄你的 是RN让你去发"我就是来找碴"的帖子吗? 你中Geass啦?

你自己管不住自己嘴巴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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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20: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我就是来找碴"前面可是有个“PS:”在的

“PS:”代表什么你们没可能不知道,肯定不是恶意的

鲷鱼烧你有没有看过RN这两天的签名?这是针对我的签名,“找碴”只不过是导火索

我没必要去害任何人,但我有权利去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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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20: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你没发那帖 你觉得自己会不会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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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20: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会

但之后如果有其他帖子涉及他的我就不敢说了,或者说,只有这帖子涉及了他,其余帖子我都没理他

那帖我回复他是因为我觉得他说得不全面,因为那个“再”字排除了“强脱”等可能,虽然没违背楼主的意思,却违背了OCG规则。之后的PS是因为我看到了他的签名很过瘾,所以才打上去的

[ 本帖最后由 Doctor Jackel 于 2007-4-1 20: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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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20: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ctor Jackel 于 2007-4-1 18:38 发表
帕伽索斯你以为你自己没做错过么?你自己那些攻略帖里的白字简直是误导群众,无稽的存在。


白字就能误导群众?你当群众的智商已经低到连错别字都不能正确理解的地步了?

莫非……阁下被误导过?

啊啊……我完全没有怀疑阁下智商的成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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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20: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ctor Jackel 于 2007-4-1 19:44 发表
楼上两位,我和你们无怨无仇,你们又何必苦苦相逼?

我心虚?我可以明确的说我原先的题目是“禁我言的给我滚出来。”没粗口和作人身伤害,我告诉你我是愤怒!但我到处都碰壁!

你们光说我,你们又有没有留 ...


你我确实无冤无仇,所以大可不必担心我会像你那般舞动SM的触手

出了事情就得找自己原因,善意恶意是一回事,跟有错没错不能混到一块,这个,明白么?

如果RN的签名或者言行恶意攻击了你,大可以去投诉,跟把你从XHW放出去又是另一回事,这个,能看明白么?

PS:你大方的承认中了Geass不就好了?我看9成可以放出来

[ 本帖最后由 薔薇の称号 于 2007-4-1 20: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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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20: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就结了~犯错了才被抓 还是你不对

如果你认为RN犯什么错了 还是那句话 你去投诉 但这跟你犯错被禁言是两码事 有一说一 有二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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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20: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贱猫Anu 于 2007-4-1 20:24 发表


白字就能误导群众?你当群众的智商已经低到连错别字都不能正确理解的地步了?

莫非……阁下被误导过?

啊啊……我完全没有怀疑阁下智商的成分的……

“PS:找碴”就是诽谤、人身攻击、存心挑衅?你当群众的智商已经低到连玩笑和挑衅都不能正确理解的地步了?

莫非……阁下被这样挑衅过?

啊啊……我完全没有怀疑阁下智商的成分的……

还有,你真的理解我所说的“白字”是什么吗?错别字?他这么高素质每次教训人都长篇大论的人应该是不会出这种差错的

你自己去看看那些帖子,是不是有群众被误导了

[ 本帖最后由 Doctor Jackel 于 2007-4-1 20: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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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20: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ctor Jackel 于 2007-4-1 20:28 发表

“PS:找碴”就是诽谤、人身攻击、存心挑衅?你当群众的智商已经低到连玩笑和挑衅都不能正确理解的地步了?

莫非……阁下被这样挑衅过?

啊啊……我完全没有怀疑阁下智商的成分的……

我引用的话和谈论的观点里完全没有触及所谓“找碴”的相关事由吧

我知道阁下想断章取义,可是你也不能无章可断就另启一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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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20: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贱猫Anu 于 2007-4-1 20:35 发表

我引用的话和谈论的观点里完全没有触及所谓“找碴”的相关事由吧

我知道阁下想断章取义,可是你也不能无章可断就另启一篇吧?

我只是作个反问而已,阁下也应该要了解一下那所谓的白字才好轰我

而且我这次所谓的“犯错”只是为了纠正某人的语句而被宰的,虽然有句“PS”在,但与我要纠正的那句是出自同一帖,因此没有骗帖。

而因为说了那句带有“PS:找碴”当作挑衅,我想说的是,以前有只游戏叫“大家来找碴”是不是可理解为“大家来挑衅”?

有人说我怎么怎么的说RN不是,但我这段时间回他帖的就只有那一帖,其余时间都多数是在W区和NDS区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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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2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那个叫"纠正"? 游区每天有多少帖等待你来"纠正"啊 继续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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