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7075|回复: 48
收起左侧

投诉FE区版主HEERO RAINIE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21 19: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newwise.com/thread-298409-1-1.html

内容抄袭火纹事典

-v- 十分夸张的是还有一句[不得转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1 19: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意思跟你们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1 19: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 假如阁下的帖子内容是转自其他地方, 请务必标明出处及原作者
1。如有要贴图或者发图帖的,请在发帖时标明是否原创
2。如不是原创,注明是否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标明原作者
3。对于已经无法考证作者的图,希望尽可能标明出处,而且这种图帖只能在本区存活一天!一天后,删!
4。以上3条只要有一条不符合的图帖或回帖……删!

这是版规

希望至少不是版主带头去违反

[ 本帖最后由 DJ_lang 于 2007-4-21 19:30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1 19: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留一句话,没有抄袭
你们爱闹就闹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1 19: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像搞错了你的立场,不是吃饱了没事和你去争什么

事典上原文有兴趣可以去对照,如果你不抄难道是你心灵感应看到了原文作者的大脑不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1 19: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原FE区版主
我发这个投诉帖的原因是不想因为你的存在而降低了我们整个火区甚至整个NW版主的素质

毕竟就算是小学生写完作文 如果里面有抄的东西 都会写上[参考资料XXXX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1 19: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给个原文对照下 我好做个判断
一方再这里说抄了 一方在这里说没抄 这样说下去显然都是没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1 23: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マルス 于 2007-4-22 18:05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1 23: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尔斯:英雄安利的后代,同样也肩负了安利的使命消灭暗黑龙。在暗黑战争中痛失父亲,、、又和姐姐艾丽丝分开。无数次战斗地洗礼让他成为了一位坚强的战士,后世称他为“星之王”。在哈丁发动英雄战争后再度踏上了战场,封印住暗黑龙,最后胜利而归。


尼娜:阿卡尼亚的公主,是在阿卡尼亚被多尔亚军攻陷后唯一生还者。她也是在那时爱上作为敌人的的黑骑士卡缪。她有着悲惨的命运。暗黑战争结束后,阿卡尼亚需要国王,而尼娜为了不让希达伤心选择了深爱她的哈丁,不过尼娜心里一直牵挂着的却是卡缪。而正因为这样,导致了后来英雄战争的爆发……



还有诸多类似地方  由于时间关系 今天说不完了

明天继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04: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是不是写游戏历史的,必须每个人都写得不一样?

历史性的东西,主要的内容部分,必然是相同或相近的。
如果按你的这说话《三国志通俗演义》(就是常说的《三国演义》)是抄袭《三国志》、《后汉书》和《资治通鉴》了??

还有。
这些东西,基本是以日文原文为基础加以翻译的文本,抄袭?抄袭就应当至少是雷同、一样(same)嘛。何况,你认为我们写文章的人,还有空去照着书打?

告诉你——照着打,那速度慢得很!
用自己的头脑去组织一万字的篇幅,通常能在 2 天左右完成。如果要照着打,你打完一天的字,你就喊疯去吧!
————————————————————————
顺便,请楼主把相同的地方,用红线划出来吧
————————————————————————
楼下的话是你比张斌还厉害- -?

几位可知中国法律的定义?
指出相同之处,不是指出类似之所!

[ 本帖最后由 RIS057 于 2007-4-22 18:47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06: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IS057 于 2007-4-22 04:06 发表
告诉你——照着打,那速度慢得很!
用自己的头脑去组织一万字的篇幅,通常能在 2 天左右完成。如果要照着打,你打完一天的字,你就喊疯去吧!

“我们写文章的人”——哦哦哦,好大口气,中国作协也没说自己高人一等吧——即使是大作家张斌。
你去问问大街上打字复印店里的打字员 哪个一分钟不到120字的  10000字左右2小时足够了
虽然我不认为南瓜有这样的打字功力,但是非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就跑题中你的圈套了[wdb29]

正如你所说,同样原材料,写总结概述性的文章,有雷同的内容是难免,但毕竟王心凌同学也是常上火花的人,先不说他有没有看过完全事典,但是他有不少东西在脑海里最初的认识就是来自火花(且不上升到理解),让他自己说他也不敢否认吧。

毕竟完全事典是UCG出的书,这文在竞争对手DR上刊出,不用我举个类似的例子,换谁都觉得很不爽吧。

然而更不爽的,其一是那个“不得转载”,其二是王心凌同学在有人提出这问内容有些眼熟时的“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态度,本来打个哈哈没人在乎什么的,毕竟NW和火花都这么熟的关系,然而非要连个台阶都不给的搞什么“红眼病”“火花的人真没劲”之类的MAP兵器,自然有人看不下去,来和他较真。

[ 本帖最后由 Hummer 于 2007-4-22 06:59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11: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下去?别说的你们一群人跟好人似的
还不是那某人拉过来找事的
写历史性的文章类似就是抄袭了?
那些东西不就是那样吗?
类似就算抄袭了,那么别人写历史回顾的只要
遇到写同样类型就都是抄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11: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古月,你认为我把人拉来找你麻烦你还真是高估你自己
不要把我当挡箭牌扯开话题好不好
同样类型的东西,人物介绍能写到一字不差也真是少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11: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写历史如果写出来和别人差不多才不正常==
对事不对人,闪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11: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内容雷同的地方太诡异了,不得不不让人联想到抄袭二字,其实我觉得南瓜完全有能力去写些充满个人风格的文章,何必去搬事典上的东西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12: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抄袭的至少也把抄袭部分画出来吧
那么长的文章 而且还是杂志扫图 对照起来很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2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 真正诡异的地方 是那些错误-v-

错的很好很强大

比如说776的第一个引入隐藏商店与会员卡的FE
比如说776的精英模式会使成长变低
比如说封印通8次可以在挑战模式中收全人物[应该是9次]

类似这种低级错误很多很多

想看的再仔细一些可以参考一下http://bbs.fireemblem.net/read.php?tid=145574&page=e#a

上面我所说的三个错误 也是火花会员 自由龙骑士  worse&better 所指出的


说来 这些错误 增加了原创性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13: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杂志定义抄袭是30%以上雷同 我刚大致看了下 没楼上几位说的那么严重
我倒是觉得对其人的攻击性更强一些

而且啊 既然都是杂志刊载的东西了 在NW投诉做什么 NW又处理不了杂志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13: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那么严重是多严重,10%?20%?还是29%?
雷同是要一句话里一个字都不差才算呢还是只要关键部分相同就算?
还有,看来这种抄袭只要上了什么书刊杂志再堂而皇之贴出来就没问题了是这意思?
还是说经历TXBUS之后这种程度只能算小巫就无视之

看过事典的人,看到此文都会联想起来,这真是一点也不能说明问题了,反正对南瓜不利的都是攻击啊红眼啊

这次我不冒充好人,我小人,看来这里投诉是不可能有结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14: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重申一遍NW处理不了杂志的问题 这里投诉本来就没结果

我在问一下好了 几位为什么要来NW投诉他 在这里投诉最后要的结果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0-1 17:19 , Processed in 0.025990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