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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ID "紫晶情缘“在综合区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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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22: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综合区版规http://bbs.newwise.com/thread-249815-1-1.html第14条:

14、禁止连楼三楼以上(包括三楼),否则禁言一天。


申请将http://bbs.newwise.com/thread-371362-2-1.html中连了24,25,26的紫晶情缘禁言

以上,望尽快处理,谢谢。

[ 本帖最后由 Lyn456 于 2008-5-23 22: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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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22: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月叔或者某人的mj...
白狼不在了开始针对紫晶情缘了...

话说综合区现在有点冷啊...一般就是几个人发发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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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22: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xilewing 于 2008-5-23 22:35 发表
是不是月叔或者某人的mj...
白狼不在了开始针对紫晶情缘了...

话说综合区现在有点冷啊...一般就是几个人发发新闻了...

把某人灭了以后又有新的目标了。。紫兄要多注意版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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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3 22: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存在什么针对不针对,他确实违反了版规,且版规又不是我定的,是综合区版主白纸黑字写在那里,哪里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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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22: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yn456 于 2008-5-23 22:40 发表
不存在什么针对不针对,他确实违反了版规,且版规又不是我定的,是综合区版主白纸黑字写在那里,哪里错了?

这话你也说。。。貌似第15条怎么都没人理啦。。你应该督促你经常跟着的那”叔“要他好好遵守第十五条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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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23: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话,本身就是我的帖子,我在自己帖子里怎么发还用你这个MJ在这里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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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3 23: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晶情缘 于 2008-5-23 23:01 发表
笑话,本身就是我的帖子,我在自己帖子里怎么发还用你这个MJ在这里说三道四?


照你的说法,哪个发的主题,哪个就可以在主题后面的跟帖里无法无天了?这理由够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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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23: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yn456 于 2008-5-23 23:05 发表


照你的说法,哪个发的主题,哪个就可以在主题后面的跟帖里无法无天了?这理由够Y的

对待在自己帖子里乱咬的动物,就要狠狠地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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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3 23: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晶情缘 于 2008-5-23 23:06 发表

对待在自己帖子里乱咬的动物,就要狠狠地打.


你都这样进行人身攻击了,我也不说什么了,等待管理员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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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23: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yn456 于 2008-5-23 23:08 发表


你都这样进行人身攻击了,我也不说什么了,等待管理员来处理

你生物真是白学了.你的生物老师泪流满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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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23: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的楼都是有实质内容的,都是回复别人的..这无伤大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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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01: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说一句,都是回复别人的帖子,这也算连楼那真没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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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02: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之人,做无聊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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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14: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投诉的人,就觉得这帖一定有意思,进来一看,果然很有意思.比被投诉的贴都有意思.

话说回来,被投诉的人自己也需要注意一下,其实是可以在一个贴里面引用多个贴的,学会了就不会连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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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4 17: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mynot 于 2008-5-24 14:15 发表
其实艾先生不用这样吧
虽然你被列为黑名单 但是这个ID我还是放了你一马的 别给自己找事了OK?
想拉垫背的么?还是自己跳出来找禁言?


奇怪,我根本没有捣乱,也没有诬告谁。我们客观的来评评理,他是不是违反了SIR版定的综合区版规?如果不是请问为什么不是,如果是,为什么不应该受到处罚?是不是以后大家都可以无视版规在论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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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1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哟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个MJ啊
我说最近怎么没见主ID出来
还以为学好了,原来是BAN掉了
管好自己再管别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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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19: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们不小心那样连了楼,也会没事的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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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20: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yn456 于 2008-5-24 17:49 发表


奇怪,我根本没有捣乱,也没有诬告谁。我们客观的来评评理,他是不是违反了SIR版定的综合区版规?如果不是请问为什么不是,如果是,为什么不应该受到处罚?是不是以后大家都可以无视版规在论坛活动?


如果想和你就着版规讲道理,你的主ID就不会消失了.

在综合区基本是不会有人管你了,在站务出现的次数太多的话,估计你这个ID也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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