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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5·7”交通肇事案:受害者父母获赔113万元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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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19: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客观,哪天你被70码了希望就这么客观的算个五六十万就好了,也够亲属花了= =
cpuzero 发表于 2009-5-23 19:04

这案子啊,实话跟你说,就算一分钱不赔你,你也得干挺着。为啥?撞人的是个富二代,口袋里的钱都是爹妈给的,自己还没有独立财产呢。现在不搞株连,爹妈愿意替子女散财,那是爹妈心软,可不是法律公正。公正的法律就是,即便判给你一个亿,也是空头支票一张,一分钱都执行不回来。你是要公正,还是要钱,自己选吧。
顺便,是否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没有一点法律上的关系,法律也没规定民事赔偿赔得越多,刑事责任就可以相应减免的。交通肇事有个30W的规定,那是财产损失,而不是人命损失。所以如果你那么要求公正,就别把眼睛死盯在钱上面,对肇事方赔多少钱耿耿于怀,没用,那和公正八竿子打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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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19: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看到这里,这个事情那么快就能解决,米这个东西在这个世界真神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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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19: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113W?
和我家这套破房子价格差不多啊……
哎……杭州离上海也不远……113W也就能买套破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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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20: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晚来看热闹了

这事的结果算不算好?

广州最近就有一宗一个小孩不小心一块板砖丢下街砸死另一个小孩的案例,2个家庭一起商讨赔偿,结果是2个家庭都穷得不得了,害死人的小孩还有自闭,2家人除了哭啥都没得干

还有人被撞死了连肇事司机都找不到,一家失去经济支柱,以后连吃饭都成问题

对于这宗案件来说,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青年被木仓毙了,或者那个青年说“以后我就待你两老为父母照顾一辈子”是最好的答案,但是凡事都能发展到最好么?这么大义凛然,你们之前关心过的那些所谓社会黑暗最终如何你们又知道么?躲猫猫案的人最后如何了?俯卧撑的呢?你们根本没有关心过,只不过是借机来显得自己有社会责任感罢了。这件事情来说,有个不算最坏的结果,已经算不错了


当然,那些“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身上”的喷击我是欢迎的,如果我那位也在杭州的好兄弟被这样和谐了,这个结果我也会接受的,人家这案的受害者可是学习成绩优异、准备结婚有美满人生、死前还袋着南京南京的电影票的爱国青年,我那位学习成绩不怎么样、连妹子都还没有的好兄弟,我只指望他真出事了在身上别搜出什么日本片出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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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20: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是这事情被闹大,谁指望那能以这种相对和谐的方式结束233
被黑掉的历史多得数不清了
根本没必要去对这种事情吐槽
只要祈祷自己不会遇上就行了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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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1: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情这样也算完满的了,别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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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1: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數目..在中國賠償算天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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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1: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结果真的可以了,不要再显示自己多么爱社会了,撞死了其实在怎么样那个人也活不过来,要不是因为这事情搞这么大还不会赔那么多钱的呢。一些人就安心在家里吃东西吧,不要再掺合在发表什么本来就不可能实现的言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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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5: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说的那种把死者家属当爹妈养活?既然能以某种心态撞人还能做到这样的事儿么 ?
人那不能和人比,人的种类忒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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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6: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那么多钱的数目是没有概念的= =
但是我只是觉得一条人命很可惜,还能有很多社会贡献的.对那个家庭也是悲剧
而且有些人太现实了- -#,110+W或许是个诱人的数字,但是人的感情不是那么容易被安抚的,情感不是可以拿钱来衡量的,所谓一起普通的事故,或许家属是回了,但是本质而言,我想他们情愿是要回儿子的.我想帕版也不会真想儿子去死把?

PS:让我很不爽的是他的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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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6: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条人命居然没有深圳一套普普通通的房子值钱
edu321 发表于 2009-5-21 20:54

没办法!在中国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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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7: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50# 暗之诱惑
好吧,乃很高尚,乃想办法把人撞死之后复活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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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8: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50楼分清楚一件事情,现在不是为了113W卖掉了孩子,而是孩子死掉后获得了113W

就好像现在大家买了保险,谁愿意住进医院拿赔偿阿,谁不想身体健康阿

现在他们还能在孩子和113W之间挑选么?他们能选择的只是要和不要


而且我都说了,要用置身处地炮的请自重,我连妹子都没更别说孩子,这种话刺激不了我的,我都教你们了要用置身处地炮请向着我那位同样在那个城市的好兄弟开炮,不然我无法感受悲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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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8: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帕叔每次都很认真地对待每个贴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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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9: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民事赔偿来说,在我朝当前的法律制度下能协商获赔113万,这结果当然是好的。不过这个好结果没有任何普遍意义,因为它只是建立在肇事方家属自愿的基础上而已。

其实我珍视那些为这个事件激动的青年,假如一开始大多数人都抱着“这样的事司空见惯,没什么好说的”的态度,现在就决不会有什么113万了。“天天有人死,那么多别的事也不见你关注?”人力有时而穷,事情解决一件是一件,我是这样想的。

作为一个局外人,一个普通公民,我期待的是这个案件能够促进制度的完善:期待制度的完善能够降低我自身及亲朋好友无缘无故被70码撞出20米远的几率;期待过低的民事赔偿标准能够得到更多关注;期待……等等。

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我接受现实,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那才叫绝望。

我果然又纱布又脑残,面壁思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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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9: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愤青一下,索克温支持你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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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9: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为事件而愤怒的人应该值得珍视,那么为这种愤怒降温,防止出现过火行为的人,是不是也同样值得珍视呢。死者为大,但如果仅仅因为他死了,另一个还活着,就成为肆意发泄自己的愤怒的理由,那么同样是被刺身亡的那位倒霉官员,怎么不见某些人愤怒的声音,反而一厢情愿的把施害者想象成纯洁少女,愤怒的要把她塑造成正当防卫的英雄?可见,一些人愤怒了,并不是因为谁谁谁死了,而只是自己仇视的那一类人,没有如自己所愿的死掉罢了。若果说希望的话,倒真是希望网民们能多一点宽容,少一些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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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20: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occerone 于 2009-5-25 00:53 编辑

借题发挥借机泄愤的事总是会发生的,看看许多新闻后面跟着的乱七八糟的评论,那么多“网络暴民”谁能止得住?大喊“你们理性些”有用么?没用的。许多人也只是想出一口气而已,出完了就舒坦了。

理性和热血,两者可以并存。热血的确需要理性的引导。珍视的是理性的热血而非盲目的热情。宽容是应该提倡,不过“愤青”又一次背了黑锅。愤青这个词到了今天已经完全被扭曲了,我觉得这很悲哀。

无论如何,“宽容”的默不作声的人在天朝是从来不缺的,我倒希望听到更多的理性的愤怒或不愤怒的声音。


我今天真是犯病了么,该去吃Ya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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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20: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希望听到更多的理性的愤怒或不愤怒的声音——————前提是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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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00: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帕叔每次都很认真地对待每个贴子阿。。。
???!!! 发表于 2009-5-24 18:26

这贴认真点而已

其实我认真也证明了我也没什么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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