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 BBS 壬天堂世界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资料集合
查看: 3862|回复: 16
收起左侧

求管理员回答一下无故被封原因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8 11: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哎.某男同学介绍我来NW,我想本来应该会很愉快!

开了个号没到一小时就被封了.我问我那个男同学,他说我回复用了粤语!

好吧.那我承认了.之后也再开了个号又被封.而且又没有任何通知。麻烦版主能否查看一下这次被封是什么原因?

账号:傅茵

ps:本号回帖没有说粤语了.也应该没有水分了吧(应该可以查帖子内容吧?)至于刷版的,未试过连续回复3张帖子以上。被封起码也给个原因吧。

哎..上个BBS,被人封了两次号.又没有任何通知.想封就封.那谁想来这里呀!就算你封也有点礼貌吧!

可能我们女生就不应该来NW吧!

那个男同学告诉我.叫我看开点.NW就是这样.要慢慢习惯!

被封号是家常便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8 11: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凯渊-卓洛 于 2010-8-28 11:48 编辑

楼主你没适应NW潜规则啊
据调查,自曝过的女生被封号率下降90%以上,表明身份也能下降50%以上
男生是否自曝没有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8 11: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牛蛙山表示躺着中木仓,哪里家常便饭般的杀人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8 13: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位朋友您好。
本人查询了一下楼主禁言ID的相关资料,注册日期8月23日,最后发表26日,最后一帖为游戏王区。
NW游戏王区作为特别板块,管理会相对严格,积分不足40无法发言。注册时间一周内、最后目标在游区的ID会受到广大站友的特别关注,正常进行活动一般不会追究,但是水分过多的无意义练级会被众多站友报告进而进行处理。
对于练级的处理方法,在本区置顶板块规则有基本的说明。具体适用范围由所涉及板块相关规定掌握。

最后本人想说两句没什么用的话,作为NW的总版,之前我也曾介绍朋友到NW来,当时警告系统未改革三卡禁言三十天,他在水区发了三个帖子,就被发了三张警告卡关了三十天。每个论坛有每个论坛的规则,LZ的朋友可以适应NW的规则,相信LZ也会适应的。
以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8 15: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姐你看不了禁言人和禁言理由的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8 16: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可以,操作记录也都能看到,不过7.0之后总版就进不了后台了,操作页应该跟版主一样,只不过下拉清单里能出现所有板块、能看到全板块所有报告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8 22: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位朋友您好。
本人查询了一下楼主禁言ID的相关资料,注册日期8月23日,最后发表26日,最后一帖为游戏王区。
NW游戏王区作为特别板块,管理会相对严格,积分不足40无法发言。注册时间一周内、最后目标在游区的 ...
罗洁爱儿 发表于 2010-8-28 13:12


呵呵,所以我听完我同学说.我第一反应就是
原来NW就是这样!封号.禁言就是它的特色!我明白也了解喇!
或许我也应该去适应适应吧!

无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8 22: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粤语被封”有很大的误导性令人觉得是游区做的啊,明明楼主都还没满40积分进入游区

不过爱儿姐你们要想想办法让杀人可以追踪吧,现在不少人死得不明不白都来找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8 23: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粤语被封”有很大的误导性令人觉得是游区做的啊,明明楼主都还没满40积分进入游区

不过爱儿姐你们要想想办法让杀人可以追踪吧,现在不少人死得不明不白都来找我啊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10-8-28 22:46



大哥呀.我知道.我第一次用了粤语被封.我也承认!
第二次我是满40的!!!我才敢去游区的!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满了40都会俾禁言!
哎..算了!我那些同学也被禁言很多次喇.个个都无言!
我才二次嘛.算什么呢?!对吧!看开点就没事!

来BBS也是为了和朋友们互相聊天求开心嘛!搞成这样没有必要呀!
哎.反正你们有你们的规矩.我们只好给你们杀吧!
我同学说得对.禁言就禁言.开个新号不就得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9 00: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复怎么感觉有点助长了不良之风的感觉……
号被封了就开新号,OTL
顺便爱儿已经给出了解释,由于游区门槛本身比较高,所以我们也得出力帮游区审核下想要进游区的会员,对于练级的人一向是严厉处罚的,不分男女,所以LZ要靠自己来适应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9 12: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以后不管死在哪里 这黑锅游区都背定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9 13: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看着摸不着头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9 13: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以后不管死在哪里 这黑锅游区都背定了啊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0-8-29 12:56

凯叔你们背不着啊-。-
死在外面你们想背也背不成啊
但是有大多人想进游区是真的
但是和黑锅没必然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9 13: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瓜你应该能查到禁言理由的吧查到之后发出来或者PM给LZ不就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9 14: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是爱儿干的- -
理由是练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9 18: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热瓜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啊
对于能够查看禁言记录的管理员来说,当然不存在什么背黑锅的问题。
更何况,游区禁言出了问题,是游区意志的,游区承担,是版主个人意志的,版主个人承担,本也没有什么背黑锅的问题。
但是现在的状况并不是谁禁言出了错的问题。
游区向来只对自己区块内的违规行为进行禁言处罚,经其他卡牌区版主同意或者申请,有对其他卡牌区进行处罚的权利——本条设立于两个特殊的卡牌区成立之前,所以不对那两个卡牌区适用。即使游区有规定,对练级进入本区的ID进行加重处罚,其本质仍然只是对于发生于游区内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这向来是我们的原则。
一般的站友被禁言之后,往往考虑的首先是,谁禁的我,其次才是为什么禁的我。至于为什么禁的我这个问题,更是会有这样那样的异议存在。这个时候,往往“禁言”就会变成一个“锅子”,这个锅子谁来背,自然是禁言的人去背。但是现在,似乎这个锅子,默认的丢给了游区。
在游区禁的,那是游区管理的严,这个我尚且认可。但是因为“练级”而被处罚的,却因为是“游区管理严格”或者是“替游区把关”这样的说法我很难认可。更不用说弥漫在水区的“练级啊,楼主准备小黑屋吧”以及行行种种的“游区妖魔化”的言论。我认为对于游区也好,对于游区的站友以及潜在的站友来说,都是非常不公平的。
如果热瓜和爱儿版主真的是报着替游区分忧的这种想法的,那我恳请诸位,游区的违规游区自己来处理,不用替我们把关了,更不要因为把关,而“严格要求”那些想进游区的站友,即使把关了,也不要把这个锅子,或者说潜在的把这个锅子丢给游区。“练级”损害的是其他区的利益,违反的是其他区的规定,处罚也是依照其他区的规定或者论坛的总则,既非为我游区,也非我游区所为。

==============================================================
另就楼主问题进行澄清
1 方言在我区一般是发卡处理,严重的才会给予禁言处罚。但如果恰好是第3张以后的卡导致的禁言,不算在内。
2 游区处罚理由虽然很多,但是没有一条理由会是“练级”。
3 权限40进入游区不等于不会被处罚,尤其是之前的练级行为可能违反了其他区的规定或者论坛相关规定。但游区本身不会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罚。当然的,也不因为你为游区合法居民而拥有赦免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9 19: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归根结底,无非就是谁都想把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别管直接的间接的
那么凯叔以及之前站务那帖子帕叔都表达了这个意思,认为这些事游区背黑锅不合理的话,那么我倒是看好去掉这个门槛或者关闭注册或者开邀请码注册,这点我会跟三爷协商下
至于我们把关的事,凭良心说,要是被你们这么否定,我们其实也没办法
当然,对于你们区里违规原则上不会去管,但是要管了自然会跟你们打好招呼,这个之前跟凯叔你单聊的时候也提到了
虽然是自治区,但是我不希望从思想上去搞特殊化,这样给人的感觉就是,游区的人外人动不得,还是说非得搞成这个论坛是谁办的谁就能管,其他人一概不服
还是那初说的那句话,论坛是一个整体,要是都抱着这个思想的话,所有的区都可以独立出去开自己的论坛了
而我一直也牢记着凯叔说的,游区是NW的游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Nw壬天堂世界 ( 京ICP备0502208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1397号 )

GMT+8, 2024-12-23 16:59 , Processed in 0.024337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