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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凯渊-卓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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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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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4: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丈夫可以是在不认为她会真跳的情况下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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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4: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应该适用这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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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4: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G 明知高達很強卻還是派部下駕駛扎古去應戰,事後便說對方是白色惡魔這也是沒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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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5: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14# 凯渊-卓洛
楷书你说过你是道德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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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9: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B是故意杀人的杀人未遂啊
杀人未遂算在故意杀人罪里
现在也没说要举证,只是说有罪,那当然是B
A其实没罪的,如果那男的还没出门,而女的就已经在他面前跳楼了,那就有责任,但应该也不构成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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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路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4-7 19: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C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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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9: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C
中二怎么只会借刀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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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9: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D 中二听说油价涨了以后一定会有飞机失事发生,便买了去米国的飞机票给阿强,劝说他去米国旅游,阿强欣然接受,结果发生空难,阿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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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9: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C
中二怎么只会借刀杀人的...
黄泉川彼方 发表于 2011-4-7 19:24


“中二开车撞了道德帝,然后下来看看道德帝还活着,于是补了8刀送走道德帝”

这么出题还用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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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9: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是乎A自然也是谋杀罪,不过主犯就是消防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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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20: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休渔休渔,为了明年还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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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0: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个正确答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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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1: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B吗?似乎听谁说过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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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21: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B吗?似乎听谁说过这个案例。。
???!!! 发表于 2011-4-7 21:22



Z。刺猬在追求33无果的情况下,大自爆了....把33炸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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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0: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难..看得我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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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1: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C 如果“中二发现阿强已死”是中二主观认为的话就选C
否则我觉得全部都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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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8 13: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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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如下,不保证完全正确,因为法律问题原本就可有争议,如果没有争议,也就无所谓审理了

B 中二的行为原本足以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但是因为白糖本身对人体无害,故没有触犯法益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不能构成犯罪。
C 事故本身已经造成阿强的死亡,故属于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的情况有很多种。
如果被害人在事故中死亡,属于“致人死亡”;如果事故中未死,因为驾驶员逃逸而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如果未死亡,因驾驶员将其转移至僻静地方无法得到救治而死亡,则此时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D 虽然中二的行为有预谋有行动有结果,但其中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纯属小概率事件,无法构成故意杀人罪。

只有A的情况是“有可能”被追究故意杀人罪的。
从法理上讲,夫妻之间具有扶助义务,丈夫不应该在激烈争吵以后,妻子已经爬上阳台寻死的情况下,不顾而去。在有扶助义务下的亲密亲属之间的“见死不救”,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罪。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很难界定,丈夫是否能够预见到妻子是一时气话的威胁,还是的确气愤难当要跳楼,以及夫妻间一方因为感情破裂,产生玉石俱焚的想法而故意陷害对方的可能,所以在这点上的处理会相当的慎重。故也不能一概以“间接故意杀人罪”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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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3: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擦,没有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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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4: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楷书你坑爹呢 没有可选选项的啊
顺便我不能理解为什么B不算 有动机有预谋有行动的啊 只是未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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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5: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耶~这么说我猜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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