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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烟和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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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8: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11-5 18:30
抽烟只能在自己家里……是这个意思么……

吸烟区,吸烟包厢,吸烟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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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8: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鹦哥 发表于 2012-11-5 18:41
吸烟区,吸烟包厢,吸烟席等。

- - 鹦鹉哥我知道你这是在给咱找台阶下……不过能说个咱生活中有的东西么……
长这么大从来没在街边看过吸烟区这种东西……餐厅的话我也说了本身在室内的公共场合我本来就绝壁不抽的,顺便我也没有看过任何一间餐厅划分这两个的……

公司里烟民都会去楼下一个有配有烟灰缸的垃圾桶那边,在超市附近
老实说硬要说这个也是公共场合了,来来往往去超市购物的员工还蛮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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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8: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11-5 18:47
- - 鹦鹉哥我知道你这是在给咱找台阶下……不过能说个咱生活中有的东西么……
长这么大从来没在街边看过 ...

之所以没有这些东西,就是60楼说的规定没有贯彻的问题。。。

贯彻了,公共场所不能随便吸了,自然会出现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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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8: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影踪掌门祝踏岚 发表于 2012-11-5 16:13
谈道德的话,公共场合不吸烟就像不随地吐痰一样,是文明和道德的基本要求。也许很多人没做到,很多人无所 ...

又来基本要求这种晒道德优越的普世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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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鹦哥 发表于 2012-11-5 18:55
之所以没有这些东西,就是60楼说的规定没有贯彻的问题。。。

贯彻了,公共场所不能随便吸了,自然会出 ...

- - 嘛……想说现有的讨论都是基于现在的吧……求给个现在可行的方案

我一直的处事原则都是互相尊重
“现在没有明令禁止,于是可以”这种是不讲道理的
“现在没有划分给你可以的区域,所以哪里都不可以”这也是不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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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11-5 19:01
- - 嘛……想说现有的讨论都是基于现在的吧……求给个现在可行的方案

我一直的处事原则都是互相尊重
...

我记得规定是早就有的,但是不实施我也没办法- -形同虚设的东西怎么弄- -再完美的条例制度不去贯彻终究还是空文- -

我的底线就是我说,[不要在我这里抽烟,我怕这个味道]的时候,吸烟君能体谅我就好了,我心肺功能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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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鹦哥 发表于 2012-11-5 19:07
我记得规定是早就有的,但是不实施我也没办法- -形同虚设的东西怎么弄- -再完美的条例制度不去贯彻终究还 ...

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统一的法律层级这个层次的禁烟的规定,但是各地都有关于在公共场所禁烟方面的的规定,北京、上海、杭州等150个城市和地区都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卫生部以及由的单位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入2010年5月20日,卫生部、国家中医Yao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印发《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决定》提出,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关于各地的具体禁烟规定你可具体参看例如《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等规定。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
http://baike.baidu.com/view/4072290.htm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

    (二)托儿所、幼儿园;

    (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四)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

    (五)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艺术场所;

    (六)商业、金融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的营业厅;

    (七)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厅、室内站台;

    (八)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九)体育馆、健身馆;

    (十)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和座席区。

    第三条 下列公共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吸烟室或者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一)餐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

    (二)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

    (三)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

    第四条 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

    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等工作场所和食堂、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内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内部的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鼓励创建无烟单位。

    第六条 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设置明显的标志;

    (三)与非吸烟室、非吸烟区隔离;

    (四)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第七条 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室或者吸烟区。

    第八条 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及时劝阻、制止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九条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烟草危害、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第十条 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不履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和本规定确定的职责的,由市或者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予以处理。

    市或者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委托市或者区、县卫生局实施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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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11-5 19:14
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统一的法律层级这个层次的禁烟的规定,但是各地都有关于在公共场所禁烟方面的的规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该细则主要还是倡导性的,并未写明罚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 ... bdc8c09ca3427f04bab

另外我受害最严重的地方其实就是学校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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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戴晓蓉)卫生部新出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5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新细则中增加的关于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的条例,长时间引发公众热议和关注。昨天,是“禁烟令”实行的第一天,记者专门来到市内的各大公共场所,了解新条例的执行情况。然而采访的结果颇为令人失望。

禁烟条例实施首日遭“冷遇”

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今年2月14日正式出台,其中著名的“第十八条”关于禁烟的条例被公众俗称为“禁烟令”。条例明确规定,从5月1日起,“全国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然而,这一在早前的社会舆论中被称之为“中国公共文明提升之重要举措”的禁烟条例,在其实施首日的反响却似乎并没有来得太热烈。在记者昨日的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并不知道“禁烟令”已开始实行;大部分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声称,还未收到相关的禁烟通知;而有关部门也表示,近期并没有为实施禁烟专门组织宣传活动。

多数公共场所依然烟雾袅袅

昨天中午,记者在华强北步行街随即采访了几家餐馆,发现在中午就餐高峰期,几家店里跟原先一样,仍然是烟雾缭绕。在一家湘菜餐馆,记者刚一落座,服务员就热情地递上了烟灰缸,当记者追问是否知道要实行禁烟令时,服务员表示并没有听到过这一说法。

在春风路片区的几家网吧,里面更是“云山雾绕”。在向西村,记者随机来到一间网吧,才走到门口,就已经闻到呛人的烟味。走进网吧大厅,里面坐着几十个年轻人,有在打游戏,有在看碟的,几乎人手一支香烟。“网吧里向来抽烟的人多,没听说过要禁烟,也禁不了。”经营者这样告诉记者。

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白石路的鹏程宝汽车城采访看到,在几家4S店的售车大厅或休息厅内的自动售货机里,几乎都有香烟可售,顾客都可以随手买来随手抽。“售货机里有摆主要是为了方便顾客买烟。”店员表示,暂时还没有接到不能在自动售货机上卖烟的通知。

在公交车上记者看到,乘客吸烟的现象虽不多见,但也没有完全杜绝。在一辆113公交车上,售票员告诉记者,虽然,现在很多公交车上都贴了禁烟标识,但也只是起一个提醒的作用,“有市民坐车时吸烟,我们会上前去劝阻他们,但如果他不听,我们也没办法,又不能罚他的款或者要他下车。”售票员也表示颇为无奈。

公众质疑“禁烟令”能否落实

实行首日即遭冷遇,这让公众对于“禁烟令”在未来能否真正落实产生疑虑。“虽然听说公共场所有‘禁烟令’,但似乎看不到成效,好像也没相关部门来管这个事,抽烟的人也没什么处罚,这个条例会不会到最后就不了了之了也说不定。”在商场购物的市民程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担忧。

更有不少市民对于禁烟如何执法心存质疑。“听说条例上规定,禁烟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执法,但这一表述太含糊,具体是谁没有说清楚,需不需要像法国等其他发达国家一样设立专门的‘烟警’?听说现在有些车站已经撤掉了‘无烟区’,这种做法到底是不是科学的?还有宾馆按规定是禁烟场所,那宾馆房间算不算,这在国外是有不同做法的,我们应该如何规定?如果这些细则不明确,‘禁烟令’可能很难真正落实,最后变成一纸空文。”在科技园某企业上班的市民秦先生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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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20: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个学校都是这样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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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23: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LY你这种社会适应性乃至网络适应性不行啊


你居然跟影潘掌门较真,你没了解我前面回帖的含义么……还说是我的小弟,这都没心领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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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04:42:0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12-11-5 23:03
LY你这种社会适应性乃至网络适应性不行啊



帕哥教训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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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2: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光 发表于 2012-11-5 18:55
又来基本要求这种晒道德优越的普世党了

原来不能在公共场合吸烟都算是普世党了
再说我说了不让吸了么?就算我说不让吸有用么?我就说别吸了还说是尊重我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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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2: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11-5 18:30
抽烟只能在自己家里……是这个意思么……

你老拿吐痰当例子我都绝望了……

所以?到底是你觉得吸烟比吐痰高尚了呢还是吐痰我有地方吐吸烟我没地方吸很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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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3: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吸烟不喝酒漂过。。。
只要坚持自己就行。。。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一般来说,只要自己说吗不吸烟,烟民不会让你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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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3:51:5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影踪掌门祝踏岚 发表于 2012-11-6 12:12
所以?到底是你觉得吸烟比吐痰高尚了呢还是吐痰我有地方吐吸烟我没地方吸很苦恼?

到底。。真的有这么难懂么。。当然是后者。。
准确的说,被你允许的抽烟的地方没有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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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5: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影踪掌门祝踏岚 发表于 2012-11-6 12:09
原来不能在公共场合吸烟都算是普世党了
再说我说了不让吸了么?就算我说不让吸有用么?我就说别吸了还说 ...

普世党逻辑而已 别细化到具体事例来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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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2: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get到你想说什么,一切都是社会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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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2: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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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2:45:4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11-6 13:51
到底。。真的有这么难懂么。。当然是后者。。
准确的说,被你允许的抽烟的地方没有 嗯

你看,烟民觉得自己没地方可以抽烟;非烟民又觉得到处看到烟民抽烟,这个难道又要体制问题出来中木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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