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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凯渊-卓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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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端午节鱼吃粽子】以钱买刑,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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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10:37:4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6-25 10:30
我一直用的是刘云超的例子……
那个富二代号称自己两年赚了400W,启动资金是父亲给的20W


你这话加一点内容可以更准确,更不挨骂

减刑的根本是谅解,你可以选择谅解一个穷人而使其减刑,来障显你内心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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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0: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5 10:37
你这话加一点内容可以更准确,更不挨骂

减刑的根本是谅解,你可以选择谅解一个穷人而使其减刑,来障显 ...

言之有理……这样一分析就能发现,他们不爽的不是“原谅”,他们只是不爽别人“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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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0: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5 10:23
看不顺眼的原因是“有钱可以轻判”

为什么不是 有钱可以犯罪?

我可以复制一堆赎罪券物来论证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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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10:55:1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6-25 10:47
言之有理……这样一分析就能发现,他们不爽的不是“原谅”,他们只是不爽别人“有钱”

我愿意相信他们是真的不满“有钱可以减刑”的这种事实。但即便如此,很多人都不会原谅一个只会道歉的施害人,即便他是真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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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0: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鹦哥 发表于 2012-6-25 10:52
为什么不是 有钱可以犯罪?

我可以复制一堆赎罪券物来论证我的观点。

这个区别大了
这并不是说有钱可以犯罪,换句话说没钱你也可以犯罪,只要你甘愿受罚/只要你能逃脱惩罚

更何况此处讨论的根本不是有钱为出发点。他犯罪是因为仗着自己有钱故意去犯罪么?此处讨论的不是这种,此处讨论的只是犯罪之后用钱换来原谅而已
既然受害人都同意用这种合法的方式原谅,我不清楚旁观者还有什么理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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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1: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6-25 10:59
这个区别大了
这并不是说有钱可以犯罪,换句话说没钱你也可以犯罪,只要你甘愿受罚/只要你能逃脱惩罚
  ...

须知赎罪券就是用钱来换取救赎。有钱,魔鬼都能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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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1: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qisiwole 发表于 2012-6-24 22:48
这话题你第一个提社会主义好的我问他作甚……

哦,你要是真的理解不了,你就理解为更通俗的“我国人民安居乐业,外国人民水深火热”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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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1: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鹦哥 发表于 2012-6-25 11:01
须知赎罪券就是用钱来换取救赎。有钱,魔鬼都能上天堂

我还是觉得你没抓住关键点……

我们这里讨论的不是有人仗着自己有这种债券而故意去犯罪这种恶劣的行为
而是有人犯罪了,恰好他有这种债券,他以这个为代价希望获得受害人的原谅

受害人原谅了,结果有人不爽了,何如?

你的说法很煽情,但是和这层楼讨论的东西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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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1: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暗之双刃-钢 发表于 2012-6-25 11:07
我还是觉得你没抓住关键点……

我们这里讨论的不是有人仗着自己有这种债券而故意去犯罪这种恶劣的行为 ...

我们讨论的难道不是以钱买刑或者说被害人谅解么??你说的是好方面我说的是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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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11:10:4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鹦哥 发表于 2012-6-25 11:06
哦,你要是真的理解不了,你就理解为更通俗的“我国人民安居乐业,外国人民水深火热”就好了

哎,这个姿势不错,能转体361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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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1: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2-6-25 11:10
哎,这个姿势不错,能转体361度么?

能不能都无关凯叔的事。只是想起一个古老的故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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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5 11:29:5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还在牛蛙混,我相信你的姿势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熟练的,拍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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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不止混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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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20: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脑筋不太灵活了,我觉得“以钱买刑”和“赎罪券”之间有出入。前者负责审判的主体是人,而后者则是神。在前者的情况下,假如被害人认为加害者确有悔改的诚意,那么收取补偿自己损失的金钱以抵消加害人犯罪得到的好处,至少在逻辑上是可行的。“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收到它的效果”--by 贝卡里亚 当然,怎样的刑罚才算大于犯罪的好处,这是法学家的课题
而“赎罪券”呢,一个人是否有罪--至少在一些教徒口中--是由神决定的。那么,赎罪券的发行是否得到了上帝的批准?它的收益是否归于上帝?上帝得到收益后是否同意宽恕罪人?这都是由上帝说了算。假如他的代言人明确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那么,连上帝都给予罪人宽恕了,我们这些凡人又怎能偕越认定他们不能上天堂呢。假如无人能代言上帝的话,那么又怎能认为买了赎罪券就能上天堂呢?

PS:据说魔鬼能用圣经上的话为自己的每一个行为辩护,所以就算魔鬼能凭赎罪券上天堂我也不会意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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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21: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CPB 发表于 2012-6-25 20:52
好吧,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脑筋不太灵活了,我觉得“以钱买刑”和“赎罪券”之间有出入。前者负责审判的主体是 ...


赎罪券当时也可用于世俗的法庭。有一个故事就是,一个萨克森贵族对此很不满,于是他去买赎罪券,声称准备要暗算一个人,想预先买。那个修道士居然用三倍的价格卖给他一张赎罪券。付完钱后,贵族同志就把那个修道士打了一顿,把赎罪钱箱都拿走了。事后那个修道士去告,贵族同志向法庭出示了他买的那张赎罪券,就被宣告无罪了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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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21: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这不就说明了不能以神的意志介入人间事务么。赎罪券的原意是让神宽恕人的罪,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非真的出于神的意志,这种时候人间的法庭再以这种意志来作为判罪的依据就明显错误了。但凯版一开始提到的事例可都是基于人的意志做出的,二者间真的有可比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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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21: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CPB 发表于 2012-6-25 21:09
所以?这不就说明了不能以神的意志介入人间事务么。赎罪券的原意是让神宽恕人的罪,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非真 ...

本质都是:因行称义,花钱得救。如果说赎罪券被历史抛弃了,以钱买刑为何能堂而皇之?

说白一点,就因为你出钱了,就能表达你的诚意吗?我谅解的可不是你的钱,是你的诚意,不是人人都是乞丐。你付钱了,就能代表诚意?不一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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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21: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赎罪券代表的是神的意志,单纯一张票券绝无法评估不同罪行在不同情况下带来的损失,至少在逻辑上不成立,再说赎罪券的钱也不是用于补偿被害人不是么。而“用钱买刑”(姑且这么称呼它)至少在逻辑上可以说得过去,也就是“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收到它的效果”,当然,同不同意这种观点就见仁见智。我对此持保留的态度,贝卡里亚关于死刑的看法我还不完全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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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21: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CPB 发表于 2012-6-25 21:21
因为赎罪券代表的是神的意志,单纯一张票券绝无法评估不同罪行在不同情况下带来的损失,至少在逻辑上不成立 ...

那我随口举个例子。某甲犯了事
判刑。10年,还得赔人家。
某甲家里很快就还完了。被害人谅解了(之中有什么城下之盟先不管了)于是减了刑。

但是,仔细看看,蹲十年牢+赔钱都是他应该做的吧。因为应该做的事却得到了减刑?好不好笑?这就好像人人都在弄豆腐渣学校,但其中一人弄的学校中规中矩,没有倒,这人实际上有功吗?没有,只是平均值,是他应该做的。但就因为别的鸡都得了侏儒症,这只没得病的鸡就得被捧成鹤?不对吧。没错,我在讽刺汶川地震怪现象若干。我也要感谢那几所没倒学校的建造者,不过我感谢得理由却很奇怪,说不出口,难道要我大喊,感谢您没建造豆腐渣么?

再说白一点,这是降低了道德的平均值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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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21: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抱歉。不知道是不是我对“用钱买刑”这个概念有所误解。我对其的理解是在原有赔偿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赔偿额以抵消其罪行造成的恶果或带来的好处。如果按阁下所说,只是赔偿法定基准额的话,那根本就不是买刑了吧,求法律专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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